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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荀子

2024-08-08 〔中国哲学小史〕 冯友兰 荀子 中国 哲学 冯友兰

先秦儒家最后之大师为荀子(西历纪元前二九八?前二三八?)。自孟子以后,儒家中无杰出之士。至荀子而儒家壁垒,始又一新。孟子、荀子俱尊孔子,而荀子对于孟子,则攻击甚力。西人谓人或生而为柏拉图,或生而为亚里士多德。詹姆士谓:哲学家,可依其气质,分为硬心的及软心的二派。柏拉图即软心派之代表,亚里士多德即硬心派之代表也。孟子乃软心的哲学家,其哲学有唯心论的倾向。荀子为硬心的哲学家,其哲学有唯物论的倾向。孟子尽性则知天,及万物皆备于我之言,由荀子之近于唯物论的观点视之,诚为僻远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非十二子篇》)也。荀子攻孟子,盖二人之气质学说,本不同也。战国时儒家中有孟荀二学派之争,亦犹宋明时代道学家中有程朱、陆王,二学派之争也。

孔子所言之天为主宰之天,孟子所言之天,有时为主宰之天,有时为运命之天,有时为义理之天。荀子所言之天,则为自然之天。此盖亦由于老庄之影响也。《庄子天运篇》谓天地日月之运行,其有机缄而不得已,其运转而不能自止,即持自然主义的宇宙观者之言也。荀子之宇宙观,亦为自然主义的。列星随旋,日月递照,皆自然之运行;其所以然之故,圣人不求知之也。不求知天,(《天论》)即尽人力以自求多福也。

孟子言义理之天,以性为天之部分,此孟子言性善之形上学的根据也。荀子所言之天,是自然之天,其中并无道德的原理,与孟子异;其言性亦与孟子正相反对。《性恶篇》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谓性及伪者,《性恶篇》曰: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正名篇》)性乃属于天者。荀子所言之天,既为自然之天,其中无理想,无道德的原理,则性中亦不能有道德的原理。道德乃人为的,即所谓伪也。《性恶篇》曰: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人性虽恶,而人人可以为善。《性恶篇》曰: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悬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陈澧曰:戴东原曰:此与性善之说,不惟不相悖,而且若相发明。(《孟子字义疏证》)澧谓:涂之人可以为禹,即孟子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但改尧舜为禹耳。如此则何必自立一说乎?(《东塾读***》卷三)然孟子所谓性善,乃谓人性中本有善端,人即此善端,扩而充之,即为尧舜。荀子谓人之性恶,乃谓人性中本无善端。但人性中虽无善端,人却有相当之聪明才力。人有此才力,若告之以父子之义,君臣之正,则亦可学而能之。积学既久,成为习惯,圣即可积而致也。涂之人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乃就人之聪明才力方面说,非谓人原有道德的性质也。人之积礼义而为君子,与其积耨耕而为农夫等同,(见《儒效篇》)盖皆知识习惯方面事也。故荀子性恶之说,实与孟子性善之说不同也。

荀子曰:人之欲善者,其性恶也。黄百家驳之云:如果性恶,安有欲为善之心乎?(《宋元学案》卷一)观以上所说,亦可知黄百家此驳,不足以难荀子。所谓善者,礼仪文理也,仁义法正也,人本不欲此,不过不得不欲此耳。荀子曰: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生也。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异也,知愚分。势同而知异,行私而无祸。纵欲而不穷,则民心奋而不可说也。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纵欲,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故知者为之分也。(《富国篇》)此以功利主义说明社会国家之起源,而与一切礼教制度以理论的根据,与《墨子尚同篇》所说同。盖人有聪明才知,知人无群之不能生存,又知人无道德之不能为群,故知者制为道德制度,而人亦受之。故知者为之分也,知者二字极可注意。盖人之为此,乃以其有知识之故,非以其性中本有道德之故也。

以同一理由,荀子论礼之起源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能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礼论篇》)盖荀子以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故不能不注重礼以矫人之性也。

礼之用除定分以节人之欲外,又为文以饰人之情。此方面荀子言之甚精。荀子亦重功利,与墨子有相同处。但荀子对于情感之态度,与墨子大不相同。墨子以其极端的功利主义之观点,以人之许多情感为无用无意义而压抑之,其结果为荀子所谓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虽亦主功利,然不如墨子之极端,故亦重视情感,重用亦重文。此可于荀子论丧祭礼中见之。荀子论丧礼云: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据郝懿行校),终始一也。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

衣衾棺椁,皆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理智明知死者之已死,而情感仍望死者之犹生。于此际专依理智则不仁,专应情感则不智,故大象其生以送其死,则理智情感兼顾,仁而且智之道也。

荀子论祭礼云: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荀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卜筮视日,斋戒修涂,几筵馈荐告祝,如或飨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尝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荀子礼论》)因主人主观方面对死者有志意思慕之情,故祭之。然其所祭之对象,则无形影,只如或飨之、如或尝之而已。一方面郑重其事以祭祀,一方面又知其为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丧祭礼之原始,皆起于人之迷信。荀子以其自然主义的哲学,与丧祭礼以新意义,此荀子之一大贡献也。

荀子有《正名篇》。孔子言正名,欲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言: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正人之名而排无父无君者于人之外,是亦孟子之正名主义也。不过孔孟之正名,仅从道德着想,故其正名主义,仅有伦理的兴趣,而无逻辑的兴趣。犹之苏格拉底之以归纳法求定义,亦原只有伦理的兴趣也。柏拉图讲概念,其伦理的兴趣,亦较其逻辑的兴趣为大。至亚里士多德始有纯讲逻辑之著作。荀子生当辩者正盛时代,故其所讲正名,逻辑的兴趣亦甚大。

上文谓《墨经》及《荀子正名篇》皆拥护常识,驳辩者之说。《正名篇》所讲之知识论与《墨经》大致相同,兹不具述。

荀子对于当时诸家学说,俱有辩驳。《正名篇》更就正名之观点,将当时流行彼所认为误谬之学说,分为三科。其第一科为惑于用名以乱名者,第二科为惑于用实以乱名者,第三科为惑于用名以乱实者。

更新于:1个月前

译文

冯友兰著,商务印书馆1933年12月初版,1945年11月第二版。 该书主要分析和阐释了孔子、墨子、孟子、老子、惠施、公孙龙、庄子、荀子、周濂溪、张横渠、二程、朱子、陆象山、王阳明等的哲学思想。 关于朱熹,冯友兰认为,朱子之学乃是以周濂溪之太极图说为骨干,而以康节所讲之数、横渠所说之气,及程氏兄弟所说形上形下及理气之分融合之。在朱子看来,凡有形有象者,即是器;所以为是器之理者,则是道。所谓道,即是指抽象的原理或概念;所谓器,即是指具体的事物。天下之物,无论是天然的还是人为的,皆有其所以然之理;其理并且是在其物之先。一事物之理,即是该事物最完全的形式,也是该事物的最高的标准,这也就是极,是一事一物之极。而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它是天地万物的最高标准。

基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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