《杨朱篇》
《列子》的第七篇名为《杨朱篇》,所记的都是杨朱的言语行事。《列子》这部书是最不可信的。但是我看这一篇似乎还可信。其中虽有一些不可靠的话,大概是后人加入的(如杨朱见梁王谈天下事一段,年代未免太迟了。杨朱大概不及见梁称王),但这一篇的大体似乎可靠。第一,杨朱的为我主义是有旁证的(如孟子所说),此书说他的为我主义颇好。第二,书中论名实的几处,不是后世所讨论的问题,确是战国时的问题。第三,《列子》八篇之中只有这一篇专记一个人的言行。或者当时本有这样一种记杨朱言行的书,后来被编造《列子》的人糊涂拉入《列子》里面,凑成八篇之数。此如张仪说秦王的书(见《战国策》),如今竟成了《韩非子》的第一篇。以上三种理由,虽不甚充足,但当时有这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这是我们所公认的。当时实有杨朱这个人,这也是我们所公认的。所以我们不妨暂且把《杨朱篇》来代表这一派学说。
杨朱
杨朱的年代颇多异说。有的说他上可以见老聃,有的说他下可以见梁王。据《孟子》所说,那时杨朱一派的学说已能和儒家、墨家三分中国,大概那时杨朱已死了。《杨朱篇》记墨子弟子禽子与杨朱问答,此节以哲学史的先后次序看来,似乎不甚错。大概杨朱的年代当在西历纪元前四四○年与六三○年之间。
杨朱的哲学,也是那个时势的产儿。当时的社会政治都是很纷乱的,战事连年不休,人民痛苦不堪。这种时代发生一种极端消极的哲学,是很自然的事。况且自老子以后,自然主义逐渐发达。老子一方面主张打破一切文物制度,归于无知无欲的自然状态;但老子一方面又说要虚其心,实其腹,为腹不为目,甘其食,美其服。可见老子所攻击的是高等的欲望,他并不反对初等的嗜欲。后来杨朱的学说便是这一种自然主义的天然趋势了。
无名主义
杨朱哲学的根本方法在于他的无名主义。他说: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又说:实者,固非名之所与也。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名实两字乃是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如今先解释这两个字的意义,再略说这个问题的历史。按《说文》实,富也。从宀贯,贯为货物。又:寔,止也(段玉裁改作正也,非也),从宀,是声。止字古通此字。《说文》:此,止也。《诗经召南》毛传与《韩奕》郑笺皆说:寔,是也。又《春秋》桓六年,寔来。公羊传曰:寔来者何?犹云是人来也。《谷梁传》曰:寔来者,是来也。寔字训止,训此,训是,训是人,即是白话的这个。古文实寔两字通用。《公孙龙子》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名学上的实字,含有寔字这个的意思和实字充实的意思。两义合起来说,实即是这个物事。天地万物每个都是一个实。每一个实的称谓便是那实的名。《公孙龙子》说:夫名,实谓也。同类的实,可有同样的名。你是一个实,他是一个实,却同有人的名。如此看来,可以说实是个体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实的共相的(虽私名〈本名〉也是代表共相的。例如梅兰芳代表今日的梅兰芳和今年、去年、前年的梅兰芳。类名更不用说了)。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举一切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识上,名的用处极大。老子最先讨论名的用处,但老子主张无知无欲,故要人复归于无名之朴。孔子深知名的用处,故主张正名,以为若能正名,便可用全称的名,来整治个体的事物。
儒家所注重的名器、礼仪、名分等等,都是正名的手续。墨子注重实用,故提出一个实字,攻击当时的君子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杨朱更趋于极端,他只承认个体的事物(实),不认全称的名。所以说:实无名,名无实。名者,伪而已矣。伪是人为的。一切名都是人造的,没有实际的存在。故说实无名,名无实。这种学说,最近西洋的唯名主义(Nominalism)。唯名主义以为名不过是人造的空名,没有实体,故唯名论其实即是无名论。无名论的应用有两种趋势:一是把一切名器礼文都看作人造的虚文。一是只认个人的重要,轻视人伦的关系,故趋于个人主义。
为我
杨朱的人生哲学只是一种极端的为我主义。杨朱在哲学史上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正因为他敢提出这个为我的观念,又能使这个观念有哲学上的根据。他说:
有生之最灵者,人也。人者,爪牙不足以供守卫,肌肤不足以自捍御,趋走不足以逃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资物以为养,性任智而不恃力。故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
这是为我主义的根本观念。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有一个存我的天性。植物、动物都同具此性,不单是人所独有。一切生物的进化,形体的变化,机能的发达,都由于生物要自己保存自己,故不得不变化,以求适合于所居的境地。人类知识发达,群众的观念也更发达,故能于存我观念之外,另有存群的观念;不但要保存自己,还要保存家族、社会、国家;能保存得家族、社会、国家,方可使自己的生存格外稳固。后来成了习惯,社会往往极力提倡爱群主义,使个人崇拜团体的尊严,终身替团体尽力,从此遂把存我的观念看作不道德的观念。试看社会提倡殉夫殉君殉社稷等等风俗,推尊为道德的行为,便可见存我主义所以不见容的原因了。其实存我观念本是生物天然的趋向,本身并无什么不道德。杨朱即用这个观念作为他的为我主义的根据。他又恐怕人把自我观念者作损人利己的意思,故刚说: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忙接着说:力之所贱,侵物为贱。他又说: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杨朱的为我主义,并不是损人利己。他一面贵存我,一面又贱侵物;一面说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一面又说: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他只要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这是杨朱的根本学说。
悲观
杨朱主张为我。凡是极端为我的人,没有一个不抱悲观的。你看杨朱说:
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提以逮错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逌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竟一时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慎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
太古之人,知生之暂来,知死之暂住。故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
又说:
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臭腐消灭,是所同也。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也,敦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
大概这种厌世的悲观,也都是时势的反动。痛苦的时势,生命财产朝不保夕,自然会生出两种反动:一种是极端苦心孤行的救世家,像墨子、耶稣一流人;一种就是极端悲观的厌世家,像杨朱一流人了。
养生
上文所引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已是杨朱养生论的大要。杨朱论养生,不要太贫,也不要太富。太贫了损生,太富了累身。
然则其可焉?在曰:可在乐生,可在逸身。善乐生者
不窭,逸身者不殖。
又托为管夷吾说养生之道:
肆之而已,勿壅勿阏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
又托为晏平仲说送死之道:
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
杨朱所主张的只是乐生逸身两件。他并不求长寿,也不求不死。
孟孙阳问杨子曰:有人于此,贵生爱身以蕲不死,可乎?曰:理无不死。
以蕲久生,可乎?曰:理无久生。且久生奚为?五情所好恶,古犹今也;四体安危,古犹今也;世事苦乐,古犹今也;变易治乱,古犹今也。既见之矣,既闻之矣,百年犹厌其多,况久生之苦也乎?
孟孙阳曰:若然,速亡愈于久生,则践锋刃,入汤火,得所志矣。杨子曰:不然。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将死则发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于尽。无不废,无不任,何遽迟速于其间乎?
不求久生不死,也不求速死,只是从心而动,任性而游。这是杨朱的自然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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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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