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上
本篇自雷公問曰:禁服之言至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見《靈樞經脉》、《太素經脉連環》。自足少陰氣絶至水勝火也,見《靈樞經脉》。自《靈樞》云:少陰終者至上下不通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足太陰氣絶至火勝金也,見《靈樞經脉》。自《九卷》云:腹脹閉至面黑皮毛焦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足厥陰氣絶至金勝木也,見《靈樞經脉》。自《九卷》云:中熱嗌乾至舌卷卵上縮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五陰氣俱絶至一日半而死矣,見《靈樞經脉》。自太陽脉絶至上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六陽俱絶至旦占夕死,見《靈樞經脉》。此十二經之敗也,見《素問診要經終論》。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經脉、絡脉、經别的循行路綫、病候及治則等有關問題,故以此名篇。上篇主要内容有十二經脉及其支脉循行與發病情況;手足少陰、太陰、厥陰之脉氣絶及五陰俱絶的症狀與預後;太陽、少陽、陽明脉絶及六陽俱絶的症狀與預後。
雷公問曰:禁服〔1〕之言,凡刺之理,經脉爲始,願聞其道。黄帝答曰:經脉者,所以決死生,處百病〔2〕,調虚實,不可不通也。
肺〔3〕手太陰之脉,起〔4〕於中焦,下絡〔5〕大腸,還循胃口〔6〕,上膈屬〔7〕肺,從肺系〔8〕横出腋下,下循臑〔9〕内,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10〕臂内,上骨下亷〔11〕,入寸口,上魚〔12〕,循魚際〔13〕,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14〕次指内亷,出其端。是動則病〔15〕肺脹滿,膨膨然〔16〕而喘咳〔17〕,缺盆〔18〕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19〕,音務,又音茂。是謂臂厥〔20〕。是主肺所生病者〔21〕,咳上氣,喘喝〔22〕煩心胸滿〔23〕,臑音如〔24〕。臂内前亷痛,厥〔25〕,掌中熱。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26〕,汗出中風〔27〕,小便數而欠〔28〕。氣虚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一云卒遺矢無度〔29〕。爲此諸病,凡十二經之病〔30〕,盛則寫〔31〕之,虚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32〕,不盛不虚以經取之〔33〕。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虚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禁服 原作禁脉,《靈樞》同。正抄本及《太素》均作禁服。《類經》卷七第一注:脉,當作服。即本經《禁服篇》也。《靈樞發微》:按禁脉當作禁服。本經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經脉爲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藏,外刺六府。則此篇數語,乃出於《禁服篇》也。按據以上諸書,當以作禁服爲是。禁服,亦古醫書也,《靈樞》引非一處,故據改。
〔2〕處百病 處,決斷也。《漢書谷永傳》:臣愚不能處也。顔師古注:處,謂斷決也。在此引申爲診斷。處百病,言診斷各種病証。百病,言其多。
〔3〕肺 明抄本及《脈經》卷六第七均無,以下各經同。《五十二病方》之《足臂十一脉灸經》、《陰陽十一脉灸經》甲本亦同此例。
〔4〕起 步之始也。《説文走部》段玉裁注:起,本發步之稱也。此指每一經脉循行之起始點。
〔5〕〔7〕絡、屬 絡,《太素》作胳,胳與絡古音皆鐸韵,故音同而互通。後均同。楊上善注:五藏六府氣相通者,藏脉必胳府屬藏,府脉必(此下缺文,當爲胳藏屬府。)《醫經原旨經絡上》注:按十二經相通,各有表裏,凡在本經者,皆曰屬;以此通彼者,皆曰絡。故在手太陰,則曰屬肺絡大腸,在手陽明,則曰屬大腸絡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經爲主也。
〔6〕還循胃口 胃口,亦屬中焦,下行絡大腸,上行復回胃口,故還循胃口。還,復回。
〔8〕肺系 《黄帝内經明堂》注:系,繫也。謂肺藏之所繫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肺系,謂喉嚨也;喉以候氣,下接於肺。按肺系當指喉嚨與氣管而言。
〔9〕臑 《説文肉部》:臑,臂羊矢也。是臑即臂也。段玉裁以爲人臂無稱臑者非是。《足臂十一脉灸經》臂太陰脉、臂少陰脉、臂太陽脉,及《陰陽十一脉灸經》肩脉、臂少陰脉等,皆記經脉循行於臑部,可証段説誤。又《集韵虞韵》:臑,肱骨也。《銅人》卷一:臑,謂肩肘之間也。
〔10〕循 此前《脉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有後字。
〔11〕上骨下亷 亷,側邊也。《儀禮鄉飲酒禮》:設席於堂亷東上。注:側邊曰亷。上,在此應作動詞解。《太素》注:臂有三骨,垂手之時,内側前骨名爲上骨。此説似非是。
〔12〕魚 《銅人》卷一注:魚,謂手大指之後也,以其處如魚之形,故曰魚。《十四經發揮》卷中注: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
〔13〕循魚際 循,《説文彳部》:循,行也。《玉篇彳部》:循,次序也。此指行之有序曰循。魚際,《銅人》卷一注:手魚之際有穴居此,故名曰魚際。際,邊沿也。魚之邊沿,名魚際。穴名亦因部位而得名。
〔14〕出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
〔15〕是動則病 是,代詞,指本經經脉而言。動,發生也。《易經繫辭下》:爻象動乎内,吉兇見乎外。虞翻注:動,發也。《戰國策齊策》:動於顔色。高誘注:動猶發也。《吕氏春秋音律》:草木繁動。高誘注:動,生也。病,名詞動用。患有之義。是動則病,謂經脉自身發病有某某等。
〔16〕膨膨然 《廣韵庚韵》:膨,膨脝脹貌。膨膨然,肺脹滿之形容詞。《銅人》卷一注:氣不宣暢也。
〔17〕咳 明抄本作欬。按咳本小兒笑,《説文口部》:咳,小兒笑也。古書用作咳嗽者,爲假借。明《正字通口部》:咳,與欬同,嗽也。是咳言咳嗽,爲後起義。
〔18〕缺盆 《銅人》卷一注:在肩下横骨陷中,言其處如缺豁之盆,故曰缺盆。
〔19〕瞀(mo茂)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甲、乙本均作戰。當屬經脉早期傳文。按瞀,眩惑不精明也。《書益稷》:下民昏墊。孔安國傳:言天下民昏瞀墊溺。孔穎達正義:瞀者,眩惑之意。《莊子徐無鬼》:予適有瞀病。郭象注:瞀,風眩也。
〔20〕臂厥 臂原作擘,據明抄本、正抄本改。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蹷。《説文足部》:蹶,僵也。《説文通訓定聲暴部》蹶:字亦作蹷,下形上聲。厥與蹷通。《韓詩外傳》十:夫世子病所謂尸蹶者。《説苑辨物》蹶作厥。厥逆之氣起於臂,故爲臂厥。
〔21〕所生病者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所産病。産、生義通。《左傳僖公二年》:晉荀息請以屈産之乘。杜預注:屈地生良馬。
〔22〕喘喝 《靈樞》作喘渴。《素問生氣通天論》:煩則喘喝。王冰注:喝,謂大呵出聲也喝,一爲鳴。喘喝,喘鳴也。
〔23〕胸滿 滿通懣。《漢書佞幸傳》:憂滿不食。顔師古注:滿讀曰懣。《廣韵緩韵》:懣,煩悶。胸滿,即胸悶。
〔24〕音如 明抄本作音需,又如。
〔25〕厥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
〔26〕寒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十四經發揮》卷中注:寒字疑衍。
〔27〕風寒,汗出中風 中風,《脈經》卷六第七無。《靈樞識》:簡按:氣盛有餘,謂肺藏氣盛而有餘,非外感邪氣之盛也。而云風寒汗出中風,則似肺藏氣盛而有餘者,必病風寒汗出中風,此必理之所無,或恐六字衍文。
〔28〕小便數而欠 《太素》作不浹數欠。楊上善注:有本作小便數而欠。陰陽之氣上下相引,故多欠也。《銅人》卷一注:數,頻也。欠,少也。言小便頻而少也。而爲連詞,數與欠,均言小便,今暫從後説。《説文通訓定聲欠部》:叚借爲歉,今歉、欠字,盖即歉字之轉注。又本篇下,手太陰之别有虚則欠,小便遺數之症,故此欠字,亦或爲獨立症狀,若是則而字或係剩文,故尚有疑義。
〔29〕卒遺矢無度 度,原作變,明抄本作卒遺失無度,《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同明抄本,惟作大字正文,今據改變爲度。遺矢無度者,大便不知節度也。矢同屎。《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頃之,三遺矢。司馬貞索隱:謂數起便也。矢,一作屎。作遺失者,義不同,且經文無此用語,疑形近相誤。若《脈經》、《千金》等作大字,或係據古别傳本。
〔30〕凡十二經之病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無。疑爲上句爲此諸病之旁注混入正文。
〔31〕寫 本爲傾瀉、瀉除之義,《周禮地官稻人》:以澮寫水。《廣雅釋詁》:寫,除也。此引申爲瀉法。寫與瀉通。
〔32〕陷下則灸之 《太素》注:經胳之中,血氣減少,故脉陷下也。火氣壯大,宣補經胳,故宜灸也。
〔33〕不盛不虚以經取之 《太素》注:《八十一難》云:不盛不虚,以經取之,是謂正經自病,不中他邪,當自取其經。前盛虚者,陰陽虚實相移相傾,而他經爲病。有當經自受邪氣,不因他經作盛虚,若爾,當經盛虚,即補寫自經,故曰以經取之。
按:
有關手太陰脉循行,《易緯通卦驗》卷下注云:手太陰脉,起手大指内側,上貫咒唾,散鼻中。此文不同於《靈樞》與本經,又不見於馬王堆漢墓帛書《足臂十一脉灸經》、《陰陽十一脉灸經》及張家山漢簡之《脉書》,當出於已佚之另外傳本,特别是散鼻中一説,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一則説明經脉循行有散行之支脉,二則記載了手太陰脉與鼻的直接聯係,從而説明經脉失傳内容尚多,有待進一步挖掘。
經文對經脉循行,使用了一整套專用術語,各經均同此義。《研經言》言之較詳,特録以供參:此篇書例:以經所從始曰起,以連本經之藏府者曰屬,以本經縈相表裏之藏府者曰絡,由此適彼曰循,自下而上曰上,自上而下曰下,過乎他經曰行,過乎肢節之旁曰過,穿行其中曰貫,并乎兩旁曰挾,彼此相互曰交,巡繞四邊曰還,直達其所曰抵,自外至裏曰入,本隱忽現曰出,直行曰直,平行曰横,半横曰斜,兩支相并曰合,一支而歧曰别,疾行往聚曰趣,去此復回曰還。
關於是動病與所生病之説,歷來注家説解不一,首先有《難經二十二難》云: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爲是動;邪在血,血爲所生之病。楊上善及《銅人》注,皆本乎此。馬蒔則否定《難經》之説,提出動者,驗病,是主,言某某所生病之解。張介賓則以爲動者變也,變常爲病也。手之太陰,肺所生也。張志聰則謂是動者,病在三陰三陽之氣,而動見於人迎氣口,病在氣而不在經。所生病者,謂十二經脉乃藏府之所生,藏府之病,則見於驗証也。夫是動者,病因於外,所生者,病因於内。莫枚士則在《難經》説解的基礎上,以爲此經以脉爲主,自當兼榮衛言。近人研討者頗多,皆各伸己見,未成定論。然據文義分析,動與生,似皆有發生之義。從歷史文獻看,《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脉灸經》不分是動與是主所生,只稱其病,又《陰陽十一脉灸經》始分是動則病與其所産病,故動生二字,似是對文,不一定有特殊含義。又是主二字,《陰陽十一脉灸經》作是脉主治,與上文相屬。此又與《靈樞》、《甲乙》文義不同,故有關本文的釋義,尚難定論。
大腸手陽明之脉,起於大指次指之端〔1〕外側〔2〕,循指上亷出合谷〔3〕兩骨之間〔4〕,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亷,入肘外亷〔5〕,上循〔6〕臑外前〔7〕亷,上肩出髃音隅。骨〔8〕之前亷,上出柱骨〔9〕之會〔10〕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11〕頸〔12〕,貫頰,入下齒〔13〕中,還出俠〔14〕口,交〔15〕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16〕。是動則病齒痛,〔17〕腫。是主津〔18〕所生病者,目黄口乾,鼽音求。衄喉痺,肩前臑痛〔19〕,大指次指痛不用。氣盛有餘,則當脉所過者熱腫。虚則寒慄不復。爲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虚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太素》注:手陽明與手太陰合,手太陰從中膲至手大指次指之端,陰極即變爲陽,如此,陰極陽起,陽極陰起,行手頭及足,如環無端也之。
〔2〕外側 《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銅人》卷一作内側。按本篇其他起於指趾端之經脉,皆不言内、外側,唯此經有之,與體例不合,本經卷三第二十七商陽穴云:在手大指次指内側。亦可証作外側者,似非是。
〔3〕合谷 原作合骨,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改。
〔4〕兩骨之間 《太素》注:掌骨及大指本節表兩骨之間也。
〔5〕入肘外亷 《脈經》卷六第八作上入肘後亷。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有上字。
〔6〕上循 上,《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均無。循,《靈樞》、《太素》均無。
〔7〕前 原脱,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銅人》卷一補。
〔8〕髃骨 《太素》注:髃音隅,角也。兩肩端高骨,即肩角也。
〔9〕柱骨 《太素》注:柱骨,謂缺盆骨上極高處。《釋骨》:自顱際鋭骨而下骨三節植頸項者,通曰柱骨。
〔10〕會 《説文會部》:會,合也。衆脉相會合處爲會。
〔11〕直上至 明抄本作至上,《靈樞》、《太素》作直上,《脈經》卷六第八作直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作直而上。
〔12〕頸 《太素》注:頸,項前也。《説文頁部》:頸,頭莖也。項,頭後也。是則頸項者渾言之,皆是頸,别而言之,則前爲頸,後爲項。
〔13〕入下齒 原作下入齒,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齒下《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十四經發揮》均有縫字。
〔14〕俠 《靈樞》、《太素》作挾。俠、挾、夾互通。《禮記檀弓上》:則與賓主夾之也。陸德明釋之:夾,本又作挾。又《國語吳語》:將夾溝而我。《説文广部》引作俠。義與夾同。後皆同。
〔15〕交 《太素》注:交,謂相交不相會入也。
〔16〕孔 《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作鼽,此下并有抵足陽明四字。
〔17〕 原作頰,《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作頸。《太素》、《脈經》卷六第八、《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今據改。《説文頁部》:,頭頡也。《急就篇》卷三顔師古注:,兩頰之顴也。《廣雅釋親》:顴頄頞也。王念孫疏證:顴頄爲頰之,頞爲鼻之。,通作準。是顴、頄、,義同。此指面顴骨部。
〔18〕津 此下原有液字,與小腸手太陽之脉是主液義重,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删。
〔19〕痛 此下原有者字,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删。
胃足陽明之脉,起於鼻,交頞中〔1〕,傍約太陽之脉〔2〕,下循鼻外,入上齒〔3〕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却循頤〔4〕後下亷,出大迎〔5〕,循頰車〔6〕,上耳前,過〔7〕客主人〔8〕,循髮際,至額顱〔9〕。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10〕,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内亷,下俠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11〕,下至氣街〔12〕中而合〔13〕,以下髀關〔14〕,抵伏兔〔15〕,下入膝臏中〔16〕,下循胻〔17〕外亷,下足跗〔18〕,入中指内間。其支者,下膝〔19〕三寸而别〔20〕,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是動則病,凄凄然〔21〕振寒,善伸〔22〕數欠〔23〕,顔黑,病至則惡〔24〕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25〕,心動〔26〕,欲獨閉户塞牖而處〔27〕,甚則欲上高而歌〔28〕,棄衣而走〔29〕,賁嚮〔30〕腹脹,是爲骭厥〔31〕。是主血所生病者〔32〕,狂瘈〔33〕,一作瘧〔34〕。温淫汗出〔35〕,鼽衄〔36〕,口喎〔37〕唇緊〔38〕,頸腫喉痺,大腹水腫〔39〕,膝臏〔40〕腫痛,循膺〔41〕乳、氣街、股、伏兔、胻外亷、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穀善饑〔42〕,溺色黄〔43〕。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胃中寒則脹滿。爲此諸病,盛者則〔44〕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虚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頞(遏)中 《説文頁部》:頞,鼻莖也。《銅人》卷一注:兩目之間,鼻抝深處,謂之頞中。《説文》説係泛指,《銅人》解以具體部位。《十四經發揮》注:足陽明起於鼻兩傍迎香穴,由是而上,左右相交於頞中。按此言起於鼻兩傍迎香穴者,以大腸手陽明脉之支者,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止於迎香處,與足陽明脉相聯接。是此言起者,指手足二脉之聯接點。
〔2〕傍約太陽之脉 太陽,原作大腸,按本篇無以臟腑直稱脉名者,當係形近之誤,據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太素》無此六字。約,《靈樞》作納。《銅人》卷一注:足太陽起於目眥,而陽明旁行約之。《十四經發揮》注:過睛明之分。按膀胱足太陽之脉,起於目内眥,當睛明穴處,此言傍約太陽之脉者,蓋指此也。約,屈也。《漢書司馬遷傳》:《詩》、《書》隱約者。顔師古注:約,屈也。以此脉起於鼻交頞中,屈而傍行,故謂之約。
〔3〕入上齒 原作上入齒,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
〔4〕頤 面頰部。《急就篇》顔師古注:下頷曰頤。下頷,指腮下。
〔5〕大迎 穴名,在曲頷前。詳見卷三第十。
〔6〕頰車 《釋名釋形體》:頤,養也。動於下,止於上,咀物以養人也。或曰輔車,言其骨强,所以輔持口也。或曰牙車,牙所載也。或曰頷車,頷,含也,口含物之車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也。此言部位,當頰車部有穴,亦名頰車。
