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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益易説

2024-12-10 〔四益易说〕 廖平 廖平 四益易说 四益易説

「三易」之説出於《周禮》。自劉歆以來,説《易》者皆以文周作經,孔子作傳。「三易」之説,疵病百出。十翼 即《易傳》别名。 出於孔子,自歐陽公以下疑者數十家。東漢之初,古文家但云文王作《易》,馬、陸又添出周公。考《禮運》云「商得坤乾」,是孔子所得之《易》 出於商,孔子繙爲乾坤,乃别爲經。 非文王作明也。且治經以本經爲主,《繫辭》言伏羲畫卦,文義詳明。 伏羲,天神蒼龍之精,天星所作皆爲神物,此不過言易卦出於自然,乃天象,非此卦果出自伏羲,但以畫卦論,繡工織女所優爲。 使《易》爲文王、周公所作,則當有明白陳説。今考《繫辭》三言作《易》,皆以爲殷人,與《禮運》相合。又言其人當文王與紂之時,則決非文王、周公所作。《左傳》所稱,當以《易象》爲正文。至於《周禮》「周」字乃「普匝」名詞,不必爲姬氏國號。今據本經、《大傳》與《禮運》,定《易》爲殷人所創,其姓名不傳。莊子言「孔子翻 注 十二經」,又云以《易》、《春秋》、《詩》、《書》説老子。西漢以上諸書皆以六經爲孔子作,既定此義,乃知《易經》所有經文多指《春秋》實事,不但箕子明夷爲文王以後之事。故先儒説《易》,多以周公、孔子立説,此爲古義。如《韓詩外傳》以《謙卦》六爻全主周公,六爻分屬六事,最爲精確。乾龍素履,《史記》文王作《易》兩見,而文義可疑,以與各篇雜録《書序》相同。《史記》多後人纂補之語,細爲推考,其義自見。總之,聖作賢述,孔子必不能以經師自居。至諸經皆作,不應以《易》爲述。《左》、《國》以諸經皆出孔子前,别有特義。若果出於文王、周公,與西漢以前之説皆不合。今以本傳、《禮記》爲據,列考諸説,破綻顯露。《童子問》論雖似創,理實平常。不然,則必如朱子之説,分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一國三公,已不知所從,況四聖乎?

又《史記》稱《繫辭》爲《易大傳》,便與《春秋大傳》、《尚書大傳》、《喪服大傳》相同。既稱《繫辭》爲「大傳」,必不以經爲文王作,明矣。況《繫辭》中引「子曰」,又有引「子曰」以爲斷者。如:「子曰:『易有四道焉,此之謂也 注 。』」必非孔子自作語。蓋有「子曰」者,爲引孔子爲證;無「子曰」者,乃先師自傳文。

《大傳》之下, 「十翼」之解,舊説皆誤。如《文言》二條,何以備數?《説卦》尤爲術家之言。蓋「十翼」與「十朋」對,「十朋之龜」爲《頤卦》,「十翼之鳥」爲《小過》,皆統上下經而言,非十種書名。説詳《頤卦》。 爲先師相傳授受之師説,非一人所爲,尤非一時之作。其中有彼此矛盾者,有自相訓解者,有一條重見者,有空言敷衍毫無發明者。中有七十子及先秦以前先師所傳與漢人所補録舊説,乃以爲孔子作,無怪歐陽公以下疑之者多。以《乾卦》而論,此孔子作傳,則一夔已足,何爲重複至於五六見?此蓋五六先師所説,記者類紀之耳。《易》師説不止附經而行之,數家如《大戴禮》之《易本命》、《本命》二篇,皆説《易》,劉子政引之,稱爲《易大傳》。《禮記》之《中庸》、《昏義》皆爲《易》説。又《乾卦文言》九二「飛龍在天」,見於《繫辭》引之爲説。六爻今只見一爻,所亡佚者多也。又《左傳》所引傳説多在今本之外,如「困于棘藜,不見其妻」,所引傳與今本體例相同。蓋古者經少傳多,《易》之經文不過五千字,經師傳説當十百倍於此。今就《戴記》、《左傳》、《國語》與《易緯》等書所集《易》説,其文較多於附經之傳,惟其爲先師所傳,故有多少重複訓解之不同,如孔子一人之書,其例何得如此也?

