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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六十二章

2024-12-16 〔道德经〕 老子 道德经 老子 十二章

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①,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②。美言可以市尊③,美行可以加人④。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⑤,虽有拱璧以先驷马⑥,不如坐进此道⑦。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⑧,有罪以免邪⑨?故为天下贵。

译文

“道”是荫庇万物之所,善良之人珍贵它,不善的人也要保持它。需要的时候还要求它庇护。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尊重;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不善的人怎能舍弃它呢?所以在天子即位、设置三公的时候,虽然有拱壁在先驷马在后的献礼仪式,还不如把这个“道”进献给他们。自古以来,人们所以把“道”看得这样宝贵,不正是由于求它庇护一定可以得到满足;犯了罪过,也可得到它的宽恕吗?就因为这个,天下人才如此珍视“道”。

注释

1、奥:一说为深的意思,不被人看见的地方;另一说是藏,含有庇荫之意。其实两说比较接近,不必仅执其一。

2、不善人之所保:不善之人也要保持它。

3、美言可以市尊:美好的言辞,可以换来别人对你的敬仰。

4、美行可以加人:良好的行为,可以见重于人。

5、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6、拱壁以先驷马:拱壁,指双手捧着贵重的玉;驷马,四匹马驾的车。古代的献礼,轻物在先,重物在后。

7、坐进此道:献上清静无为的道。

8、求以得:有求就得到。

9、有罪以免邪: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去罪过。

引语

本章再一次宣扬“道”的好处和作用。老子认为,清静无为的“道”,不但是善良之人的法宝,就是不善的人也必须保有它。所以有人认为,这一章的新意就在于指出世人在“道”面前应该一律平等。“道”保护善人,但也不抛弃不善人,它有求必应,有过必除。这是“道”的可贵之处。如果说在上一章,老子强调统一即“和”的思想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上的运用,这一章则是在人际关系上的运用。本章的目的,在于晓谕人君行“无为”之政。

评析

“道”是天地间最可宝贵的。所以可贵就在于“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这就是说,善人化于道,则求善得善,有罪者化于道,则免恶入善。“道”并不仅仅是为善良之人所领悟,不善人并不被道所抛弃,只要他们一心向道,深切体会“道”的精髓要义,即使有罪过也是可以免除的。老子在这里给人们包括有罪之人提供了新的出路,还是很有意义的。这种想法与孔子所言“君子过而能改”的说法是有相近意义的。君子不怕犯错误,只要能认真改正,就不算错误,而且,这只是君子才可以做到的。老子则从主客观两个方面为有错者提供了出路,“道”不嫌弃犯罪之人,肯定会给他改错的机会;而犯罪者本人也必须体道、悟道,领会道的真谛,主客观这两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

更新于: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