〔7〕過 經過也。《説文辵部》:過,度也。
〔8〕客主人 穴名,即上關,在耳前上亷起骨端。詳見卷三第十一。
〔9〕額顱 《説文頁部》:頟,顙也。原注:臣鉉等曰:今俗作額。又《説文頁部》:顙,頟也。段玉裁注:《方言》:中夏謂之頟,東齊謂之顙。九拜中之頓首,必重用其顙。《説文頁部》:顱,顱,首骨也。此指額角當顱骨處。
〔10〕人迎 穴名,在頸大脉動處。詳見卷三第十二。
〔11〕起於胃口,下循腹裏 《靈樞》同。《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起胃下口,循腹裏。《太素》作起胃口下循腹裏。楊上善注:胃傳食入小腸處名胃下口。可証《太素》正文原亦作胃下口,今本口下二字誤倒。按作起胃下口,循腹裏,義勝。
〔12〕氣街 亦名氣衝。《説文行部》:街,四通道也。,通道也。,衝之本字。此處爲脉氣運行之通道,故名。此處有穴,亦名氣衝,詳見卷三第二十一。
〔13〕合 胃足陽明脉有兩支下行者,皆至氣街中,兩脉相合,故曰合。
〔14〕髀關 《太平御覽人事部十三》:《説文》曰:髀,股外也。又曰:股,髀也。又引《魏志》文曰:矢中郃髀股。是髀者,股外側也。關者,骨關節處,此當指股外上端關節處。《十四經發揮》注:伏兔後交文爲髀關。此指髀關穴處。髀關穴,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5〕抵伏兔 抵,《千金》卷十六第一作牴,《説文牛部》牴,段玉裁注:一作抵。是,牴在此與抵通。《廣雅釋詁》:抵,至也。伏兔,穴名,當膝上六寸處,是處肌肉豐隆,若兔之伏焉,故名。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6〕下入膝臏中 入,《靈樞》無。《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下膝入臏中。楊上善注:膝,脛頭也。臏,膝之端骨也。《脈經》卷六第六同本經。臏,膝蓋骨也。《文選潘岳西征賦》:狙潛鈆以脱臏。李善注引郭璞《三蒼解詁》曰:臏,膝蓋。
〔17〕胻 《靈樞》作脛。《廣雅釋親》:股、腳、踦、胻,脛也。王念孫疏證:《釋名》云:脛,莖也。直而長,似物莖也。《説文》:脛,胻也。股,髀也。凡對文則膝以上爲股;膝以下爲脛。《説文》:胻,脛耑也。《衆經音義》卷十八云:今江南呼脛爲胻,山東曰胻敞,敞音支孟反。《春秋繁露五行逆順篇》云:民病足胻痛。《素問脉要精微論》云:病足腫若水狀。與胻同。是胻與脛義皆同。醫籍中從肉傍之字與從骨傍之字,亦常通。此指膝以下足以上言也。
〔18〕跗 足背也。《儀禮士喪禮》:乃屨綦結于跗。鄭玄注:跗,足上也。賈公彦疏:云跗,足上也者,謂足背也。《銅人》卷一注:跗,謂足上也,衝陽穴在焉。
〔19〕膝 《靈樞》作亷。
〔20〕别 《十四經發揮》注:别行而下。此指支脉之别行者。
〔21〕凄凄然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六均作悽悽然,《千金》卷十六第一作悽悽。《靈樞》、《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王冰注引本經均作洒洒。按凄凄、悽悽、洒洒、淅淅等所謂重言形況詞,在古醫籍中常有義同而字異者,此亦取乎聲也,故音同音近字常互用。本文凄凄、悽悽,洒洒,皆惡寒貌。
〔22〕伸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信,信,伸也。《説文人部》:伸,屈伸。段玉裁注:伸,古經傳皆作信。《周易》:詘信相感而利生焉。又尺蠖之詘,以求信也。又引而信之。韋昭《漢書》音義云:信,古伸字。謂古文假借字。此指身體伸展。
〔23〕欠 《説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悟,覺也。引伸爲解散之義。口部嚏下曰:讀如人倦解之解。人倦解,所謂張口氣悟也。謂之欠,亦謂之嚏。曲禮:君子欠伸。正義云:志疲則欠,體疲則伸。《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悟與牾通《太素》注:凡欠多伸,或爲陽上陰下,人之將卧,上下相引,故數欠。
〔24〕惡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集韻莫韻》:惡,恥也,憎也。或作。
〔25〕聞木音則惕然而驚 音,《靈樞》作聲。而,原脱,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補。按聲和音,除在樂律運用時,有其區别,一般義可互通。《説文音部》: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太素》注:陽明,土也,上惡木,故病甚惡木音也。
〔26〕心動 原作心欲動,《靈樞》、《太素》同,義不安。《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心動,欲字連下句,文安義順。《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心腸(惕),《脉書》作心惕然,欲字亦均連下,義同,今據改。
〔27〕欲獨閉户塞牖而處 欲,原在上文動前。據《脈經》卷十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素問脉解篇》移此。《太素》注:陰静而闇,陽動而明,今陰氣加陽,故欲閉户獨處。
〔28〕上高而歌 上,《脉書》作乘,《素問脉解》作登。乘亦登也,二者義同。《説文癶部》:登,上車也。段玉裁注:引伸之,凡上陞曰登。《玉篇癶部》:登升也,上也,進也。是上、登、乘義通。《銅人》卷一注:歌者,以陽主喜,故其聲爲歌耳。《類經》卷十四第十注:欲上高而歌者,陽盛則四支實也。
〔29〕棄衣而走 《素問脉解》:陰陽復争,而外并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銅人》卷一注:熱盛於身,故棄衣也。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顛狂也,此言走者,疾行也。《爾雅釋言》:奔,走也。郝懿行義疏:走者,《説文》云:趨也。《釋名》云:疾趨曰走。走,奏也。促有所奏至也。奔者,《説文》云:走也。《釋名》曰: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
〔30〕賁(bēn奔)嚮 賁與通。《周禮地官鼓人》:以鼓鼓軍事。《周禮夏官大司馬》鄭玄注引作賁。《説文鼓部》:,大鼓謂之。嚮與響通,聲嚮也。賁嚮,如鼓之聲嚮。此與腹中雷鳴義同,皆象聲也。
〔31〕骭厥 骭,原作臂,原校:一作骭。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骭,據改,並删原校。《太素》作胻,義同。《玉篇骨部》:骭,脛也。《靈樞發微》注:其氣厥逆,則從骭而厥。《類經》卷十四第十注:陽明之脉,自膝臏下脛骨外亷,故爲脛骭厥逆。
〔32〕是主血所生病者 《脈經》卷六第六注:血,一作胃。《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本經曰:穀入於胃,脉道以通,血氣乃行。《平脉篇》曰:水入於經而血乃成。胃爲水穀之氣,主生此營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
〔33〕瘈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瘧,與原校同。
〔34〕瘧 明抄本誤作龐,此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
〔35〕温淫汗出 《太素》注:温熱過甚而熱汗出也。《靈樞發微》注:其氣温熱而淫泆爲汗出。前注訓淫爲過甚,後注訓爲淫泆。義亦同矣。《説文水部》泆,段玉裁注:凡言淫泆者,皆謂太過。其引伸之義也。
〔36〕衄 《説文血部》:衄,鼻出血也。
〔37〕口喎 口歪斜也,古作咼。《説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段玉裁注引《通俗文》:斜戾曰咼。《玉篇口部》:喎,同咼,口戾也。
〔38〕唇緊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作脣胗。唇與脣,同字異體。《説文肉部》:胗,脣瘍也。《病源緊脣候》:脾胃有熱,氣發於脣,則脣生瘡,而重被風邪,寒濕之氣搏於瘡,則微腫濕爛,或冷或熱,乍瘥乍發,積月累年,謂之緊脣,亦名瀋脣。按《廣韻軫部》:胗,脣瘍也。又之忍切。、,並俗。是知作緊者或之假借字。唇緊即唇胗也。《研經言》卷四云:《脈經》胗作緊。緊即之假,謂唇瘡胗緊,兩通。
〔39〕大腹水腫 《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腹外腫,楊上善注:陽明一道行於腹外,一道行於腹内。腹内水穀行通,故少爲腫。腹外衛氣數壅,故腹外多腫也。
〔40〕臏 此下明抄本有音牝二小字音注。
〔41〕膺 《説文肉部》:膺,匈也。《素問腹中論》:有病膺腫。王冰注:膺,胸傍也。《銅人》卷一注亦云胸傍曰膺。按膺,渾言之即胸,此當指胸旁。
〔42〕饑 《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飢。
〔43〕黄 《太素》作變。
〔44〕則 原脱,據《太素》及餘經文例補。
脾足太陰之脉,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内側白肉際〔1〕,過核骨〔2〕後,上内踝〔3〕前亷,上腨〔4〕内,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5〕,上循膝股内前亷,入腹屬脾絡胃〔6〕,上鬲俠咽,連舌本〔7〕,散舌下〔8〕。其支者,復從胃别上鬲,注心中。是動則病,舌本强,食則嘔〔9〕,胃脘〔10〕痛,腹脹善噫〔11〕,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12〕,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13〕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摇,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14〕,寒瘧〔15〕,溏,瘕音加〔16〕。泄〔17〕,水閉〔18〕,黄疸,不能食〔19〕,唇青〔20〕强欠〔21〕,股膝内腫痛〔22〕,厥,足大指不用。爲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虚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白肉際 《醫經讀》注:白肉,三陰脉所經。赤肉,三陽脉所經。際,乃白肉盡處。《十四經發揮》卷中承澹盦注:白肉際,手足之掌與指,皆分赤白肉際,在背面有毫毛部分曰赤肉,掌面不生毫毛部分曰白肉,赤肉白肉交界之所曰赤白肉際,亦稱白肉際。
〔2〕核骨 《太素》作覈骨,注:足大指本節後骨,名爲覈骨也。《説文西部》:覈,實也。段玉裁注:凡有骨之偁也。骨下曰:肉之覈也。蔡邕注典引曰:有骨曰覈。《周禮》其植物曰覈物,謂梅李之屬。《周禮》經作覈,注作核。蓋漢人已用核爲覈矣。《醫學綱目陰陽》注:核骨在足大指本節後約二寸,如棗核横於足内側赤白肉際者是也。《釋骨》:大指本節後宛宛者,曰腕骨。其在内側如核者,曰核骨。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課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足脛骨與足椀骨相屬之處,著脛骨端内外高骨,名曰内外踝。
〔4〕腨 《靈樞》作踹。《説文》無踹字,《玉篇足部》:踹,都館、市兗二切,足跟也。此作足跟解文義不屬,乃當爲腨之同音假借。《説文肉部》:腨,腓腸也。又腓,脛腨。《銅人》卷一注:腨,脛之魚腹也。即今俗謂腿肚也。
〔5〕交出厥陰之前 《太素》注:太陰從内踝上行八寸,當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行之。《十四經發揮》注:上腨内,循脛骨後之漏谷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陰經之前。二説文雖異,實指一處。此經本行足厥陰之後,約當内踝上八寸,即漏谷上二寸,地機下一寸處,交出足厥陰之前。
〔6〕胃 此下《素問刺熱》王冰注有其直行者四字。
〔7〕舌本 本,《太素》無,疑脱。舌本,舌根。本,根也。
〔8〕散舌下 《太素》注:舌下散脉,是脾脉也。
〔9〕嘔 《太素》作歐,後同。《説文欠部》:歐,吐也。《廣韻厚韻》:歐,吐也,或作嘔。《脈經》卷六第五注云:一作吐。
〔10〕脘 《脈經》卷六第五作管。《説文肉部》:脘,胃府也。脘有患、管二音,作管,音義與脘同。脘者,專稱胃脘也。管者,一切管形之泛稱。如《千金》卷二十第四胃中管、胃下管,亦指脘也。
〔11〕噫 《説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本書卷十二第一云: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爲噫。二説義皆謂噫出於胃。又《素問宣明五氣》云:五氣爲病,心爲噫。《靈樞九鍼論》云:心主噫。此又一義也。按脾與胃相表裏,前説似更切乎本經文義。
〔12〕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 而,《靈樞》、《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如,而、如互通義同。《太素》作得後出餘氣則快然如衰。《素問脉解》云: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太素經脉病解》同《素問》。楊上善注:故得後便及洩氣,快然腹減。此可証《太素》經脉文有誤。《内經知要病能》注:後,大便也。氣,轉矢氣也。
〔13〕生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補。
〔14〕心下急痛 痛,原脱,《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五均作心下急痛。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亦有心痛之症,可証當有痛字,據補。
〔15〕寒瘧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亦無此症,疑衍。
〔16〕加 明抄本作賈。
〔17〕溏瘕泄 《太素》注:溏,食消利也。瘕,食不消,瘕而爲積病也。洩,食不消,飡(按湌之俗體,湌通飧)洩也。楊注解瘕泄爲二病。《内經知要》卷下注:溏者,水泄也。瘕者,痢疾也。按《難經五十七難》云:大瘕泄者,里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據此則瘕泄當是一病,《内經知要》解瘕爲痢疾者,蓋本乎此。
〔18〕水閉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水與閉同則死,是水、閉乃二病,其義明矣。《太素》注:脾所生病,不營膀胱,故小便不利也。《靈樞注證發微》注:水閉,即六元正紀大論有甚則水閉跗腫,言水蓄於内,而大小便皆閉也。若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等証之,則楊、馬二家注,似未盡義。蓋水謂水病,醫經言有可據。醫書言閉者亦多見,如《千金》卷十四第六有治脹滿閉不下方,後閉不通,灸足大都,腹熱閉時,大小便難等説,本經卷九三焦約内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有内閉不得溲,刺足太陰太陽之説。是知閉爲病也,其症或小便難,或大便難,或二便俱難,且多屬危証。
〔19〕不能食 《靈樞》、《太素》均作不能卧。《脈經》卷六第五作好卧,不能食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脉灸經》作不耆(嗜)食。《陰陽十一脉灸經》甲本作不能食,不能卧,乙本作不食不卧。《脉書》作不能食,者(嗜)卧。上文雖有不能卧與嗜卧之别,似當以《陰陽十一脉灸經》文爲是,故疑本經脱不能卧三字,《靈樞》等脱不能食三字。
〔20〕唇青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亦無此症。
〔21〕强欠 原作强立,《靈樞》、《脈經》卷六第五同。《太素》均作强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亦均作强吹(欠)。按强立,文義不屬,故據改。楊上善注:將欠不得欠,名曰强欠。
〔22〕腫痛 正抄本同。腫,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無。痛,《靈樞》、《太素》均無。
心手〔1〕少陰之脉〔2〕,起於心中〔3〕,出屬心系〔4〕,下鬲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俠咽,繫目系〔5〕。一本作循胸出脇〔6〕。其直者,復從心系却上肺,上出腋下〔7〕,下循臑〔8〕内後亷,行〔9〕太陰、心主之後,下肘中〔10〕内亷,循臂内後亷,抵〔11〕掌後兑骨之端,入掌内後亷〔12〕,循小指内出其端。是動則病,嗌〔13〕乾,心痛,渴而欲飲,是爲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脇滿痛〔14〕,臑臂内後亷痛,厥,掌中熱痛。爲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虚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手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手少陰之脉 《脈經》卷六第三無此經,具手心主之脉。
〔3〕起於心中 《太素》注:十二經脉之中,餘十一經脉,及手太陽經(按此五字疑衍),皆起於别處,來入藏府。此少陰經,起自心中,何以然者?以其心神是五神之主,能自生脉,不自餘處生脉來入,故自出經也。
〔4〕出屬心系 《太素》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系。餘經起於餘處,來屬藏府,此經起自心中,還屬心系,由是心神最爲長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當五椎之下,其系有五:上系連肺,肺下系心,心下三系連脾肝腎。故心通五藏之氣,而爲之主也。《説文通訓定聲履部》: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5〕目系 《太素》注:筋骨血氣四種之精,與脉合爲目系。
〔6〕一本做循胸出脇 脇,原作腸,《千金》卷十三第一注作脇。按此支脉並不入腸,故作腸非是。又《素問藏氣法時論》云:心病者,胸中痛,脇支滿。王冰注:心手少陰脉支别者,循胸出脇。與本文合,故據改。
〔7〕上出腋下 上,《太素》無。按肺手太陰脉云:從肺系横出腋下。本文亦爲經脉從肺横出,故連同上文,似亦應作復從心系却上肺,横出腋下。
〔8〕臑 此下明抄本有音如二小字音注。
〔9〕行 原作循,《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行。前手太陰之脉云行少陰、心主之前,與本文句式及文義均同,亦可証作行是,故據改。
〔10〕中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疑衍。
〔11〕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12〕入掌内後亷 《靈樞》同。《太素》作入掌内亷。《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掌後内亷。《十四經發揮》注:自少海而下循臂内後亷,歷靈道、通里,至掌後鋭骨之端,經陰郄、神門,入掌内亷至少府。按此前已云抵掌後兑骨之端,本經卷三神門穴亦云在掌後兑骨之端。是可証兑骨之端云者,乃臂之最下端,進則入掌無疑矣。然本文云掌内後亷,邊際不明,《千金》作掌後内亷,則與臂下端處相混,似當以《太素》爲是。後字疑衍。