考《繫辭》爲弟子所作,其例與《論語》相似,或以爲非孔子不能作。使孔子自纂,不得爲殷人,亦不應自引己説而加以贊歎之詞。以賢述論,《論語》亦得爲經,要不可以爲孔子自作。從東漢至今,治《易》者於作經述傳之人皆失之,無怪其不能通也。《繫辭》及《禮運》數語,爲經翻案之本,一字千金,真有鬼神呵護者也。

上下經六十四卦次序,爲全經宏綱巨領,爲《易經》第一大例。上下經之分, 《易緯》有詳説。 諸卦之次序,先儒無一定解。《序卦》所言,頗似二徐《説文敘傳》,附會牽強,不足以壓服人心。考《大傳》「履者,德之基也」一節,單提九卦,自來講家皆不得其義,不知此記上下經分段之古説也。此段出於七十子。《序卦》乃漢儒後説,故孟喜别有《序卦》行於世。上經《履》、《謙》、《復》三卦合《乾》、《坤》,下經《恒》、《損》、《困》、《井》、《巽》分爲四段。上經言帝王事,如《詩》之《三頌》、《大雅》;下經言諸侯,如《詩》之《國風》、《小雅》。上經數往,由天地草昧以至元聖素王,各段分治,篇末《頤》、《大過》、《坎》、《離》四錯卦仿《尚書》末四篇二《誓》、《命》、《刑》。下經是二伯、方伯兼大夫、四夷與王官出使之事。上經爲王畿,下經爲八州、十二州、侯、綏、要、荒,並可推之大九州,天覆地載,莫不尊親。綜之以《小過》、《中孚》、《既濟》、《未濟》四卦。在上經爲四岳,四錯卦,在下經爲四夷,二《濟》、《中孚》,即孔子乘桴浮海之意。

卦有順逆、上下之分,乃舊説,有爻之升降,若形之順逆,以爲每六爻皆自下而上,内爲來,外爲往。不知天卦上行,地卦下行,長卦上行,少卦下行,内卦上行,外卦下行。以親上親下而論,坎、離居中,亦分升降,此上下之分也。震、巽二長,初得乾、坤之體,與兑、艮二少,三得乾、坤之體,少、長各以受氣分支之爻爲主。長者由下而上,少者自上而下,此理易明,知與重卦亦分上下。試以乾、坤、坎、離内外考之,在内者先變後居,在外者先居後變,反復不衰,内外如一。迨諸卦皆兩卦相綜,《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内外自相綜。考之圖譜,明如指掌,得不願内外易形乎?《謙》主往來之卦,初、三、四、上,同言來往。《需卦》上爻三人來,舊説不知此義,遂以爲上不可言來,惟錯卦言此以示義。

又元、亨、利、貞,《乾彖辭》單言此四字,不别生異語。《文言》曰:「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是惟《乾卦》四字皆全,故其説如此。《乾》能有此四德,諸卦豈能與《乾》相提並論?考經本四字連文者,外有六卦之多。以《彖傳》考之,六卦或言「大亨以貞」、「大亨以正」,「大」猶可以「元」字釋之。至於「利」字,六卦傳皆無明文。如「屯,元亨利貞」,四字之外,再出「利」字,可知當日經本非四字連文全見。雖《左傳》説《隨卦》四字連文,然傳本據《乾文言》立説。據經下《彖》言,無「利」字,其證已明。《左傳》之説《隨》曰「元亨利貞」,乃就乾四德以説,所引之文與今本《乾卦文言》相同。後師據《左傳》有「利」字於《隨卦》,遂補録「利」字耳。四字爲全經綱領,據傳以定經,惟《乾卦》獨全四德。先定此義,然後可以推説後師於六卦皆補「利」字,遂以四德爲諸卦所同有。故四字之義,從漢至今無一定説,必先據傳删去六卦「利」字,然後依經推考,經義乃可互明。

諸卦名義見於傳説,或一或二,考其文辭,多不相應。 一説正八卦爲元,老陰。老陰所生廿四卦爲亨,陰陽交媾。負八卦爲利,半陰。半陰所生二十四卦爲貞,孤陰孤陽,互相起伏,循環無端。 近人以音義推之,一卦遂至七八説不等。 如《湘潭易説》每以爻辭二字連文,讀爲别解。 今由諸卦而成,諸卦名義先不能定,經何以明?考之諸説紛錯,是爲巨難,群言淆亂,無所折中。今考定經文,以上下經編定次序爲第一義。如《屯》、《蒙》取草昧初開,王道萌芽。《臨》、《觀》爲天子巡守,臨行觀風問俗。《謙》爲周公制禮作樂。以此推之,爲定解。至於六爻爻辭,則多由變出之卦取義。六爻既變六卦,故其義不同。然則定諸卦之名義,宜專就諸卦彖辭,不得拘其爻辭。以爻辭多非本義,猶《春秋》之義以中外爲綱,《詩》之《國風》以南北立界,中外之分,華夷别焉。考《春秋》與《國風》皆雍、冀、兖、青、豫爲中國,荆、徐、梁、揚爲夷狄。《後天圖》即古之《方位圖》也,乾在雍,坎在冀,艮在兖,震在青,一服三男主二岳,華夏之寓焉。兑在梁,離在荆,巽在徐,三女所地皆在夷狄。貴陽賤陰,男女之分,即華夷之辨。考州有九而卦只八,不能分配。坤主西南,不立州。坤土色黄,今蓋以坤統豫州,與乾合爲兩京。父母相配,東西通畿。乾在雍爲元,坤在豫爲華,以兩京統八伯。揚與徐同在東南,今蓋以巽兼統之。《論語》「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海主徐、揚二州,二人同行一路,即以巽兼統徐、揚之義也。

