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2024-10-09
〔金刚经〕
佚名 正教
金刚经
佚名
译
【原文】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①,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注释】
①天人:即天上之人,天界生类之总称。阿修罗:梵语音译,又名无酒神、非天、无善神,据说相貌丑陋,性格好斗,是所谓天龙八部中的第五部。
【译文】
还有,须菩提,随时随地只要一宣说此经,哪怕只说四句偈语,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包括天、人、阿修罗等,都应供养,好像佛的塔庙所在地那样。更何况有人完全能够实践修持、读诵。须菩提,你应当知道,此人已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如果是经典所在的地方,就是有佛在,就应当像弟子尊重佛那样尊重这部经典。
更新于:1个月前
在中国流传最广的 一部佛经。属般若类经典,全称《金刚般若波罗密经》,金刚喻坚固,这部佛经的名称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 “以金刚坚固之志和大智慧之心乘度彼岸”。《金刚经》为佛弟子阿难记述,如所有佛经一样,以 “如是我闻” 这句套语开篇,然后记录了释迦牟尼世尊在舍卫国给孤独园与长者须菩提的答问。释迦牟尼以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的三段论式,阐发了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实相者则是非相” 的“性空幻有” 的基本观念,说明般若 (智慧) 就是不著事相 (无相),不生留恋 (不住)。卷末有四句偈文,为全经点睛之笔: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谓 “有为法”,据注家说,就是 “凡有所为者皆是,上自天地造化,下至人之所为,皆 ‘有为法’。” 《金刚经》有六种译本,最早由鸠摩罗什译成汉文,后来真谛、玄奘、义净等翻译名家都曾重译过,但鸠摩罗什的译本最为流行。由于篇幅简约 (全经仅五千二百余字),述义深刻,文字通俗,所以流传颇广。禅宗五祖弘忍传教就以 《金刚经》为主,常劝僧俗持诵,说是这样 “即得见性,直了成佛”。六祖慧能是文盲,不识一字,但偶然听见别人念诵 《金刚经》,就豁然感悟,后遂以 《金刚经》作为禅宗的法宝。历代为其作注者不下百家,包括唐玄宗、明太祖、明成祖等帝王,堪成佛经之最。
佚名
金刚经正教,金刚经,佚名佚名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原文】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①,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