〔13〕嗌 《説文口部》:嗌,咽也。
〔14〕滿痛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滿,《靈樞》、《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無,疑衍。
小腸手太陽之脉,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1〕,上腕〔2〕出踝〔3〕中,直上循臂骨〔4〕下亷,出肘内側兩骨〔5〕之間,上循臑外後亷,出肩解〔6〕,繞肩胛〔7〕,交肩上〔8〕,入缺盆,下〔9〕絡心,循咽〔10〕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11〕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鋭眥〔12〕,却入耳中〔13〕。其支者,别頰上,音拙〔14〕。抵鼻至目内眥,斜絡於顴〔15〕。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16〕顧,肩似拔,臑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17〕,耳聾目黄,頰腫,頸頷〔18〕肩臑肘臂外後亷痛。爲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虚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手外側 《太素》注:人之垂手,大指著身之側,名手内側,小指之後,名手外側。
〔2〕腕 《太素》作捥。捥與腕通。《史記刺客列傳》司馬貞索隱:捥,古腕字。《太素骨度》注:捥者,臂手相接之處。
〔3〕踝 《太素》注:手之臂骨之端,内外高骨,亦名爲踝也。
〔4〕臂骨 《太素》作臂下骨,注:臂有二骨,垂手之時,内側前骨名爲上骨,外側後骨,名爲下骨。此説供參。
〔5〕兩骨 《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靈樞》作兩筋。《類經》卷七第二注:出肘内側兩骨尖陷中,小海穴也。按出肘以上無兩骨,姑從此解,相當於鷹嘴與肱骨上髁之間處。
〔6〕肩解 《太素》注:肩臂二骨相接之處,名爲肩解。《鍼灸經穴圖考》:肩後骨縫曰肩解。
〔7〕肩胛 胛,《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甲。《釋名釋形體》畢沅注:《説文》:髆,肩甲也。案單言之爲肩,重言之爲肩甲,今俗猶沿此稱。甲正,胛俗。《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肩解下成片骨爲肩髆。即今稱肩胛骨也。
〔8〕交肩上 《太素》注;兩箱之脉,繞肩甲已,會於大椎,還入缺盆,此爲正也。有説,兩箱脉來,交大椎上,會大椎穴,以爲交者。經不言交,不可用也。據此注文義,似《太素》正文不作交,故前解曰會於大椎。《十四經發揮》注:上肩循肩貞、臑俞、天宗、秉風、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諸穴,乃上會大椎,因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按兩家注均言會於大椎,此説是否即交肩上,義尚待考。至於滑氏注云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究在何處,亦待考。
〔9〕下 原作向腋下,《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向腋。按此脉上自缺盆下絡心,而云向腋下,義難通,故據《靈樞》等删向腋二字。
〔10〕咽 此下《素問刺熱》王注有直行者三字。
〔11〕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及《刺熱》王冰注均有别字。
〔12〕目鋭眥 《素問刺熱》王冰注作目外眥。鋭眥即外眥。《太素》注:目眥有三,目之内角爲内眥,外角爲兑眥,崖上爲上眥也。
〔13〕却入耳中 《十四經發揮》注:至目鋭眥,過瞳子髎,却入耳中,循聽宫而終也。
〔14〕音拙 明抄本作音出,又拙。
〔15〕斜絡於顴 《太素》無此四字。顴下明抄本有音權二小字音注。顴,面顴也。
〔16〕以 原作回,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17〕是主液所生病者 《太素》注:有穀精汁,補益腦髓,皮膚潤澤,謂之爲液,手太陽主之。邪氣病液,遂循脉生諸病也。《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小腸主泌别清濁,病則水穀不分而流行無别,是主液所生病也。
〔18〕頷 《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四第一均在上文腫上,作頰頷腫,下文作頸肩臑肘臂外後亷痛,如是則部位順序與經脉循行順序亦相合,義較勝。
膀胱足太陽之脉,起於目内眥,上額交巔上〔1〕。其支〔2〕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3〕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别下項〔4〕,循肩膊〔5〕内,挾脊抵腰中,入循膂〔6〕,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會於後陰〔7〕,貫〔8〕臀入膕中。其支〔9〕者,從膊内左右〔10〕别下貫胂〔11〕,一作髖〔12〕。挾脊内〔13〕,過髀樞〔14〕,循髀外後亷,下合〔15〕膕中,以下貫踹〔16〕足跟也〔17〕内,出外踝之後,循京骨〔18〕至小指〔19〕外側。是動則病,衝頭痛〔20〕,目似脱,項似拔,脊〔21〕腰似折,髀〔22〕不可以回〔23〕,膕如結〔24〕,踹如裂,是謂踝厥〔25〕。是主筋所生病者〔26〕,痔瘧,狂顛疾,頭〔27〕音信。項頸間痛〔28〕,目黄淚出,鼽〔29〕衄,項背腰尻〔30〕膕踹脚〔31〕皆痛,小指不用。爲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虚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巔上 上,原脱,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素問厥論》王冰注補。巔,本山頂也,借作顛。《説文頁部》:顛,頂也。《十四經發揮》注:自通天斜行,左右相交於巔上之百會也。
〔2〕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别字。
〔3〕直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行字。
〔4〕還出别下項 《十四經發揮》注: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也。《説文辵部》:還,復也。左右二脉分别下行,故爲别也。
〔5〕膊 《靈樞》、《太素》均作髆。《説文通訓定聲豫部》:膊叚借爲髆。髆,肩胛也。
〔6〕膂 膂與吕通。《龍龕手鏡肉部》:膐,音吕,脊膐也。《説文吕部》:吕(脊)骨也。膂,篆文吕,从肉从旅。
〔7〕會於後陰 《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靈樞》作挾脊。《太素》無此四字。據此後所生病有痔病,當以本經爲是。後陰,肛部也。
〔8〕貫 此上《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一第一均有下字。
〔9〕支 正抄本作直。按此脉乃足太陽之主幹脉。胃足陽明脉有自缺盆下行直至足中指内間者,稱其直者。膽足少陽脉有自缺盆下行直至小指次指之端者,亦稱其直者。故本脉似亦應稱此支爲其直者。正抄本作直,義勝。
〔10〕左右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無此二字。按諸脉之兩側分行者,均不言左右,此獨言者,疑爲剩文。
〔11〕胂 原作胛,據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一改。《脉經》卷六第十作髖,與原校同。《説文肉部》:胂,夾(脊)肉也。《説文骨部》:髖,髀上也。據上下文義,當以作胂爲是。
〔12〕一作髖 《千金》卷二十第一同。《脈經》卷六第十作一作肺,肺當爲胂之誤。
〔13〕挾脊内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無此三字。據上文胂義,内或爲肉之誤,本文疑爲胂之注文,混爲正文。
〔14〕髀樞 髀,明抄本作骭,音千,非是。《太素》注:髀樞,謂髀骨、尻骨相抵相入轉動處也。又《太素經筋》注:髖骨如臼,髀骨如樞,髀轉於中,故曰髀樞也。《醫宗金鑑正骨心法要旨》:環跳者,髖骨外向之凹,其形似臼,以納髀骨之上端如杵者也,名曰機,又名髀樞,即環跳穴處也。
〔15〕下合 《脈經》卷六第十作過,注云:一本下合。
〔16〕踹 正抄本、《靈樞》同。《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腨。踹爲腨之假借。
〔17〕足跟也 明抄本無此注文。按上文踹,本義爲足跟,然此乃腨之同音假借,乃腓腸也。又經脉順序,下文方云出外踝之後,若作足跟解,則下而復上矣,故三字非是。
〔18〕京骨 《太素》注:京骨,謂外踝下近前高(按此下當脱骨字)也。京,高大也。
〔19〕指 此下《素問厥論》王冰注有之端二字。
〔20〕衝頭痛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甲、乙本均作潼頭痛。《脉書》作冲頭。衝頭痛,文義不屬,疑衝爲腫之假借,若是則衝頭痛,即頭腫痛也。
〔21〕脊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無。《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此下均有痛字。
〔22〕髀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補。
〔23〕回 原作曲,《靈樞》、《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迴。《千金》注:一作回。按曲,彎曲也,文義不屬。回與迴通。《説文□部》:回,轉也。楊上善解髀樞亦云轉動處。此正言髀不可以轉動,於義爲是,故據改。
〔24〕膕如結 膕部如結束狀。結,束縛也。《釋名釋姿容》:結,束也。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割皮解肌,決脉結筋。《太素》注:結,謂束縛也。
〔25〕踝厥 《太素》注:膕腨之病,皆是太陽行踝之後,爲厥失逆病也。
〔26〕是主筋所生病者 《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周身筋脉,惟太陽爲多爲巨故凡爲攣爲弛爲反張戴眼之類,皆足太陽之水虧,而主筋所生病者。《靈樞集注》張志聰注: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而爲諸陽主氣。陽氣者,柔則養筋,故是主筋所生之病。按此説原指陽氣之於筋的作用,非言太陽主筋,故不如前注義長。
〔27〕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腦,《太素》作。之象形。《醫心方》卷二門旁注作,亦同。兩義均通。
〔28〕頭項頸間痛 《靈樞》、《太素》均作頭項痛。《千金》卷二十第一作頭腦項痛。《脈經》卷六第十作頭腦頂痛,疑頂爲項之誤。《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頭項囟頂腦户中痛。諸本文雖異而義皆相近。
〔29〕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0〕尻 《説文尸部》:尻也。,髀也。,或從肉隼。《廣雅釋親》:臗尻州豚,臀也。王念孫疏證:案韋昭周語云:臀,尻也。臗尻州豚臀,五者異名而同實,不宜分訓。是尻即臀也。《素問痺論》尻以代踵,亦屬此義。又《增韻》云:尻,脊骨盡處。《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云: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按此部亦脉所過處,義亦通。
〔31〕脚 腳之俗體,《説文肉部》:腳,脛也。段玉裁注:東方朔傳曰:結股腳。謂跪坐之狀,股與腳以爲中。腳之言卻也,凡卻步必先脛。此腳之本義也。《傷寒論》言脚攣急,亦此義也。
腎足少陰之脉,起於小指之下,斜趣〔1〕足心,出然骨〔2〕之下,循内踝〔3〕之後,别入跟〔4〕中,以上踹内,出膕中〔5〕内亷,上股内後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一本云:從横骨中挾臍循腹裏,上行而入肺。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6〕。是動則病,饑不欲〔7〕食,面黑如炭色〔8〕,咳〔9〕唾則有血,喝喝〔10〕而喘,一作喉鳴。坐而欲起,目〔11〕無〔12〕所見,心懸若饑狀〔13〕,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14〕,是爲骨厥〔15〕。是主腎所生〔16〕病者,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17〕乾及痛,烦心心痛,黄疸腸澼〔18〕,脊股内後亷痛,痿厥,嗜卧,足下熱而痛。灸則强食生肉〔19〕,緩帶〔20〕被髮〔21〕,大杖〔22〕重履而步〔23〕。爲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虚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斜趣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作邪走。《太素》作耶趣。邪、耶、斜互通。《説文走部》:走,趨也。段玉裁注:《釋名》曰: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此析言之。許渾言不别也。又《説文走部》:趨,走也。趣,疾也。是則趣、走、趨,義均通。《素問刺熱》及《素问痺論》王冰注作趨,可証。趣,走向也。
〔2〕然骨 原作然谷,此穴名也,亦因骨而得名。本文當以骨名爲是,據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素問痺論》王冰注改。《太素》注:然骨在内踝下,近前起骨是也。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4〕跟 此下明抄本有音根二小字音注。
〔5〕膕中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中,《靈樞》、《太素》均無。
〔6〕注胸中 《十四經發揮》注:注胸之膻中,以交於手厥陰也。按脾足太陰脉曰注心中,本脉曰注胸中,肝足厥陰脉曰注肺中。詳此三脉皆言注者,乃謂脉至此若水之灌注,非僅一脉相通。
〔7〕欲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用。
〔8〕面黑如炭色 炭下明抄本有一作地三字校文。《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本文。《靈樞》作面如漆柴。《太素》作面黑如地色,《脈經》注亦云:一作地色。按地當爲灺之誤,詳見本卷第十五注。
〔9〕咳 明抄本作欬,此下有音凱二小字音注。
〔10〕喝喝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喉鳴,與原校同。
〔11〕 《太素》作。《龍龕手鏡目部》:、,四俗。,正。荒、忙二音,目不明也。
〔12〕無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如字。
〔13〕心懸若饑狀 原作心如懸若饑狀,《靈樞》同。《太素》作心如懸病饑狀。《脈經》卷六第九作心懸若饑狀,《千金》卷十九第一作心懸若病饑狀。《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心懸如饑狀。今參諸文删如字。
〔14〕氣不足則善恐如人將捕之 此十四字原脱,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補。《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唯如作若,明抄本唯脱一惕字。惕下並有音昔,又音踢五小字音注。
〔15〕骨厥 《太素》注:所爲厥,謂骨精失逆。《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厥逆在骨,腎主骨也。
〔16〕生 原脱,據明抄本、嘉靖本、《靈樞》、《太素》補。
〔17〕嗌 《説文口部》:咽,嗌也。从口,因聲。嗌,咽也。从口,益聲。此咽、嗌二字,取聲有别,義則同也。故此言嗌,上文言咽,實指一處。
〔18〕腸澼 《太素》注:大腸不和,故爲腸澼也。《太素虚實脉診》又作腸辟,《武威漢代醫簡》有治腸辟方,用黄連、黄芩、石脂、龍骨等,是腸澼者,後世之痢病也。
〔19〕灸則强食生肉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九生肉作生害,害,疑爲之誤。《廣韻屋韻》:肉,俗作。《千金》卷十九第一作生災,《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産肉,産即生也,如今文所生病,《脉書》等作所産病可証。《太素》注:自火化以降,並食熟食。生肉令入熱中,人多不欲食之。腎有虚風冷病,故强令人生食豕肉,温腎補虚,脚腰輕健。人有患脚風氣,食生(按亦作豬)肉得愈者衆。按本文義較難解,楊注或存古法。又查《外臺》治脚氣諸方,多有忌猪羊牛等肉食,然又一治脚氣身腫氣攻心者方云:生猪肉去脂,以漿水洗,於兩板中壓去汁,細切作膾,蒜虀啖之。此可証以生肉治病法,古實有之,今存以供參。
〔20〕緩帶 《太素》注:帶若急,則腎氣不通,故須緩帶,令腰腎通暢,火氣宣行。
〔21〕被髮 《太素》注:足太陽脉從頂下腰至脚,令灸腎病,湏開頂被髮,陽氣上通,火氣宣流。被,披也。
〔22〕大杖 《太素》注:足太陽脉循於肩髆,下胳於腎,令療腎病,可策大杖而行,牽引肩髆,火氣通流。
〔23〕重履而步 《太素》注:燃磁石療腎氣,重履引腰脚,故爲重履者,可末磁石分著履中,上弛其帶,令重履之而行。以爲輕者,可漸加之令重,用助火氣。若得病愈,宜漸去之,此爲古之療腎要法。
按:
灸則强食生肉,緩帶被髮,大杖重履而步一段,《靈樞》、《太素》均不與上文足下熱而痛相連接,乃在爲此諸病,盛則寫之以經取之之下。又考諸《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甲本文,則在其所産病諸症後云:爲十病。腎少陰脉,久(灸)則强食生肉,緩帶皮(被)髮,大丈(杖)重履而步。久(灸)幾息則病已矣。乙本亦同,唯緩帶皮髮二症互乙,幾息作希息。《脉書》與甲本同,唯腎少陰脉句無腎字,此下另起行。証以上文,則本段諸症,《靈樞》、《太素》不與所生病諸症相連,合乎古義。本經列爲所生病者,非經文原貌也。
