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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解卷三十·杂篇

2024-12-11 〔庄子解〕 王夫之 庄子 卷三 王夫之 杂篇

说剑

赝编不置释,说见篇首。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 音悦。 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 音悦。 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吾王所见,惟剑士也。庄子曰:诺。周善为剑。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鬓垂冠,曼 莫干反。 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 音悦。 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说之,曰:天下无敌矣。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王乃挍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曰:今日试使士敦剑。庄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惟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 音寻。 韩魏为夹; 音铗。 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其处也。 曼胡,粗缨无文理也。锷,剑刃也。镡,剑口也。铗,把也。一云:镡从棱向背,铗从棱向刃也。三环,闻义而愧,绕馔三周,不能坐食也。服毙,谓忿不见礼,皆自杀也。脱,刀出鞘也。

《庄子解》卷三十终

更新于:2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