由一卦六爻變六卦,《左傳》不稱九六,單舉變卦之義。如「《乾》之《姤》」、「《乾》之《大有》」諸爻是也。後人刊定經本,亦有標出諸卦名目者,謂其煩賾,無人推其義例。不知此爲《易》中要義,苟能細心推考,真義可發,誤説可删。惜乎二千餘年,無人與其事,遂致《易》説沈晦。先儒之不就此中推考者,非以爲無關要領,即以爲難耳。不知一卦六爻,父母十六卦生内三爻,共爲四十八卦,外三爻四十八卦,爲客行來。至於四十八身卦本卦六爻爲二三人同來。本卦之義詳於彖,爻辭則多詳客義,而本卦有往之六爻,爲周流六虚。且往别爻之卦,多爲本卦實義。故《左傳》「《歸妹》之《困》」,皆引「《睽》之《歸妹》」爻辭,十 注 元王乃《復》之三爻。「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貞吉 注 」,所以示「南征,得大首」。後人不明此義,乃以爲出於《連山》、《歸藏》。 《左傳》所引傳本多與今本不同,較今本最爲詳明。今各條細爲推考,添出新義數十條,於易學最有大功,此其一也。 蓋一卦變往别卦者,由初而二、而三、而四、而五、而上,各爲類辭,諸卦皆同。六十四卦各往六爻,並爲三百九十二爻。在《左傳》多引變出之爻爲説,此《易》所當急爲表章者也。

古人重龜輕筮,經乃用筮,不用龜,此一大疑也。案《易》以《頤》爲主,《頤》象龜,得五十之數,與《論語》合者也。《頤》 分爲五,合爲十,象頤,又象龜,所謂「舍爾靈龜,觀我朶頤」,即空言垂法俟後,非述古。二、五爻兩見經字,所謂「丘頤」,即「上我朶頤」,頤與易音近,義不易爲易,即頤反後不衰之説。經言「十朋之龜」者再。上經言三十卦爲三十朋之龜,下經三十四卦又爲三十朋。推震、艮、巽、兑亦可變爲五十朋。所有六十四卦共爲八龜,名雖爲筮,而龜義亦寓其中。以五十求之則爲龜,以上下經合之爲八十朋。蓋就上經《頤》言曰「十朋之龜」,就下經 注 《小過》飛鳥言之,則爲十鳥之翼 。小過即頤之變體。 所謂顛覆。 一爲飛鳥,一爲靈龜,一上一下,《易》之全經可稱爲十翼,亦可稱爲十朋。明乎十翼即十朋,於易道思過半矣。

《易》上經十八,下經十八,合爲三十六宫。來氏以下頗多明之。十八者,九之二,六之三,乾坤之合,數十有八變而成卦。 不用《易學啟蒙》筮卦説。 蓋三爻卦以六乘之,合爲十八,故三爻之卦如三千里之九州,一倍重之爲《周易》 注 。周流六虚,如方六千里,立九州,每州方二千里,三倍之爲十二爻卦,如《焦氏易林》,爲萬二千里,爲《歸藏》。五帝之五極,方萬二千里,立九州,每州方四千里,六倍之則爲十有八爻,如《周禮》九服,爲《連山》,爲皇九州之方萬八千里,以六千里爲一州,建方正位,體國經野,有層次差别,故易象亦如之。九州以方三千里爲起點,推其極至於萬八千里。易卦由三爻起首,推之《周禮》六變, 一倍。 《歸藏》十二變, 二倍。 《連内》 注 十有八變, 五倍。 與封州度地之事相合。此《易》之大綱也。 《易林》不止六十四卦,此三易,《周禮》舊説同爲六十四卦,與《易林》不同。

注  翻:據《莊子天道篇》,應作「繙」。

注  此句蓋節引《繫辭上》,原文爲:「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注  十:此字疑有誤。

注  貞吉:《易明夷九三》作「疾貞」。

注  經:原脱,據上下文意補。

注  周易:據下文「推之《周禮》六變」,上文「三千里之九州,一倍重之」等語,疑爲「周禮」之訛。

注  連内:據上下文,疑爲「連山」。「内」爲「山」形近而訛。

更新于: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