心主手厥陰之脉〔1〕,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2〕,下鬲歷絡三焦〔3〕。其支者,循胸出脇,下腋三寸〔4〕,上抵腋〔5〕,下循臑内,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6〕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7〕,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動則病,手心〔8〕熱,臂肘攣急〔9〕,腋腫,甚則胸脇支滿〔10〕,心中憺憺大動〔11〕,面赤目黄,喜笑不休〔12〕。是主脉一作心包絡。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爲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虚者則〔13〕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心主手厥陰之脉 陰下《靈樞》有心包絡三字,《太素》有心包二字。楊上善注:心神爲五藏六府之主,故曰心主厥陰之脉,行至於足,名足厥陰,行至於手,名手厥陰。以陰氣交盡,故曰厥陰。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脉起胸中,入此包中,名手厥陰。故心有兩經也。心中起者,名手少陰,屬於心包,名手厥陰。有脉别行,無别藏形。三膲有氣有脉,亦無别形。故手厥陰與手少陽以爲表裏也。楊氏此解,乃本於《靈樞邪客》(本經卷三第二十六)所謂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傷心,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脉也之義,説明心主手厥陰之脉,雖亦獨立爲經,但與别經不同,其與心藏有着特殊的關係,故下文云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蓋由乎此。楊氏解三焦無别形,説本《難經》,云心包無别藏形,則與上文所謂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相牴牾,故無藏形之説不可從。《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爲心之衛。然心爲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爲心主。
〔2〕絡 《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
〔3〕歷絡三焦 《太素》注:自有經歷,而不胳著,手厥陰既是心藏之府,三膲府合,故屬心包,經歷三焦,仍胳著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包絡,心包之膜絡也。包絡爲心主之外衛,三焦爲藏府之外衛,故爲表裹而相絡。諸經皆無歷字,獨此有之,蓋指上中下而言。此説義勝。
〔4〕下腋三寸 《十四經發揮》注:上循胸出脇,下腋三寸天池穴。此指經脉循胸出脇後,在腋下三寸之胸脇部也。
〔5〕腋 此下明抄本、《太素》均有下字。
〔6〕循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疑衍。
〔7〕入掌中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補。
〔8〕心 《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無。疑衍。
〔9〕臂肘攣急 《靈樞》同。《太素》及《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肘攣。《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肘臂攣急。按臂而云攣急,文義不屬,似當以作肘攣急爲是。
〔10〕支滿 支,《太素》無。按本症行文習慣,當以本經爲是。
〔11〕心中憺憺大動 中,《太素》及《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無。按《外臺》卷三十九心包人之大陵、間使、内關三穴所治症,均云心澹澹而驚恐。心澹澹者,心動貌,故似以無中字義長。憺憺,明抄本作淡淡。《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澹澹。憺、澹、淡三字互通,動貌,義存乎聲也。如《靈樞四時氣》:心中憺憺,《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均作澹澹。又如《文選東京賦》:渌水澹澹。李善注:《高唐賦》曰:水澹澹而盤紆。《説文》曰:澹澹,水摇貌也。《文選金谷集作詩》:緑池汎淡淡。李善注:東京賦曰:渌水澹澹。澹與淡同。
〔12〕喜笑不休 喜,《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善,可証喜亦善也。喜笑,非歡樂也,心在聲爲笑,故病善笑不休。
〔13〕則 此下原衍人迎反大四字,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三第一删。
按:
本經經脉,《脈經》卷六第三直以代手少陰脉,《千金》卷十三第一則與手少陰脉并歸於心臟,反映了心主代君行令並代君受邪的指導思想,雖然在形式上,以封建的君臣關係爲比喻,不甚貼切,但也充分體現了心與心包在生理與病理方面的密切關係。故不可因文害義。同時,由於對心、心包及手少陰脉與手厥陰脉的認識,也有一個深化與發展的過程,故《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等早期醫學文獻,亦無手少陰脉,其所載心之經脉,即手心主脉也。而將手心主脉與心藏分離,别立心包與手心主一經,乃是經絡學上的一大發展也。
三焦手少陽之脉,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1〕,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2〕,入缺盆,布膻中〔3〕,散絡心包〔4〕,下鬲、偏屬三焦〔5〕。其支〔6〕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俠〔7〕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8〕下頰〔9〕至〔10〕。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兑眥〔11〕。是動則病,耳聾渾渾焞焞〔12〕,嗌腫喉痺。是主氣所生病者〔13〕,汗出,目兑眥痛,頰痛〔14〕,耳後肩臑〔15〕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16〕用。爲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一倍於寸口。虚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手表腕 腕,《太素》、《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均無。檢《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及《脉書》均言本經脉起於手北。北,背也。手北,即手背。手表,亦手背也。故作手表,當是古義。
〔2〕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 《十四經發揮》中卷注:上肩,循臑會、肩髎、天髎,交出足少陽之後。《靈樞發微》注:上肩循臂臑會、肩髎、天髎,交出足少陽之後。《類經》卷七第二注:上肩髎,過足少陽之肩井,自天髎而交出足少陽之後也。《鍼灸經穴圖考》卷五注:上肩循曲垣之後,外俞、中俞,左右互交會於大椎,從肩井自天髎,而交出足少陽之後。諸説各異,然據大椎爲三陽督脉之會之義,《鍼灸經穴圖考》注當近是。
〔3〕布膻中 《太素》注:有本布作交者。《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正作交。布膻中,言脉散布或分布於膻中。交膻中,若左右臂之脉,入缺盆之後,而交會於膻中,義亦通。然據下文散絡心包、偏屬三焦之義,當以作布義勝。
〔4〕散絡心包 諸脉所絡,皆直言絡某臟腑,而此獨言散絡心包者,蓋上文言布膻中,自非一支之脉過於膻中,必爲脉之散布於膻中,故其絡心包者,亦當爲散布之脉相絡於心包,故曰散絡心包。
〔5〕下鬲,偏屬三焦 偏,《靈樞》作循。《太素》、《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均作徧。偏與徧通。《墨子非儒》:遠施周偏。孫詒讓間詁:偏,與徧同。《説文彳部》:徧,币也。币,周遍也。《説文通訓定聲坤部》徧:字亦作遍。故《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作遍。此以三焦位居膈上下,而非一處,故云偏屬三焦。《類經》卷七第二注:乃自上焦下膈,循中焦下行,並足太陽之正,入絡膀胱,以約下焦。故足太陽經委陽穴爲三焦下輔腧也。
〔6〕支 正抄本作直。
〔7〕俠 《靈樞》、《太素》均作繫。楊上善注:有本作俠也。《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均同本經,當作俠是。
〔8〕屈 脉自耳上角,曲而下行,故曰屈。屈,曲也。
〔9〕頰 原作額,原校云:一作頰。《靈樞》、《太素》均作頰。按本脉不經額部,作額非是,故據《靈樞》等改,並删原校。
〔10〕至 此下明抄本有音拙二小字音注。詳本經卷三第十顴窌穴云:手少陽太陽之會。正合至之義。
〔11〕眥 此下明抄本有音際二小字音注。
〔12〕渾渾焞焞(tūntūn吞吞) 此下明抄本有渾,音魂;焞,音屯六小字音注。《靈樞》同。《太素》作渾渾淳淳。《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脉書》均作煇煇焞焞。《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甲本作煇煇朜朜,乙本作煇煇諄諄。按渾渾焞焞,即渾渾沌沌,本指陰陽未分貌。如《吕氏春秋大樂》:陰陽變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渾渾沌沌,離則復合,合則復離。亦作混沌,《靈樞識》:簡案:《明堂灸經》作惇惇惲惲。《孫子兵勢篇》: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即混沌也。渾之作煇、惲,沌之作焞、淳、朜、諄、惇,皆一聲之轉,其義則同。此言耳聲昏聵不明也。
〔13〕是主氣所生病者 《太素》注:氣謂三焦氣液。《類經》卷十四第十注:三焦爲水瀆之府,水病必由乎氣也。《素問集注》張志聰注:少陽乃一陽初生之氣,故主氣所生病者。諸説似異,實則相爲發明。
〔14〕頰痛 痛,原脱。據《靈樞》、《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補。《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作頰腫。
〔15〕臑 此下明抄本有音如二小字音注。
〔16〕不 此下原衍爲字,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一、《千金》卷二十第四删。
膽足少陽之脉,起於目兑眥,上抵頭角,下耳後〔1〕,循頸,行手少陽之前〔2〕,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陽之後〔3〕,入缺盆。其支〔4〕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5〕兑眥後。其支者,别目〔6〕兑眥,下大迎〔7〕,合手少陽於〔8〕,一本云:别兑眥,上迎手少陽於頞〔9〕。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10〕,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脇裹,出氣街,繞毛際〔11〕,横入髀厭〔12〕中。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中〔13〕,過季脇〔14〕,下合髀〔15〕厭中,以下循髀陽〔16〕,出膝外亷,下外輔骨〔17〕之前,直下抵絶骨之端〔18〕,下〔19〕出外踝〔20〕之前,循足跗〔21〕上,入小指次指之端〔22〕。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内〔23〕出其端,還貫入〔24〕爪甲,出三毛〔25〕。是動則病,口苦〔26〕,善太息,心脇痛,不能反側〔27〕,甚則面塵〔28〕,體無膏澤,足外反熱〔29〕,是爲陽厥〔30〕。是主骨所生病者〔31〕,頭面〔32〕頷痛〔33〕,目兑眥痛,缺盆中腫痛,腋下腫〔34〕,馬刀挾癭〔35〕,汗出振寒,瘧,胸中〔36〕脇肋,髀膝外至胻,絶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指次指不用。爲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一〔37〕倍於寸口,虚者則〔38〕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起於目兑眥,上抵頭角,下耳後 《十四經發揮》注:此經頭部自瞳子髎至風池凡二十穴,作三折向外而行。始瞳子髎至完骨是一折;又自完骨外折,上至陽白會睛明。是一折;又自睛明上行,循臨泣、風池,是一折。按此解乃據本經頭部腧穴連成之曲綫。經文所言者,直綫與支綫也。汪機云:若依《内經》直行,則少陽頭部二十穴,無從安頓,若依伯仁三折,則穴可安,似又戾於經旨。此正説明對經脉的認識,從《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等早期文獻到《内經》,再到《明堂》腧穴及由腧穴連成的綫路,經歷一發展過程。經文所言者,大體部位也,而腧穴點綫者,則更爲具體之綫路。
〔2〕循頸,行手少陽之前 《太素》注:足少陽脉從耳後,下頸向前至缺盆,屈迴向肩,至肩屈向後,復迴向頸,至頸始入缺盆。是則手少陽上肩,向入缺盆肩上,自然交足少陽也。足少陽從頸前下至缺盆向肩,即是行手少陽前也。《十四經發揮》注:自風池循頸過天牖穴,行手少陽脉之前。後説義較明。
〔3〕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陽之後 《太素》注:至肩交手少陽已,向後迴入缺盆,即是行手少陽之後也。《十四經發揮》注:至肩上循肩尖,却左右相交出手少陽之後,過大椎、大杼、秉風。據大椎穴爲三陽督脉會之説,後説義較明。
〔4〕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素問診要經終論》、《素問厥論》等王冰注均有别字。
〔5〕目 《脉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
〔6〕目 原脱,按此前及手太陽脉、手少陽脉均稱目兑眥,且此别脉,承上文義,當用全稱,據《太素》、《素問五藏生成》、《素問刺腰痛》、《素問厥論》等王冰注補。
〔7〕大迎 原作人迎,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8〕於 此前原有抵字,據《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一第一及《素問刺腰痛》、《素問厥論》等王冰注删。
〔9〕一本云:别兑眥,上迎手少陽於頞 此校文原在下句下字下,據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二移此。又《太素》注:有本云:别目兑眥,迎手少陽於。無大、合二字。以義置之,二脉雙下,不得稱迎也。按《太素》出列異文,雖楊上善不以爲然,然細審文義則頗可取。上文既云别目兑眥,下大迎,是已至頰,以大迎在曲頰前,復云合手少陽於,於理難通,以在頰上也。故《太素》注引别本,於義爲勝。又《脈經》作上迎手少陽於顛,《研經言》卷四云:揆之穴道甚合,蓋在陽白、眼隼、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之次。此説似不可從。
〔10〕合缺盆 前者脉已入缺盆,此支者,復入缺盆,是二脉合於此,故曰合缺盆。
〔11〕毛際 《十四經發揮》注:曲骨之分爲毛際。《類經》卷七第三注:陰毛之際。
〔12〕髀厭 《太素》注:股外髀樞,名曰髀厭也。
〔13〕胸中 《脉經》卷六第二同。《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中字。
〔14〕季脇 《太素》注:脇有前後,最近下後者,爲季脇。有本作肋。
〔15〕髀 此下明抄本有音箄,又音彼五小字音注。
〔16〕髀陽 《類經》卷七第二注:髀陽,髀之外側也。
〔17〕外輔骨 《銅人》卷一注:輔骨謂輔佐骨之骨,在之前。按此骨在脛之外,故曰外輔骨。
〔18〕絶骨之端 《類經》卷七第二注:外踝上骨際曰絶骨。絶骨之端,陽輔穴也。按此處腓骨較凹陷,若從外踝向上推按,至此處若絶,故名絶骨。
〔19〕下 明抄本無。
〔20〕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倮二小字音注。
〔21〕足跗 《脈經》卷六第二作足趺。趺與跗通,足背也。《儀禮士喪禮》:乃履綦結於跗連絇。鄭玄注:跗,足上也。賈公彦疏:謂足背也。
〔22〕出小指次指之端 出,原作入,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一第一及《素問陰陽離合論》、《素問厥論》等王冰注均作出,又如足陽明脉亦云入大指間出其端,當作出爲是,據改。端,《靈樞》、《太素》作間,《十四經發揮》注:乃上入小指次指之間。此誤也。《研經言》卷四:蓋小指次指即無名指,非是兩指,不當云間。
〔23〕岐骨内 骨,《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義難安。岐,《靈樞》、《太素》、《脈經》、《千金》均作歧,岐與歧通。《類經》卷七第二注:足大指次指本節後骨縫爲岐骨。即第一、二跖骨間。
〔24〕貫入 《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一第一同。入,《靈樞》、《太素》均無。
〔25〕三毛 《太素》注:三毛,一名藂毛,在上節後毛中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大指爪甲後二節間爲三毛。三,言其多,如三思、舉一反三是。藂,叢之俗字,亦言多。指足大指爪甲後多毛處也。
〔26〕口苦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喜嘔,嘔有苦。
〔27〕反側 《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均同。《靈樞》作轉側。証之《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反側是。
〔28〕面塵 原作面微塵,據《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删微字。面塵者,面有塵色也。
〔29〕足外反熱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作足外反,當係早期傳文,於義爲勝。
〔30〕陽厥 《太素》注:甚謂陽厥,熱甚也。陽厥,少陽厥也。
〔31〕是主骨所生病者 《太素》注:水以主骨,骨生足少陽,故足少陽痛病,還主骨也。《類經》卷十四第十注:膽味苦,苦走骨,故膽主骨所生病。又本經卷七第一上云:少陽主骨。《素問熱論》新校正引全元起注云:少陽者,肝之表,肝候筋,筋會於骨,是少陽之氣所榮,故言主於骨。按少陽主骨,義難明,今引三家注以供參。
〔32〕頭面 《靈樞》作頭痛。《太素》作頭角。《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作頭痛角。本經所過處有上抵頭角文,故本文似應作頭角痛爲是。
〔33〕頷痛 《太素》作顑痛,楊上善注:顑謂牙車骨,上抵顱以下者,名爲顑骨。按頷、顑互通。又如《靈樞顛狂》:顑齒頭兩顑。本經卷十一第四、《太素》癲疾、驚狂均作頷。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有頸痛,無頷痛。詳前文經脉所過,言循頸下頸,故作頸痛,於理亦通。
〔34〕腫 此下原有痛字,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删。
〔35〕馬刀挾癭 癭,《太素》作嬰。嬰與纓通。《禮記内則》:衿纓綦履。陸德明釋文:纓作嬰。挾纓,頸前結纓處也。癭,嬰之從疒者。《太素癰疽》注:馬刀亦謂癰不膿潰者是也。頸前曰嬰也。按馬刀挾癭,皆瘰癧之屬。
〔36〕胸中 《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同。中,《靈樞》、《太素》均無。
〔37〕一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補。
〔38〕則 原脱,據《太素》、《脈經》卷六第二、《千金》卷十二第一及前後文例補。
肝足厥陰之脉,起於大指叢毛〔1〕之際,上循足跗上亷,去内踝〔2〕一寸,上〔3〕踝八寸〔4〕,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内亷,循股陰入毛中〔5〕,環陰器〔6〕,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7〕貫膈,布脇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8〕,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脉會於巔。一云:其支者,從小腹與太陰、少陽結於腰髁〔9〕,夾脊下第三第四骨孔中〔10〕。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裹,環唇内。其支者,復從肝别貫膈,上注肺中〔11〕。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俛仰〔12〕,丈夫疝〔13〕,婦人少腹腫〔14〕,甚則嗌乾,面塵脱色〔15〕。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滿嘔〔16〕逆,洞泄〔17〕狐疝,遺溺〔18〕癃閉〔19〕。爲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虚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叢毛 《靈樞》同。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聚毛。《太素》作藂毛。按藂爲叢之俗體,作聚者,乃藂脱去頭所致。叢毛,一名三毛,詳見前膽脉三毛注。
〔2〕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3〕上 原作外,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4〕八寸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五寸。
〔5〕循股陰入毛中 《靈樞》、《千金》卷十一第一同。股陰,《太素》作陰股,注:髀内近陰之處,名曰陰股。《脈經》卷六第一作循股入陰毛中。《説文肉部》:股,髀也。《説文骨部》:髀,股也。股與髀,義互通。《廣雅釋親》:股、腳、踦、胻,脛也。王念孫疏證:股,髀也。凡對文則膝以上爲股,膝以下爲脛。散文則通謂之脛。按此脉行於股之内側,故爲股陰,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云:上出魚股内亷。與本文義亦近,或古有魚股之説,待考。
〔6〕環陰器 環,《靈樞》作過。《太素》注:循陰器一周,名環也。陰器,外生殖器也。
〔7〕上 此上正抄本有其直者,從肝五字。按經脉循行文例,餘經除肺、脾、膽三經外,凡絡屬臟腑之後,皆稱其支者或其直者。故正抄本此文,雖别本俱不載,亦頗有參考價值。
〔8〕頏顙 《太素》注:喉嚨上孔,名曰頏顙。《玉篇頁部》:頏咽也。《十四經發揮》注:頏顙,咽顙也。《靈樞憂恚無言》:頏顙者,分氣之所泄也。故人之鼻洞涕出不收者,頏顙不開,分氣失也。張志聰注:頏顙者,齶之上竅,口鼻之氣及涕唾,從此相通。故爲分氣之所洩,謂氣之從此而分出於口鼻者也。此注較詳明,可証頏顙非咽亦非喉。故楊注謂喉嚨上孔,甚是。
〔9〕髁 此下《千金》卷十一第一注文有下字。
〔10〕一云第四骨孔中 此注文考現存古籍不見載於正文中,從所謂結於腰髁言結之文例,疑是經筋篇内容,錯簡於此。
〔11〕上注肺中 《太素》注:肺脉手太陰,從中膲起,以次四藏六府之脉,皆相接而起,唯足厥陰脉,環迴從肝注於肺中,不接手太陰脉何也?但脉之所生,禀於血氣,血氣所生,起中膲倉稟。故手太陰脉從於中膲,受血氣已,注諸經脉。中膲乃是手太陰受血氣處,非是脉次相接之處。故脉環周至足厥陰注入脉中,與手太陰脉相接而行,不入中膲也。
〔12〕腰痛不可以俛仰 俛,《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脉書》均無。且本文在下文婦人少腹腫之下。作俛仰者,偏義複詞。《素問脉解》云: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俛仰者,三月一振,榮華萬物,一俛而不仰也。楊上善注:萬物榮華,低枝垂葉,俛而不仰。故邪因客厥陰,腰脊痛俛不仰也。亦可証本文即腰痛不能仰之義。
〔13〕疝 《靈樞》作疝。《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頹疝。《廣韻灰韻》頹、同音,杜回切。《集韻灰韻》:,《倉頡篇》:陰病。或作。,頹之從疒,義均同。《太素經脉病解》:頹謂丈夫少腹寒氣盛,積陰器之中而痛也。疝謂寒積,氣上入腹而痛也。
〔14〕腫 此下《太素》有腰痛二字,蓋涉上腰痛不可以俛仰而衍。
〔15〕面塵脱色 《靈樞》、《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均同。脱色,《太素》無。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脉灸經》作面疵,《脉書》作面驪,均無脱色二字。《説文麤部》:,鹿行揚土也。段玉裁注:群行則揚土甚。引伸爲揚土之偁。土部曰:埃,塵也。面塵者,面如塵埃也。《廣韻支韻》:疵,黑病。驪,馬深黑色。故作面疵面驪者,引伸爲面灰黑色,義亦通。脱色二字,文義難解。詳《素問至真要大論》及新校正引本經亦無此二字,疑衍。
〔16〕嘔 《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歐。《説文欠部》:歐,吐也。《集韻厚韻》:歐、嘔、、、,《説文》:吐也。或作嘔、、、。是嘔本無嘔吐義。今假借已久,嘔行而歐廢矣。
〔17〕洞泄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同。《靈樞》作飱泄。《太素》作:飡洩。《龍龕手鏡食部》:喰、湌、飱、餐,俗。餐,飡,二正。是飱爲飡之俗體。作洩者,乃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説文水部》:洞,疾流也。泄下如疾流之快速,故名洞泄。飱,正作飧。《釋名釋飲食》:飧,散也。投水於中解散也。王先謙疏證:畢沅曰:《御覽》引作投飯於水中,各散也。《詩伐檀》正義引《説文》,飧,水澆飯也。飧泄,言泄下物如水澆飯狀,義亦通。
〔18〕遺溺 原作遺精,《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遺溺,且遺精一症,唐以前均稱失精或泄精,今據改。
〔19〕癃閉 《靈樞》作閉癃。《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閉。楊上善注:,篆文麻(當作痳)字,此經淋病也。音隆。《集韻東韻》:癃,或作。按癃,《素問宣明五氣》云:膀胱不利爲癃。王冰注:膀胱爲津液之府,水注由之。然三焦脉實,約下焦而不通,則不得小便。《素問刺瘧》云:小便不利如狀。王冰注:謂不得小便也。楊上善注:癃,淋也。小便不利如淋也。據上注,楊上善解癃爲痳,痳,俗作淋。《釋名釋疾病》:痳,懔也。小便難懔懔然也。《玉篇疒部》:痳,力金切,小便難也。《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三痳鬼注:《説文》:大小便病也。《聲類》:小便數也。又卷六十六痳病注:《聲類》云:痳謂小便數而難出也。是楊注訓癃爲痳病則是。癃閉、閉癃義同。
足少陰氣絶〔1〕,則骨枯。少陰者,腎脉〔2〕也,伏行而濡〔3〕骨髓者也。故骨不濡,一作軟〔4〕。則肉不能著骨〔5〕也。骨肉不相親〔6〕,則肉濡而却〔7〕。肉濡而却,故齒長而垢〔8〕,髮無潤澤,髮〔9〕無潤澤者,骨先死。戊篤〔10〕己死,土勝水也。
手少陰氣絶,則脉不通。少陰者,心脉也,心者,脉之合也〔11〕。脉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髮〔12〕色不澤,故面色如黧〔13〕一作漆柴〔14〕。者,血〔15〕先死。壬篤癸死,水勝火也。《靈樞》〔16〕云:少陰終〔17〕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18〕,上下不通而終矣〔19〕。
足太陰氣絶,則脉不營其口唇〔20〕,口唇者,肌肉之本也〔21〕。脉弗營,則肌肉濡〔22〕,肌肉濡,則人中滿〔23〕,一作舌痿。人中滿則唇反〔24〕,唇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手太陰氣絶,則皮毛焦。太陰者〔25〕,行氣温於皮毛〔26〕者也。氣弗營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27〕,津液去則皮節著〔28〕,皮節著則皮〔29〕枯毛折。毛折者,毛〔30〕先死。丙篤丁死,火勝金也。《九卷》云: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31〕,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32〕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焦〔33〕而終矣〔34〕。
足厥陰氣絶,則筋縮〔35〕。厥陰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36〕而脉〔37〕絡於舌本。故脉弗營則筋縮〔38〕急,筋縮急則引卵〔39〕與舌,故唇青〔40〕、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九卷》云:中熱〔41〕嗌乾,喜溺心煩〔42〕,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43〕。
五陰〔44〕俱絶,則目系轉〔45〕,轉則目運〔46〕,運〔47〕爲志先死,故〔48〕志先死則遠〔49〕一日半而死矣。
〔1〕絶 衰竭也。《淮南子本經》:江河山川,絶而不流。高誘注:絶,竭也。
〔2〕督脉 原作冬脉,《太平聖惠方》卷二十六治骨極諸方作腎脉。按此下手少陰氣絶,《脈經》、《千金》亦有少陰者,心脉也字樣,足厥陰氣絶亦云厥陰者,肝脉也,是此脉皆當以臟爲名,非以時爲名,故作冬脉非是,今據改。
〔3〕濡 《難經二十四難》作温。此下《千金》卷十九第一有滑字。
〔4〕一作軟 明抄本無此校文。
〔5〕著骨 《脈經》卷三第五、《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骨,《靈樞》無。著骨,附著於骨。《國語晉語》:底著滯淫。韋昭注:著,附也。
〔6〕親 親密也。《吕氏春秋貴信》:不能相親。高誘注:親,比也。《説文比部》:比,密也。
〔7〕肉濡而却 肌肉萎軟而縮退。濡通軟。却,退也,爲卻之俗體。《難經二十四難》楊注:卻,結縮也。謂齒齦之肉結縮。
〔8〕垢 《難經二十四難》作枯。《説文木部》:枯,槀也。按此文前云肉濡而却,後云髮無潤澤,則作枯,似於義較勝。
〔9〕髮 原脱,據《靈樞》、《脈經》卷三第五、《千金》卷十九第一補。
〔10〕篤 病重也。如《史記范雎蔡澤列傳》:應侯遂稱病篤。
〔11〕少陰者,心脉也。心者,脉之合也 原脱,按此前足少陰氣絶有少陰者,腎脉也一段,此後手太陰氣絶有太陰者,行氣温於皮毛者也一段,足厥陰氣絶有厥陰者,肝脉也一段。以諸文爲例,此處亦合當有此一段,然今《靈樞》亦無者,皆脱也。今據諸文例補。
〔12〕髮 《靈樞》作髦。《説文髟部》:髦,髮也。髮、髦義同。
〔13〕面色如黧 《靈樞》、《脈經》卷三第二、《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面黑如漆柴,與原校同。《難經二十四難》作面黑如梨。按腎足少陰脉是動病有面黑如炭色症,《靈樞》亦作面如漆柴,是面黑本是腎色,而今手少陰氣絶云面色如黧,義不合。若以前後文句例律之,似應作髮色不澤爲是。
〔14〕一作漆柴 明抄本無。
〔15〕血 據此後諸條文例,言先死者,皆指與臟相應之體,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言心在體爲脉,故此似應作脉爲是。
〔16〕《靈樞》 按據此後手太陰氣絶與足厥陰氣絶文例,似應作《九卷》爲是。
〔17〕終 死也。《國語周語上》:司民協孤終。韋昭注:終,死也。
〔18〕閉 此下《靈樞》有塞字。
〔19〕矣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同三字。
〔20〕口唇 《脈經》卷三第三、《千金》卷十五第一均同。《靈樞》作肌肉。又按,據别經文例,此下似當有太陰者,脾脉也等文,疑脱。
〔21〕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脾主肌肉,其華在唇四白,故口唇爲肌肉之本。
〔22〕肌肉濡 《靈樞》作肌肉軟。濡與軟通,《管子幼官》:藏温濡。劉補注:濡,古軟字。軟,輭之俗體。軟,軟弱無力。肌肉濡者,肌肉軟弱鬆弛無力也。又《難經二十四難》作肌肉不滑澤,於義亦通。
〔23〕人中滿 人上《靈樞》有舌痿二字,按此足太陰脾病,不應有舌之症,故不可從。人中滿者,唇上人中處,平滿無溝也。
〔24〕反 翻也。
〔25〕者 此下《難經二十四難》有肺也二字。律以别經文例,似當有肺脉也三字。
〔26〕行氣温於皮毛 肺主氣,又主皮毛。氣主煦之。故肺行氣而温於皮毛。
〔27〕去 此下《靈樞》有皮節二字。
〔28〕皮節著 《靈樞》作皮莭者,疑者爲著之壞文。《難經二十四難》、《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皮節傷。《靈樞識》:滑注云:肺者,氣之本,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絶則皮毛焦而津液去,皮節傷。以諸液皆會於節也。王文潔云:津液者,賴肺氣運用而滋皮節毛者也。著,顯也,明也。皮節著者,皮節顯著,氣液不充也,義亦通。
〔29〕皮 原作爪,《難經二十四難》作皮。《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此下均有校文云一作皮。按本經卷一第五云: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又云:肝應筋,爪厚色黄者,膽厚是爪本與肝膽相應,而手太陰肺本與皮相應,故《難經》等作皮是,今據改。
〔30〕毛 《靈樞》、《難經二十四難》同。《脈經》卷三第四作氣,注:氣字一作毛。《千金》卷十七第一亦作氣。據前後文例及醫理論,皆應於其臟相應之體。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言肺在體爲皮毛,故作毛亦通。若據上文毛折者之義,似不及作皮義勝。
〔31〕善嘔 《素問診要經終論》新校正引《靈樞》作噫則嘔。
〔32〕則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補。
〔33〕焦 《素問診要經終論》同。《靈樞》作燋。焦與燋通。
〔34〕矣 此下明抄本有按《九卷》以下《靈樞》文,又出《素問》十二字。
〔35〕筋縮 原作筋弛。《靈樞》作筋絶。《脈經》卷三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筋縮引卵與舌。《難經二十四難》作筋縮引卵與舌卷。按下文亦云脉弗營則筋縮急,且弛者,鬆緩也,於醫理亦不通,故筋弛非是,今據改。
〔36〕筋者聚於陰器 器,《靈樞》、《難經二十四難》均作氣。《素問診要經終論》新校正引《靈樞》作器。《説文通訓定聲履部》:氣,叚借又爲器。《淮南子説山訓》:獸不可以虚氣召之。俞樾平議:氣當作器。是陰氣與陰器同。《類經》卷七第四注:陰器者,合太陰、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衝、任、督之脉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諸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37〕脉 《難經二十四難》無。
〔38〕縮 此下明抄本有音蹜二小字音注。
〔39〕卵 亦名陰卵,如《素問骨空論》:腰痛不可以轉摇,急引陰卵。即睾丸。
〔40〕唇青 《難經二十四難》無此二字。《研經言》卷四云:案唇爲足太陰之候,非足厥陰之候,雖青色屬厥陰,而此篇通例,皆紀經不紀色,其爲衍文無疑。按此説可參。
〔41〕中熱 《素問識診要經終論》:中熱,謂胸熱也。
〔42〕心煩 原作煩心,據明抄本、《靈樞》、《素問診要經終論》乙正。
〔43〕矣 此下明抄本有按《九卷》以下《靈樞》文又出《素問》十二字。顯係後入增補出典文。
〔44〕陰 此下《靈樞》有氣字。按此上爲言五陰氣絶,故當以作陰氣義勝。
〔45〕目系轉 《類經》卷十八第九十五注:五藏之精,皆上注於目,故五陰氣絶則目轉而運。《説文車部》:轉,運也。
〔46〕運 運與暈通。《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玄注:日有薄食暈珥。《釋文》:暈,本亦作運。
〔47〕運 《靈樞》作目運者。
〔48〕故 《靈樞》無。
〔49〕遠 極也。此有至多之義。
太陽脉絶,其終也,戴眼反折〔1〕,瘈〔2〕瘲,其色白,絶汗〔3〕乃出則終矣。
少陽脉絶,其終也,耳聾,百節盡縱〔4〕,目〔5〕一本無此字。系絶〔6〕,系絶一日半〔7〕死。其死也,目白〔8〕乃死。一作色青白〔9〕。
陽明脉絶,其終〔10〕也,口目動作〔11〕,善驚妄言〔12〕,色黄,其上下經盛而不行〔13〕一作不仁。則終矣。
六陽〔14〕俱絶,則陰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發泄,絶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矣〔15〕。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此十二經之〔16〕敗也。
〔1〕戴眼反折 反,原作及,據明抄本、正抄本改。《素問》王冰注:戴眼謂睛不轉而仰視也。《類經》卷十八第九十七注:戴者,戴於上也。謂目睛仰視而不能轉也。反折,腰脊反張也。
〔2〕瘈 瘈假借爲瘛,瘈瘲即瘛瘲。
〔3〕絶汗 《素問》王冰注云:絶汗,謂汗暴出如珠而不流,旋復乾也。《類經》卷十八第九十七注:絶汗者,暴出如油不能收也。絶汗者,乃氣液終盡暴亡之兆,故名絶汗。
〔4〕百節盡縱 節者,關節也。百節,言多也。縱,弛緩而不收也。
〔5〕 原作槖,原校云:一作。《素問》作。《靈樞》無此字。按槖,在此義不通。《説文目部》:,目驚視也。於義爲是,今據改,並删原校。
〔6〕系絶 《素問》作絶系。《靈樞》作目系絶。系,即目系,上文已言及目,此不言者,省文也。系絶者,目系之生機終盡。
〔7〕一日半 原作一半日,據明抄本、正抄本、《素問》、《靈樞》改。
〔8〕目白 《素問》作色先青白。《靈樞》作色青白。王冰注:青白者,金木相薄也,故見死矣。按少陽應於木,色應青,故作色青白,於義爲勝。
〔9〕一作色青白 明抄本無。
〔10〕終 原作絶,據上文太陽與少陽脉絶文例改。
〔11〕口目動作 《素問》王冰注云:口目動作,謂目睒睒而鼓頷也。按睒睒,光輝晶熒貌,在此義不合,疑爲睒瞲之誤。睒瞲,驚視也。《文選郭景純江賦》:獱獺睒瞲乎厱空。李善注:睒,暫視也。《聲類》曰:瞲,驚視上也。《類經》卷十八第九十七注:手足陽明之脉,皆挾口入目,故爲口目動作,而牽引歪斜也。按歪斜之説,似不確,口目動作,口眼掣引搐動。
〔12〕妄言 《説文女部》:妄,亂也。妄言者,亂言,語無倫次。
〔13〕其上下經盛而不行 《素問》作其上下經盛不仁。與本經原校同。王冰注:上謂手脉,下謂足脉也。經盛,謂面目頸頷足跗腕脛,皆躁盛而動也。不仁,謂不知善惡。《靈樞》作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文較順暢。盛者,脉躁盛也。此言上下經之脉,自爲躁盛,不得通行。義亦通。
〔14〕六陽 此下《靈樞》、《難經二十四難》均有氣字。上文太陽、少陽、陽明脉絶,含手足也,故曰六陽。
〔15〕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矣 《靈樞》無此十三字,疑注文混入正文。
〔16〕之 此下《素問》有所字。
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下
本篇自黄帝問曰:經脉十二至故動而不止,見《靈樞動輸》、《太素脉行同異》。自曰: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至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也,見《素問五藏别論》、《太素人迎脉口診》。自曰:氣之過於寸口也至此之謂也,見《靈樞動輸》、《太素脉行同異》。自十二經脉伏行於分肉之間至悶則急生之也,見《靈樞經脉》、《太素經絡别異》。自手太陰之别至人經不同絡脉異所别也,見《靈樞經脉》、《太素十五絡脉》。自黄帝問曰:皮有分部至不愈而生大病也,見《素問皮部論》、《太素經脉皮部》。自曰:夫絡脉之見至謂之寒熱,見《素問經絡論》、《太素經脉皮部》。自曰:余聞人之合於天地也至此爲六合,見《靈樞經别》、《太素經脉正别》。
提要:本篇主要内容有足太陰脉、足陽明脉、足少陰脉常動不休的道理;經脉與絡脉的區别及十五絡脉的循行、穴名、發病情況與診法、刺法;十二經脉分屬之皮部的絡脉診色法及外邪由絡及於腑臟的傳變規律、病機、症狀與色診;十二經别的循行情况等。
黄帝問曰:經脉十二,而手太陰〔1〕之脉獨動不體何也?岐伯對曰:足陽明〔2〕胃脉也。胃者〔3〕,五藏六府之海〔4〕,其清氣〔5〕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6〕。其行也,以息往來〔7〕,故人一呼脉再動,一吸脉亦再動〔8〕,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9〕。
〔1〕手太陰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足少陰、陽明五字。按本問應統貫下文,《靈樞》等下文既有足少陰、足陽明二脉,而此無者,疑脱。
〔2〕足陽明 《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同。《靈樞》作是明。按足陽明是對下文胃脉的説明,故疑《靈樞》非是。
〔3〕者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爲。
〔4〕五藏六府之海 《太素》注:穀入於胃,變爲糟粕、津液、宗氣,分爲三隧。泌津液注之於脉,化而爲血,以營四末,内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名爲營氣;其出悍氣慓疾,先行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夜不休者,名爲衛氣,營出中焦,衛出上焦也;大氣摶而不行,名爲宗氣,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呼則出,吸則入也。故胃爲五藏六府之海也。按本文與本經卷十二第三所謂胃者,六府之海,義亦同。又本經卷一第八云:胃者,水穀之海。下文云: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義亦互通。言五臟六腑之海者,以五臟六腑之精氣,由水穀化生,本源於胃,故得爲海。言水穀之海者,以胃受納水穀,而後化生津液,故亦名曰海。故兩義互通。
〔5〕清氣 明抄本作積氣,疑誤。《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精氣。按本經卷一第十二云:受穀者濁,受氣者清。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流於胃。與本文義同。是清氣與濁氣相對爲文。
〔6〕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肺,《太素》無。疑涉上損重字符號,故脱。楊上善注:胃之清氣上注於肺,從手太陰一經之脉上下而行。肺,言臟。太陰,言脉。從,隨也。《説文彳部》:從,隨行也。此言由胃注於肺之清氣,隨手太脉運行於一身也。
〔7〕其行也,以息往來 行下《千金》卷十七第一有之字。《太素》注:其手太陰上下行也,要由胸中氣海之氣。出肺循喉嚨,呼出吸入,以息往來,故手太陰得上下行。以,介詞。由于呼吸氣之出入,脉得以往來而行也。
〔8〕人一呼脉再動,一吸脉亦再動 一呼脉再動,原作脉一呼再動,義不安,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改。《太素》注:脉,手太陰脉也。人受穀氣,積於胸中,呼則推於手太陰,以爲二動,吸則引於手太陰,復爲二動。命爲氣海。《玉篇冓部》:再,兩也。《書經多方》:至于再,至于三。
〔9〕動而不止 明抄本作脉而不止。《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脉動不止。據此則明抄本或脉下脱動字。
曰:氣口〔1〕何以獨爲五藏主〔2〕?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3〕,五味入於〔4〕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5〕,氣口亦太陰也〔6〕。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7〕,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8〕,故五氣入於鼻〔9〕,藏於心肺〔10〕,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也〔11〕。《九卷》言其動,《素問》論其氣,此言其爲五藏之所主,相發明也〔12〕。
〔1〕氣口 《素問》王冰注: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脉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脉之動静,故云脉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按王氏解氣口、脉口、寸口之義甚是,惟云同身寸之一寸,疑非是。蓋同身寸之一寸,一夫指耳,此應指當時用之量器之一寸。《太素人迎脉口診》注:夫言口者,通氣者也。寸口通於手太陰氣,故曰寸口。氣行之處,亦曰氣口。寸口、氣口,更無異也。
〔2〕主 此下《太素》有氣字。
〔3〕六府之大源也 源,《太素》無。疑脱。《素問》王冰注: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穀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爲六府之大源也。
〔4〕於 《素問》、《太素》均無。義勝。
〔5〕以養五藏氣 《太素》、《類證活人書》卷二脉穴圖引本文均無藏字。按《素問六節藏象論》云: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與本文類同,似當以無藏字爲是。養,供養也。
〔6〕氣口亦太陰也 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者。《素問》王冰注:氣口之所候脉動者,是手太陰脉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
〔7〕味 《類説》卷三十七引本文無。
〔8〕變見於氣口 《太素》注:胃爲水穀之海,六府之長,出五味以養藏府,血氣衛氣行手太陰脉至於氣口,五藏六府善惡,皆是衛氣所將而來會手太陰,見於氣口,故曰變見也。見同現。
〔9〕故五氣入於鼻 故五氣,《太素》作故五藏氣。明抄本作五七故藏,疑七爲氣聲近而誤,又上下文倒,遂不成文,原或與《太素》同。《素問》無於字,義勝。
〔10〕藏於心肺 《類經》卷三第十一注:氣味之化,在天爲氣,在地爲味。上文言五味入口藏於胃者,味爲陰也。此言五氣入鼻藏於心肺者,氣爲陽也。
〔11〕肺有病而鼻爲之不利也 也,明抄本、正抄本均無。肺上《素問》、《太素》均有心字。按鼻爲肺竅,鼻不利似不當言心,疑涉上而衍。
〔12〕《九卷》言其動相發明也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出焉息,下入焉伏〔1〕,何道從還〔2〕,不知其極〔3〕也。曰:氣之離於藏也〔4〕,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5〕,上於魚以反衰〔6〕,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7〕。
〔1〕上出焉息,下入焉伏 入,原作出,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改。《太素》無出、入二字。《靈樞》出、入作十、八,按十或爲出之壞文,八爲入形近之誤。當以本經爲是。《太素》注:氣謂手太陰脉氣,從手寸口上入肺而息,從肺下至手指而屈。伏,屈也。楊注義尚不甚明了,馬蒔、張介賓等據十、八作解,與本經不合,義亦迂曲難從。按據下文氣之離於藏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之義,上出者,脉氣離臟,由内而出外也。《集韻至韻》:出,自内而外也。手太陰從肺系横出腋下,自上而下行也,故曰上出。焉,句中助詞,無義。息者,呼吸成息,以候脉動也。下入,脉之餘氣,自下而上入,言入者,自外而内也。伏,藏也,以其脉氣潛行於内,切而不知,視而不見,故曰伏也。
〔2〕何道從還 《太素》注:肺氣循手太陰脉道下手,至手指端,還肺之時,爲從本脉而還,爲别有脉道還也。
〔3〕不知其極 《太素》注:不知端極之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真若有難窮其極者。按此與後文衛氣之行也一段及本卷卷二言莫知其紀義同,紀猶極也。
〔4〕氣之離於藏也 言脉氣離别内臟,向外運行,其氣正盛。
〔5〕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 然,明抄本、《太素》均無。水岸之下,明抄本亦同,《太素》作水之下崖。《説文山部》:岸,水厓而高者。又崖,高邊也。徐鍇《説文繋傳屵部》:崖,水邊地有垠堮也。是岸、崖二字義亦相近,均通。卒,猝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凡脉氣之内發於藏,外達於經,其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言其動鋭之氣,不可遏也。發,引機發矢也。《説文弓部》:發發也。同射。
〔6〕上於魚以反衰 《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强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勢必緩。故脉由寸口以上魚際,盛而反衰。以與而通。
〔7〕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 《太素》注:從少商反迴,逆上向肺,雖從本脉而還,以去藏府漸遠,其藏府餘氣衰散,故其行遲微也。
按:
本文反映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脉氣運行的雙向性,特别是楊上善的注解,更明確地指明了這一點。這在其他經文中,都不曾明確提出過。關於經脉循行路綫,在本文上篇所論,主要反映十二經脉周行運轉,故其走向,有的是向心,有的是離心,這在本經卷一營氣第十篇中又有所復述。而《靈樞本輸》論述井滎俞經合五俞穴流注,各脉都是以向心爲序。唯本文雖只是對肺手太陰脉的描述,然而以此類推,每脉都應具有向心與離心的雙向運行。故本文對研究經脉循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關於手太陰脉的向心性運行,又在本經卷三第二十四篇中,亦有所表述,兩相對看,其義尤明。
曰:足陽明因何〔1〕而動?曰:胃氣上注於肺〔2〕,其悍氣〔3〕上衝〔4〕頭者,循喉〔5〕上走空竅〔6〕,循眼系〔7〕入絡腦,出頷〔8〕下客主人,循牙車〔9〕合陽明,并下人迎,此胃氣别走於陽明者也〔10〕。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11〕。故陽病而陽脉小者爲逆〔12〕,陰病而陰脉大者爲逆〔12〕;陰陽俱静與其俱動〔13〕,若引繩相傾者病〔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肺 原作胃,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3〕悍氣 《靈樞發微》注:悍氣者,衛氣也。此雖衛氣所行,實内之胃氣出而别走於陽明之經隧者也。《素問集注》張志聰注:其悍熱之火氣上衝頭者此胃府所生之悍氣,别走於陽明者也。按衛氣不循脉中,故馬注言衛氣,似與本文脉動之義不盡合,但終係水穀化生慓悍之氣,由胃經肺,上頭入腦,合於陽明者也。
〔4〕上衝 衝撞而上行也。此不言行而言衝者,以其氣慓悍也。
〔5〕喉 《靈樞》、《太素》均作咽。《説文口部》:喉,咽也。是二字古互通。
〔6〕空竅 《太素》注:悍氣衝時,循咽上走七竅,使七竅通明也。
〔7〕眼系 即目系,如心手少陰之脉,上俠咽,繫目系。眼、目,義盡同。《説文目部》:目,人眼也。眼,目也。
〔8〕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方言》卷十:頷、頤,頜也。南楚謂之頷,秦晉謂之頜,頤,通語也。《説文頁部》頷段玉裁注:今則訓頷爲頤,古今字之不同也。
〔9〕牙車 即頰車,詳見上篇足陽明脉注。
〔10〕此胃氣别走於陽明者也 别,原脱,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足陽明經及别走氣二脉并下以爲人迎也。故胃别氣走陽明也。
〔11〕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太素》注:陰爲寸口,手太陰也。陽爲人迎,足陽明也。上爲人迎,下謂寸口,有其二義,人迎是陽,所以居上也,寸口是陰,所以居下也。又人迎在頸,所以爲上,寸口在手,所以爲下。人迎寸口之動,上下相應俱來,譬之引繩,故若一也。
〔12〕逆 《太素》注:陽大陰小,乃是陰陽之性。陽病,人迎大小俱病,而大者爲順,小者爲逆。陰病,寸口大小俱病,而小者爲順,大者爲逆。順則易療,逆則爲難也。
〔13〕陰陽俱静與其俱動 静,原作盛,《靈樞》、《太素》均作静,按静與下文動成對文爲是,據改。明抄本陰上有故字,陽下有而字。與其,《靈樞》無。《太素》作陰陽俱静與其動,疑其爲俱之壞文。觀諸本文義,似當作陰陽俱静與俱動爲是。其字疑衍。
〔14〕若引繩相傾者病 傾,《太素》作頓,疑形近致誤。楊上善注:謂人迎寸口之脉,乍静乍躁。按引繩者,若雙方力相等,則引繩自可齊等;若一强一弱,則引繩必傾斜,是則爲病。傾,斜也。《淮南子説山》:重鈞則衡不傾。高誘注:傾,邪也。邪與斜通。
曰:足少陰因何〔1〕而動?曰:衝脉者,十二經脉之海也〔2〕,與少陰之大絡〔3〕,起於腎下〔4〕,出於氣街〔5〕,循陰股内亷,斜〔6〕入膕中,循胻〔7〕骨内亷,並少陰之經,下入内踝之後,入〔8〕足下。其别者,斜入踝内〔9〕,出跗屬〔10〕,下入大指之間〔11〕,注〔12〕諸絡以温足脛〔13〕,此脉之常動者也〔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十二經脉之海也 脉,《靈樞》、《太素》均無。按本卷第二云:五藏六府之海也。又云:爲經絡之海。《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衝脉起於胞中,爲十二經精血之海,故五藏六府皆稟焉。按三處文雖異義則同,以衝脉受水穀之精微,滲諸陽,灌諸陰,内而臟腑,外而經脉,無不禀也,故稱之爲海。
〔3〕大絡 大,原脱,《靈樞》、《太素》均作大絡,本卷第二論衝脉文,亦云大絡,今據補。
〔4〕起於腎下 本卷第二云:衝脉任脉者,皆起於胞中。胞當腹下,近會陰部,此言起於腎下,合當指此。
〔5〕氣街 本卷第二作氣衝,街與衝皆通道也,義亦同。
〔6〕斜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邪,斜與邪通。本段文下一斜字同。
〔7〕胻 《靈樞》、《太素》均作脛,義同。
〔8〕入 原脱,據《靈樞》、《太素》補。
〔9〕内 《靈樞》、《太素》均無。
〔10〕跗屬 原作屬跗,《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亦同,然《靈樞逆順肥瘦》、《太素衝脉》均作跗屬,楊上善注:脛骨與跗骨相連之處也。又証之本卷第七兩言跗屬,皆係名詞,是作跗屬是,據改。
〔11〕下入大指之間 下,原作上,連上句。《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作下循跗,義甚明,下,示走向,爲是,作上誤,故據改。大指之間,衝脉之别行者入此,非少陰之經。
〔12〕注 此前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删。注,本卷第二作滲,義並通。
〔13〕足脛 原作足跗,取義局限,或涉上而誤。《靈樞》、《太素》均作足脛,於義爲是,據改。本卷第二作肌肉,亦可証作足跗義非。
〔14〕也 此下明抄本有膕音馘。胻音行。踝音魯。跗音夫十二小字音注。
按:
十二經脉中,皆有脉動處,而此上幾節經文,獨言手太陰、足陽明、足少陰三脉者,乃别有其義。馬蒔云:由此觀之,則肺脉動之不休者,以營氣隨宗氣而行諸經,其諸經之脉,朝於肺也;胃脉動之不休者,以衛氣出於胃而行之不已也;腎脉動之不休者,以衝脉與腎脉並行而行之不已也。此其所以異於諸經者也。此説可參。簡而言之,手太陰之獨動不休者,肺朝百脉而行呼吸,氣爲血之帥也;足陽明之獨動不休者,得慓悍之氣相合也;足少陰之獨動不休者,衝脉爲十二經脉之海,得與之并行也。
曰:衛氣〔1〕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2〕無端,今有〔3〕卒〔4〕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5〕,不隨其脉〔6〕,陰陽之道,相輸之會〔7〕,行相失也,氣何由還?曰:夫四末,陰陽之會〔8〕,此氣之大絡〔9〕也。四衝〔10〕者,氣之經〔11〕也。經,一作徑〔12〕。故絡絶則經通〔13〕,四末解則氣從合〔14〕,相輸如環。黄帝曰:善。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15〕,終而復始,此之謂也。
〔1〕衛氣 《靈樞》、《太素》均作營衛,詳此前内容論三脉之動腧,似作營衛義勝。
〔2〕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3〕今有 明抄本作今見其。《靈樞》、《太素》均作今有其。詳上下文皆四字句,疑二字衍。
〔4〕卒 此下明抄本有然字,義同。
〔5〕懈惰 原脱,據《靈樞》、《太素》補。
〔6〕不隨其脉 詳上句手足懈惰文,此句似應作其脉不隨。惰與隨,古皆歌韻,如是則上下句押韻,文義亦安。
〔7〕陰陽之道,相輸之會 陰陽者,陰陽經脉也,道者,脉氣運行之通道也。輸者,互相輸通也。會者,陰陽脉之會合也。陰經陽經之脉道,皆在四肢末端相互輸通會合。
〔8〕夫四末,陰陽之會 《太素》注:四末,謂四支。身之末也。四支爲手足陰陽經脉聯接會合之處。
〔9〕氣之大絡 此指經脉在四肢之支絡,非十五别絡也。所以稱大絡者,對遍布於身之衆小絡言。
〔10〕四衝 《靈樞》、《太素》均作四街,義同,衝、街,皆通道也。詳見本卷第四。
〔11〕氣之經 經,正抄本、《太素》均作徑。《靈樞》作徑路。經亦徑也。《周禮考工記匠人》:國中九經九緯。鄭玄注:經緯,謂涂也。涂,道路也。《廣韻青韻》:經,徑也。《太素》注:四街,謂胸、腹、頭、胻,脉氣道也。
〔12〕經 一作徑,明抄本無此校。
〔13〕絡絶則經通 絡者,四肢之支絡。言此絡阻斷,四街氣脉之路猶通,起到傍行循環的作用。《靈樞發微》注:大絡雖或阻絶,而徑路則自相通。
〔14〕四末解則氣從合 《太素》注:寒邪解已,復得通也。《靈樞發微》注:懈惰已解則二氣復合。楊上善等雖有是解,似與上下文義不協。蓋本處仍當係對問語卒遇邪氣,氣何由還的答詞。解即懈,與上文手足懈惰之義同。合與會通。《爾雅釋詁上》:會,合也。四末猶四支。此言若四肢有懈惰者。則其脉可以通過陰陽相會之機,從而行之,仍可相輸如環。此是對上文絡絶則經通的補述。
〔15〕紀 極也。《廣韻止韻》:紀,極也。此有終點之義。
按:
本文突出表明了四街在經脉運行中的作用。蓋經脉絡脉循行,遇有邪氣相犯,難免有被阻絶之時,勢必影响氣血的輸注。而本文特爲指明,四街爲氣之經,絡絶則經通,四末解則氣從合。徜經脉被阻時,可通過四街,側行旁通,或氣從四末陰陽之會處,相輸如環,以保持經脉運行之如環無端。是爲經絡學説一重要内容,不可忽略。
十二經脉〔1〕伏行於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2〕,足太陰脉〔3〕過於外踝〔4〕之上,無所隱,故〔5〕諸脉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脉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6〕,起五指間〔7〕,上合肘中〔8〕。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脉,絡脉先盛,則衛氣以平〔9〕,營氣乃滿,而經脉大盛也。脉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10〕,不動則熱〔11〕,不堅則陷且空〔12〕,不與衆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動也〔13〕。
〔1〕十二經脉 《靈樞》、《太素》均作經脉十二者,義亦同。
〔2〕深而不見,其常見者 明抄本作而不常見者,皆絡脉也。疑有誤。
〔3〕足太陰脉 脉,《靈樞》、《太素》均無。楊上善注:十二經脉及諸胳脉,其不見者,謂十一經也。其可見者,謂足太陰經,上行至於踝上,以其皮薄,故見也。諸胳脉,皆見者也。《類經》卷七第六注:足太陰,當作手太陰過於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淺,故不能隱。下文經云:經脉者,常不可見也,其虚實也,以氣口知之。正謂此耳。按張介賓此解,義頗可參。
〔4〕外踝 《靈樞》同。明抄本、正抄本、《太素》均作内踝。按足太陰無過外踝者,此亦可証上文張介賓從手太陰爲解當是。
〔5〕故 《靈樞》作故也,《太素》作故見也,均連上句讀。
〔6〕手陽明、少陽之大絡 少陽,原作少陰,據正抄本、《靈樞》、《太素》改。《類經》卷七第六注:此舉手絡之最大者,以明視絡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經,而手六經之絡,則惟陽明、少陽之絡爲最大。
〔7〕起五指間 《太素》注:手陽明大腸之經,起大指次指之間,即大指次指及中指内間,手陽明胳起也。手少陽經起小指次指間,即小指次指及中指外間,手少陽脉起也。故二脉胳起五指間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陽明出合谷之次,分絡於大、食二指。少陽出陽池之次,散絡於中、名、小三指。故起於五指間。按凡經脉及其支脉所過處之皮膚表淺部,皆可有絡脉分布,故二家注文雖異而義均通。
〔8〕上合肘中 《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陽明之絡名偏歷,在腕後三寸上側間,别走太陰。手少陽之絡名外關,在臂表腕後二寸兩筋間,邪行向内,歷陽明太陰,别走厥陰。二絡其上行者,總合於肘中内亷,厥陰曲澤之次。
〔9〕則衛氣以平 《靈樞》、《太素》均作故衛氣已平。則與故,均係承接連詞,義同。以與已互通。《太素》注:酒是熟穀之液,入胃先行皮膚,故衛氣盛,衛氣注入脉中,故平。《類經》卷七第六注:衛氣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入於經。酒亦水穀之悍氣,其慓疾之性亦然。故飲酒者,必隨衛氣,先達皮膚,先充絡脉,絡脉先盛,則衛氣已平。按楊注衛氣注入脉中義不確。平,成也。成,盛也。《左傳文公十八年》:天平地成。杜預注:平,亦成也。《釋名釋言語》:成,盛也。衛氣以平者,衛氣已盛也。
〔10〕邪氣居之,留于本末 《太素》注:十二經脉有卒然動者,皆是營衛之氣將邪氣入此脉中,故此脉動也。本末,即是此經本末也。《靈樞集注》張志聰注:本末者,謂十二經脉之有本標也。
〔11〕不動則熱 《太素》注:若邪在脉中,盛而不動,則當邪居處,蒸而熱也。
〔12〕不堅則陷且空 《太素》注:當邪居處,熱邪盛也,必爲堅鞕;若寒邪盛多,脉陷肉空。《靈樞發微》注:設脉不動,則其熱實不免;若脉不堅,則其人必虚,脉當陷且空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酒邪在脉,則浮洛者雖不動,亦必熱也。雖大而不堅,故陷且空也。按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説解不一,今並存之。
〔13〕動也 明抄本作異。《靈樞》同本經。《太素》作病也。若據下文雷公問何以知經脉之與絡脉異也文義,似當作異也。
雷公問曰:何以知經脉之與絡脉異也〔1〕?黄帝答曰:經脉者,常不可見也,其虚實也,以氣口知之。脉之見者,皆絡脉也〔2〕。諸絡脉皆不能經〔3〕大節〔4〕之間,必行絶道而出入〔5〕,復合於皮中〔6〕,其會皆見於外〔7〕。故諸刺絡脉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8〕,雖無血結急取之〔9〕,以寫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爲痺也。
凡診〔10〕絡脉,脉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胃中有寒則手魚際〔11〕之絡多青〔12〕,胃中有熱則魚際之絡赤〔13〕,其暴黑者〔14〕,久留〔15〕痺也。其有赤〔16〕有青有黑者,寒熱〔17〕也。其青而小〔18〕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取之〔19〕,血盡乃止,調〔20〕其虚實。其小而短者少氣〔21〕,甚者寫之則悶〔22〕,悶甚則仆不能言,悶則急坐之〔23〕也。
〔1〕異也 明抄本作有異也。也,《太素》作耶,義均同。
〔2〕也 此下明抄本有諸絡脉皆絡脉也七字,與上下文義皆重,係誤衍。
〔3〕經 明抄本無,疑脱。
〔4〕大節 明抄本作節大,誤倒。大節,大關節也。《太素》注:大節,謂四支十二大節等也。
〔5〕必行絶道而出入 《類經》卷七第六注:絶道,間道也。凡經脉所行,必由谿谷大節之間;絡脉所行,乃不經大節,而於經脉不到之處,出入聯絡以爲流通之用。
〔6〕復合於皮中 《太素》注:與餘胳合見於皮。蓋絡脉經絶道出入大關節後,復與諸絡會合於皮肉。
〔7〕其會皆見於外 《類經》卷七第六注:絡有大小,大者曰大絡,小者曰孫絡。大絡猶木之幹,行有出入;孫絡猶木之枝,散於膚腠,故其會皆見於外。絡脉皆行於表淺之處,故其縱横交錯,離散分合,均可顯現於外。見,現也。
〔8〕必刺其結上甚血者 《太素》注:此言療胳所在也。結,謂聚也。邪客於胳,有血聚處,可刺去之。《類經》卷七第六注:此以血之所聚,其結麤突倍常,是爲結上。甚血,血多也。甚,多也。
〔9〕雖無血結急取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若血聚已甚,雖無結絡,亦必急取之,以去其邪血,否則發爲痛痺之病。今西北之俗,但遇風寒痛痺等疾,即以繩帶緊束上臂,今手肘青筋脹突,乃用磁鋒於肘中曲澤穴次,合絡結上,砭取其血,謂之放寒。即此節之遺法。
〔10〕診 視也。以視爲診,即望診也。
〔11〕手魚際 際,《靈樞》、《太素》均無。《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魚者,大指本節間之豐肉也。魚雖手太陰之部,而胃氣至於手太陰,故可以候胃氣。據後文言手太陰之别,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文義,當以本經爲是。
〔12〕青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靈樞》、《太素》有矣字。
〔13〕魚際之絡赤 《靈樞》作魚際絡赤。《太素》作魚胳亦赤。明抄本作魚際之絡亦出,疑誤。
〔14〕其暴黑者 《靈樞》同。《太素》作魚黑者。其,手魚之代詞。暴,惡也。暴黑,黑色之惡者。此痺之久留,故色惡也。
〔15〕久留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留久,義同。
〔16〕有赤 正抄本無,疑脱。
〔17〕熱 此下《靈樞》有氣字。
〔18〕而小 小,明抄本作少。《靈樞》無此二字。《太素》與本經同。詳後文有其小而短者之語,証之《靈樞》,疑小字衍。
〔19〕取之 《靈樞》、《太素》均作一取之。義亦同。取之,猶刺之。
〔20〕調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乃字。
〔21〕少氣 正抄本作小氣,按經文小、少二字多混同。
〔22〕甚者寫之則悶 者,《太素》無。此當係接上文其小而短者少氣語,言凡此等不可過瀉之,過瀉之則悶。若作甚者,似語無着落。悶,《太素》作,即悗字之變體。悗亦悶也。
〔23〕悶則急坐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其氣重虚,必致昏悶,甚則運仆暴脱不能出言,急扶坐之,使得氣轉以漸而甦。若偃卧則氣滯,恐致不救也。運,暈也。
手太陰之别〔1〕,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2〕,並太陰之經〔3〕,直入掌中〔4〕,散入於魚際〔5〕。其病〔6〕實則手兑骨〔7〕掌熱〔8〕,虚則欠〔9〕,音掐。開口也〔10〕。小便遺數〔11〕。取之去腕一寸半〔12〕。别走陽明〔13〕。
〔1〕别 《太素》注:别於太陰正經,故曰别也。餘皆放之。《靈樞發微》注:夫不曰絡而曰别者,以此穴由本經而别走鄰經也。後説義尤明。
〔2〕起於腕上分間 腕上,《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掖下。《脈經》卷六第七亦作腋下,原校云:一云腕上。《靈樞》與本經同。按作腋下則與列缺之位無涉,疑非是。
〔3〕並太陰之經 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不釋,或指此絡脉有與正經並行者,否則何言並太陰之經。
〔4〕直入掌中 此指本絡脉有直行入掌中者。
〔5〕散入於魚際 手太陰正經從腕後上魚循魚際,爲直行正經脉,絡脉之入於魚際,爲散行脉,蓋手魚部錯雜可見之浮絡,當屬乎此。又按後文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之别脉,均有别走與其相表裏之脉及其别者内行之文,本脉無者,疑有脱文。
〔6〕其病 《靈樞》、《太素》同。病,《脈經》卷六第七無。《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主肺生病。
〔7〕手兑骨 骨,《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類經》卷七第五注:掌後高骨爲手鋭骨。
〔8〕掌熱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掌起。
〔9〕欠 ,《脈經》卷六第七作欬。欠與,義同,均指呵欠。
〔10〕開口也 明抄本無。
〔11〕小便遺數 小便遺而且數也。
〔12〕一寸半 原作一寸。正抄本、《靈樞》均作半寸。《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作一寸半。按証之本經卷三第二十四列缺穴云去腕上一寸五分,作一寸半是。《靈樞》等作半寸者,疑爲寸半之倒。今據改。
〔13〕别走陽明 《脈經》卷六第七在前文分間之下。
手少陰之别,名曰通里,去腕後一寸〔1〕,别而上行〔2〕,循經入於心中〔3〕,繫舌本,屬目系。實〔4〕則支膈〔5〕,虚則不能言〔6〕。取之腕〔7〕後一寸。别走太陽。
〔1〕去腕後一寸 原作在腕一寸半。《靈樞》作去腕一寸半,証之後文及本經卷三第二十六通里穴,作一寸半非是。《太素》作去腕一寸。《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在腕後一寸。綜觀諸文,應作去腕後一寸,據改。
〔2〕别而上行 據後文足太陰、足少陰之别等文例,此似當作别走太陽,其别者。
〔3〕入於心中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咽中。
〔4〕實 此前《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其字。
〔5〕支膈 《靈樞發微》注:膈間若有所支而不暢。
〔6〕不能言 此絡繫舌本,正氣虚則氣血不營於舌本,故不能言也。
〔7〕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掌。
手心主之别,名曰内關,去腕二寸〔1〕,出於兩筋之間〔2〕,别走少陽〔3〕,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系。實〔4〕則心痛,虚則爲煩心〔5〕。取之兩筋間。
〔1〕二寸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五寸,証之本經卷三第二十五内關云去腕二寸,則作五寸非是。
〔2〕兩筋之間 《靈樞》同。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証之下文云取之兩筋間,似當無之字。
〔3〕别走少陽 原脱,《太素》注:檢《明堂經》兩筋間下有别走少陽之言,此經無者,當是脱也。又據後文足太陰之别等文例,可証亦當有此四字,故據補。此下尚當有其别者三字。
〔4〕實 此前《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氣字。
〔5〕煩心 《靈樞》作頭强。心,《太素》無。《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本經。按手心主之脉及絡均不上頭,故作頭强者,非是。
手太陽之别,名曰支正,上腕〔1〕五寸,内注少陰〔2〕。其别者,上走〔3〕肘,絡肩髃〔4〕。實則筋弛〔5〕肘廢,虚則生肬〔6〕,小者如指痂疥〔7〕。取之所别。
〔1〕上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太素》作去腕。律以前後文例,似作去腕爲是。
〔2〕内注少陰 據後文手陽明、足太陽之别等文例,似當作别走少陰爲是。
〔3〕走 至也。《莊子達生》:高門縣簿,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云:走,至也。
〔4〕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
〔5〕筋弛 《靈樞》作節。《太素》作節施。《千金》卷十三第一作節弛。《説文弓部》:弛,弓解也。弓解弦則弛,此引申爲弛緩不收。同弛。《集韻紙韻》:弛,或作。《説文通訓定聲隨韻》:施,叚借爲弛。按作筋弛與節弛,並通。
〔6〕肬 明抄本作,《集韻用韻》:,,病也。《字彙疒部》:,俗聾字。按上二解與本文義亦難合,疑爲疣字之尤與龍之草體相誤,遂誤爲。《説文肉部》:肬,贅肬也。《廣韻尤部》:疣,結病也。《釋名》曰:疣,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肬,同上。
〔7〕小者如指痂疥 《太素》注:痂,假瑕反,瘡甲也。《靈樞發微》注:小者爲指間痂疥之類。《靈樞集注》張志聰注: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皶痤之類。《靈樞識》:簡案:此謂疣之多生,如指間痂疥之狀。
手陽明〔1〕之别,名曰偏歷〔2〕,去腕三寸,别走太陰〔3〕。其别者,上循臂,乘〔4〕肩髃,上曲頰〔5〕,偏齒〔6〕。其别者,入耳,會於宗脉〔7〕。實則齲音禹。齒耳〔8〕聾,虚則齒寒痺鬲〔9〕。取之所别。
〔1〕明 原作名,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2〕偏歷 歷,明抄本作,當係縻之俗寫體。《集韻脂韻》:縻、,分也。或作。偏縻者,偏分也,言此絡由此偏分而别出,於義亦通,或古有是名,待考。
〔3〕别走太陰 走,《靈樞》作入,與餘例不合,疑非是。太陰,明抄本無,疑脱。
〔4〕乘 上也。
〔5〕曲頰 頰之下方彎曲部。
〔6〕偏齒 正抄本作徧齒。《太素》注:偏入下齒之中。《靈樞發微》注:入上齒縫中。《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徧絡於齒。按偏徧二字古互通。楊注從偏之義訓,志聰從遍之義訓。詳手陽明正經只入下齒中,當以楊注爲是。
〔7〕會於宗脉 會,《靈樞》作合,義同。《太素》注:宗,總也。耳中有手太陽、手少陽、足少陽、足陽明胳,四脉總會之處,故曰宗脉。
〔8〕齒耳 《靈樞》無此二字。《太素》無齒字。
〔9〕痺鬲 《太素》作癉鬲,楊上善注:膈中癉熱之病。《靈樞發微》注:爲内痺,爲隔塞不便。《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痺閉阻隔也。當從馬、張注義。
手少陽之别,名曰外關,去腕二寸〔1〕,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實〔2〕則肘攣,虚則不收〔3〕。取之所别。
〔1〕寸 此下據手陽明及足陽明之别等文例,當有别走手心主,其别者等文爲是。
〔2〕實 此前《靈樞》有病字。《太素》有其病二字。
〔3〕收 收引也。《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收引。王冰注:收謂歛也。
足太陽之别,名曰飛揚〔1〕,去踝七寸〔2〕,别走少陰〔3〕。實則窒鼻〔4〕,一云鼽窒。頭背痛,虚則鼽〔5〕衄〔6〕。取之所别。
〔1〕飛揚 《靈樞》、《太素》均作飛陽。本經卷三第三十五亦作飛揚。本經卷九第八則作飛陽,《太素》卷三十腰痛楊上善注:有本飛作蜚。飛與蜚,古通用。《廣韻微韻》:飛,古通用蜚。揚與陽通。《禮記玉藻》:盛氣顛實揚休。鄭玄注:揚讀爲陽。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是飛揚與飛陽同。
〔2〕去踝七寸 本經卷三第三十五云:去足外踝上七寸。義較明。
〔3〕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别等文例,當有其别者等文爲是。
〔4〕窒鼻 《靈樞》作鼽窒,與原校同,與下文義重。《太素》作鼻窒,與本經義同。
〔5〕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6〕衄 此下明抄本有音肉二小字音注。肉,疑爲之誤。,衄之異體。
足少陽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上〔1〕五寸,别走厥陰〔2〕,並經〔3〕,下絡足跗〔4〕。實則厥,虚則痿躄〔5〕,坐不能起〔6〕。取之所别。
〔1〕去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律之上條足太陽之别去踝七寸文例,似當以無上字爲是。
〔2〕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别等文例,當有其别者等文爲是。
〔3〕並經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此二字。律之手太陰之别云並太陰之經例,似應作並少陽之經。
〔4〕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跗上。
〔5〕痿躄 明抄本作瘻臂,此下有音疋二小字音注。《集韻虞韻》:瘻,瘻痀,傴脊也。是作瘻躄,義雖可通,然醫經中多言痿躄。《太素》注:腰以下脉虚則痿躄,跛不能行也。
〔6〕坐不能起 古之坐者,跪坐也,與今之坐不同。《禮記玉藻》:退而坐取屨。孔穎達疏:坐,跪也。坐不能起者,今言跪坐而不能起也。
足陽明之别,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别走太陰。其别者,循脛骨外亷,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1〕,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瘖〔2〕,實則顛狂〔3〕,虚則足不收〔4〕,脛枯。取之所别。
〔1〕合諸經之氣 《類經》卷七第五注:胃爲五臟六腑之海,而喉嗌缺盆爲諸經之孔道,故合諸經之氣。《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十五大絡之氣血,皆本於胃府水穀之所生,是以足陽明之絡與諸經之氣相合。
〔2〕瘁瘖 瘁,《太素》作卒。瘁爲卒之假借。《詩經大雅板》:下民卒癉。《韓詩外傳》五引作瘁。卒猶猝也。卒瘖,突發瘖啞。
〔3〕顛狂 《靈樞》作狂巔,《太素》作狂癲。義同,癲與顛、巔通。
〔4〕虚則足不收 《太素》注:虚則下不足,故足不收。
足太陰之别,名曰公孫,去本節後〔1〕一寸,别走陽明。其别者,入絡腸胃,厥氣〔2〕上逆則霍亂〔3〕,實則腸中〔4〕切痛,虚則鼓脹。取之所别。
〔1〕本節後 《靈樞》、《太素》均作本節之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同本經。
〔2〕厥氣 《太素》注:清濁相干,厥氣亂於腸胃。《靈樞發微》注:脾氣上逆而厥。《類經》卷七第五注:脾氣失調而或寒或熱,皆爲厥氣。
〔3〕霍亂 本經卷六第四云:清濁相干亂于腸胃,則爲霍亂。《靈樞發微》注:揮霍擾亂。霍,迅疾猝遽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揮霍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4〕腸中 《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中。按上文云入絡腸胃,故但言腸胃不若作腹中義勝。
足少陰之别,名曰大鍾〔1〕,當踝後繞〔2〕跟,别走太陽。其别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3〕。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癃閉〔4〕,虚則腰痛。取之所别。
〔1〕大鍾 明抄本作大腫。腫與鍾通。《釋名釋疾病》:腫,鍾也,寒熱氣所鍾聚也。皆同音相假。
〔2〕繞 此下明抄本有音撓二小字音注。
〔3〕下外貫腰脊 《靈樞發微》下字連上句讀,後多從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下貫腰脊。是下字對上句上字而言,今從之。外字於此,義雖可通,終疑其衍。
〔4〕癃閉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閉癃,義同。
足厥陰之别,名曰蠡溝,去内踝上〔1〕五寸,别走少陽。其别者,循脛〔2〕上睾〔3〕,結於莖〔4〕。其病氣逆則睾腫〔5〕卒疝〔6〕,實則挺長〔7〕,熱〔8〕,虚則暴癢。取之所别〔9〕。
〔1〕内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
〔2〕脛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改。
〔3〕睾 《太素》作皋,楊上善注:皋,囊也。《素問至真要大論》:民病少腹控睾。王冰注:睾,陰丸也。此當泛指陰囊部。皋通睾。《左傳哀公二十六年》皋如,《春秋繁露》作睾。
〔4〕莖 《太素》注:陰莖也。
〔5〕睾腫 本經卷五第三云: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與本文不同。
〔6〕卒疝 猝疝也。《太素量繆刺》注:疝痛者,陰病也。陰指前陰。此絡脉上睾,結於莖,故其言疝,乃睾丸陰囊之疝。楊注陰病是也。
〔7〕挺長 《太素》注:挺長,陰挺出長也。《靈樞發微》注:睾爲挺長。《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挺即陰莖也。按楊注義不甚明。馬注睾爲挺長,睾何以能挺長?義不妥。蓋挺爲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説文通訓定聲鼎部》:挺,假借爲莛。《説苑善説》:子路曰:建天下之鳴鐘,而撞之以挺,豈能發其聲乎哉。《玉篇艸部》:莛,特丁切。《説文》曰:莖也。東方朔曰:以莛撞鐘,言其聲不可發也。是則挺長者,莖長也。此當指陽强之病,陰莖勃起而長也。
〔8〕熱 《太素》注不釋,疑《太素》正文或無此字。《東醫寶鑑鍼灸篇》引《靈樞》文亦無此字。
〔9〕别 此下明抄本有蠡音禮睾音臯六小字音注。
任脉〔1〕之别,名曰尾翳〔2〕,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虚則搔癢〔3〕。取之所别。
〔1〕任脉 《太素》作任衝,楊上善注:任衝二經,此中合有一胳者,以其營處是同,故合之也。《太素》與本經、《靈樞》不同,此或又一説,今並存之。
〔2〕尾翳 明抄本作屏翳。《東醫寶鑑鍼灸篇》引《靈樞》作會陰,注:在兩陰間。本經卷三第十九:會陰,一名屏醫,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脉别絡,俠督脉、衝脉之會。是明抄本作屏翳與《東醫寶鑑》引《靈樞》所指皆一。《類經》卷七第五注:尾醫,誤也。任脉之絡名屏翳,即會陰穴。兩陰之間,任、督、衝三脉所起之處。又本經卷三第十九:鳩尾,一名尾翳。任脉之别。是以古《明堂》穴位,亦有兩説。然証之本文語義,多有疑焉,若作尾翳,下文復曰下鳩尾,義不安;若作屏翳,下文云下鳩尾,走向有差,以屏翳在下,鳩尾在上也。故言屏翳者,似應云上鳩尾爲是。是此處文必有誤,尚待進一步考証。
〔3〕搔癢 癢,明抄本作痒,爲癢之正體。《靈樞》、《太素》均作癢搔。《東醫寶鑑鍼灸篇》引《靈樞》作瘙癢。按搔,撓抓也。瘙,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五引《蒼頡篇》:瘙,疥也。《玉篇疒部》:瘙,疥瘙。是本文言病,當屬瘙癢義。搔,瘙之同音假借。
督脉之别,名曰長强,俠脊〔1〕上項,散〔2〕頭上,下當肩胛〔3〕左右,别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强,虚則頭重,高摇之〔4〕,挾脊之有過者〔5〕。《九墟》無此九字。取之所别。
〔1〕脊 《太素》作膂。
〔2〕散 此上《太素》有上字。
〔3〕胛 《太素》作甲,義同。明抄本作脾,正抄本作胂,皆形近誤。
〔4〕高摇之 《類經》卷七第五注:頭重高摇之,謂力弱不勝而顫掉也。
〔5〕挾脊之有過者 《靈樞發微》注:此皆挾脊之有病所致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1〕下三寸,布胸脇。實則一身〔2〕盡痛,虚則百脉〔3〕皆縱,此脉若羅絡之血者〔4〕,皆取之〔5〕。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虚則必下〔6〕,視之不見,求之上下〔7〕,人經不同,絡脉異所别也〔8〕。
〔1〕淵腋 《太素》作泉掖,掖與腋通,泉係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
〔2〕一身 一,《靈樞》、《太素》均無。按一身與下文百節爲對文,本經義勝。
〔3〕百脉 《靈樞》、《太素》均作百節。按下文云皆縱,爲縱緩不能收持也,似當以百節義勝。
〔4〕此脉若羅絡之血者 《太素》注:此脉乃是人身之上羅胳之血脉也。《靈樞發微》注:此脉若羅紋之絡,其絡中必有血。《類經》卷七第五注:羅絡之血者,言此大絡,包羅諸絡之血。按當以馬注義勝,若,如也。羅,網罟也。其脉若羅,言此脉有如網罟之經緯交織,縱横相錯也。絡之血者,言絡中有血者,爲病也,故皆當取此絡脉而治。
〔5〕皆取之 此下《靈樞》有脾之大絡也五字。《太素》有所别二字,律以上文諸絡脉,《太素》義勝。
〔6〕虚則必下 正氣虚者,絡脉必陷下,陷下則不可見。
〔7〕求之上下 《太素》注:人之秉氣得身,百體不可一者,豈有經胳而得同乎,故湏上下求之,方得見也。
〔8〕絡脉異所别也 《靈樞》同。别也,《太素》無。按此段文字有韻,所與上文下相協,皆上古音魚韻平聲,故别也二字疑衍。
黄帝問曰:皮有分部〔1〕,脉有經紀〔2〕,願聞其道。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脉爲紀者〔3〕,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4〕,名曰害蜚〔5〕,十二經上下同法〔6〕,視其部中有浮絡〔7〕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黄〔8〕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9〕,絡盛則入客於經〔10〕,陽主外,陰主内〔11〕。
少陽之陽,名曰樞杼〔12〕,一作持。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内,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内也〔13〕。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14〕,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終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15〕,名曰樞儒〔16〕,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於經也,從陽部注於經〔17〕;其出者〔18〕,從陰部内注於骨〔19〕。
心主〔20〕之陰,名曰害肩〔21〕,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22〕,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1〕皮有分部 《太素》注:前説十五大胳,循其行處,以求其病。次説皮部十二胳之以十二經上之以皮分十二部,以取其病,故曰皮有部之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皮有分部,言人身皮膚之外,上下前後,各有其位,而經絡筋骨,亦各有其次。
〔2〕脉有經紀 《太素》注:大胳小胳,總以十二大脉以爲皮部經紀。紀亦經也。《國語晉語一》:蔽兆之紀。韋昭注:紀,經也。
〔3〕以經脉爲紀者 者,《太素》無。義勝。楊上善注:欲知皮之部别,十二經爲網紀也。
〔4〕陽明之陽 陽明者,經脉皮部也。陽者,陽部也。下義同。
〔5〕害蜚 《素問》注:蜚,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生化弭,故曰害蜚。《素問發微》注:夫陽明而曰害蜚者,陽氣自盛,萬物陽極,則有歸陰之義,故有害蜚。物之飛者,尤爲屬陽也。《素問吴註》注:害,與闔同。所謂陽明爲闔是也。蜚,蠢動也。蓋陽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陽氣蠢動,而一陰氣上,與陽始争,是闔其陽也,故曰害蜚。按吴注解害爲闔則是,解蜚則非。《素問識》:簡按諸注未允。蓋害盍闔,古通用。《爾雅釋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莊子則陽篇》云:闔嘗合之。注:何不試舍其所爲乎。《爾雅釋宫》:闔,謂之扉。疏:闔,扇也。《説文》曰:闔,門扇也。一曰:閉也。蜚,音蜚。害蜚,即是闔扉,門扇之謂。離合真邪論云陽明爲闔。義相通。此説是,害蜚,闔扉之假借也。
〔6〕十二經上下同法 十二經,《素問》、《太素》均無。按《素問》、《太素》三陽三陰條均有上下同法四字,而本經餘條無者,是本文加十二經三字以概言之,餘條則省文。《太素》注:陽明之脉有手有足,手則爲上,足則爲下。又手陽明在手爲下,在頭爲上;足陽明在頭爲上,在足爲下。診色行鍼,皆同法也。餘皆放此。《素問》王冰注:上謂手陽明,下謂足陽明也。此當指手足兩經之分部而言。
〔7〕浮絡 《太素》注:笭慯大小胳見於皮者也。浮,浮淺也。
〔8〕黄 此上《太素》有多字,楊上善注:胳脉俱有五色,然衆胳以色偏多者,候其别病。律以前後文例,有多字義勝。
〔9〕其色多青則痛則寒熱也 本文非但爲陽明皮部之診候,餘亦仿此。後文不言者,省文也。
〔10〕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素》注:盛,大小胳盛也。大小胳中痛、痺、熱、寒、寒熱五邪盛者,則循胳入經也。
〔11〕陽主外,陰主内 《太素》注:陽胳主外,陰胳主内也。在陽胳者主外,在陰胳者主内也。《素問》王冰注:陽謂陽絡,陰謂陰絡,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見經絡皆然。
〔12〕樞杼 《素問》作樞持,王冰注:樞謂樞要。持謂執持。《太素》杼作特,當係持之誤。《素問吴註》注:樞,樞軸也。所謂少陽爲樞是也。持,把持也。蓋少陽起於表裏之間,猶持樞軸也。《素問識》:簡按據《甲乙》樞杼,即樞軸。《詩小雅》:小東大東,杼柚其空。柚,軸同。《淮南説林訓》:黼黻之美,在於杼軸。按本經作樞杼,於義爲是。《説文木部》:樞,户樞也。杼柚,織機之要件,亦近乎樞轉之義,合於少陽爲樞説。
〔13〕在陽者主内,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内也 《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陽者主内,言自陽分而入於内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内,言出於經而滲入於藏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素問直解》注:皮部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爲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内入,故在陽者主内。經爲陰,主内,陽氣内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内。按本文與前文陽主外,陰主内之義乖,諸家説解,似爲曲從。《素問吴註》注云:一十九字,與上文不相承,僭去之。《素問釋義》注:故在陽者以下有訛誤,不可解。今存疑焉。
〔14〕關樞 《素問吴註》注:關,固衛也。少陽爲樞,轉布陽氣,太陽則約束而衛固其轉布之陽,故曰關樞。《素問紹識》:《陰陽離合論》:太陽爲開,《太素》開作關。而楊注以爲關者主閉,闔者門扇主開閉。又樞杼、關樞,是三陽中有二樞,仍疑關樞之樞,蓋字之誤也。按此説是,關者,與太陽爲關之義合,樞與關之義悖,故有疑焉。
〔15〕少陰之陰 少陰者,經脉皮部也。陰者,陰部也。下義同。
〔16〕樞儒 明抄本、《靈樞》同。正抄本、《太素》、《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樞檽。《素問識》:新校正引《甲乙》作檽似是。檽,或作,又作栭。《爾雅》:栭,謂之楶。注:即櫨也。疏:謂斗拱也。《蒼頡篇》云:櫨拱,柱上木也,柱上承斗之曲木也。少陰之陰,取名於樞上柱頭之檽,故曰樞檽歟。《素問考注》注:按樞儒與樞杼同,一音之轉,故叚借作樞檽,又作樞儒耳。蓋少陰與少陽同居中,故曰少陰、少陽,其爲樞,或曰樞杼,其義一也。按樞儒亦少陰爲樞之義,儒爲檽之假借。
〔17〕從陽部注於經 《太素》注:從陽胳部注於陽經也。按本文當與下文從陰部内注於骨爲對文,據後文言留於筋骨之間,則疑經或爲筋之誤。
〔18〕其出者 《太素》作其經出者,疑應作其出經者,若是則與上文其入於經也相應。
〔19〕從陰部内注於骨 《太素》注:從陰胳部出注陰經,内注於骨。
〔20〕心主 凡此皮部六部,餘五皆以陰陽命名,且其每部,應含手足二經部,而本條稱心主者,一則文例特異,二則不含足厥陰經皮部,故有疑義。
〔21〕害肩 《素問吴註》注:害,闔同。蓋謂闔聚陰氣於肩腋之分。所謂厥陰爲闔是也。《素問識》:蓋肩,同。也。《説文》,屋櫨也。徐鍇曰:柱上横木承棟者,横之似笄也。《集韻》:,或作。闔者,謂闔扉上容樞之與。《素問考注》注:按害肩蓋害扉訛。與前文害蜚字異而義同。本作扉,一自形誤作肩,一自音誤作蜚也。陽明爲陽經之極,厥陰爲陰經之極,故共曰闔扉。按此説與厥陰爲闔之義合,然所謂肩爲扉之訛,亦未必也。蓋皮部之名,雖寓關闔樞之義,而其名則六焉。故肩,丹波氏以爲即,然與闔義不甚切。或爲扇之訛,《説文户部》:扇,扉也。《禮記月令》:乃修闔扇。鄭玄注: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是陽明曰闔蜚(扉),心主曰闔扇,名雖異,義則同,皆言闔也。
〔22〕關蟄 明抄本、《素問》均同。正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關執。蟄、執古音皆緝部,是蟄爲執之假借。《太素》作關樞,與太陽名重,疑非是。《素問吴註》注:關,封也。所謂太陰爲關是也。蟄,蟄虫也。猶封蟄也,故曰關蟄。吴氏云所謂太陽爲關則是,然詳解關蟄之義則欠妥。《素問識》:《甲乙》蟄作執。蓋蟄是之訛。,闑同。,門中臬。《釋文》,門橛也。《爾雅》:橛謂之闑。《周禮考工記》鄭注:闑,古文作,乃門中橛也。關者,取義於門中之橛,左右之扉所合處歟。按此説合於太陰爲關之義。
按:
前文言皮部名稱,歷來注家説解不一。然細審其義,實與三陰三陽之關闔樞有關。故太陽太陰名之第一字皆關者,寓太陽太陰爲關也;少陽少陰名之第一字皆樞者,寓少陽少陰爲樞也;陽明心主名之第一字皆闔者,寓陽明厥陰爲闔也。各皮部名之第二字,當與第一字相連爲義。然今文難解者,一則字有假借,一則或有訛誤也,不可因此而誤解經義。又本文並可進一步証明三陰三陽關闔樞,今文作開闔樞者,字誤也。從而説明經脉之關闔樞者,示脉氣出入有如門之轉輸啟閉,而皮部亦然。對關闔樞詳義,見本卷經脉根結第五篇。
凡此十二經絡〔1〕脉者,皮之部也。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客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脉,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府,廩〔2〕於腸胃。邪之始入於皮也,淅然〔3〕起毫〔4〕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脉盛,色變〔5〕。其入客於經也則盛〔6〕,虚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7〕,肉爍破〔8〕,毛直而敗也〔9〕。
〔1〕絡 《太素》無。
〔2〕廩 《太素》作禀。稟之俗體。楊上善訓禀承,非是。稟,廩之假借字。《素問》王冰注:廩,積也,聚也。
〔3〕淅然 《素問》、《太素》均作泝然,義同,惡寒貌。亦義存乎聲也。
〔4〕毫 《太素》作豪。豪與毫通。《商君書弱民》:今離婁見秋豪之末。《禮記經解》:差以豪氂。《釋文》:豪,依字作毫。毫,細長之毛。
〔5〕色變 《素問》王冰注:變謂易其常也。按前文言多青、多黑、多黄赤、多白者,正絡盛色變也。
〔6〕盛 《素問》作感。明抄本亦作感,校云:一作盛。《太素》作減。按上文云其入於絡脉也,則絡脉盛,此乃入於經脉,正言經脉盛。作感、作減,疑形近誤。
〔7〕骨消 《太素》注:骨熱消細。《素問》王冰注:消,爍也。消,消削、削弱也。
〔8〕肉爍破 ,原作膕,文義不屬,據《素問》、《太素》改。爍通鑠,消也。《周禮考工記序》:爍金以爲刃。《釋文》:爍,義當作鑠。《一切經音義》卷九十:鑠,消盡也。《戰國策秦國五》:韓氏鑠。高誘注:鑠,消鑠也,言其弱。《素問》王冰注:者,肉之標,故肉消則破。
〔9〕毛直而敗也 也,明抄本作也矣。《素問》無。《太素》作矣。楊上善注:毛焦而直。
曰:十二部其生病何如?曰:皮者,脉之部〔1〕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脉,絡脉滿則注於經脉,經脉滿則入舍於府藏。故皮有分部,不愈〔2〕而生大病也。
曰:夫絡脉之見〔3〕,其五色各異〔4〕,其故何也?曰:經有常色〔5〕,而絡無常變〔6〕。曰:經之常色何如?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黄、腎黑,皆亦應其經脉之色也。曰其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7〕,隨四〔8〕時而行。寒多則凝〔9〕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10〕,音臯。淖則黄赤。此其常色者〔11〕,謂之無病,五色俱〔12〕見,謂之寒熱。
〔1〕脉之部 《素問》王冰注:脉氣留行,各有陰陽,氣隨經所過,而部主之,故云脉之部。按王注留行者,溜行或流行也。留與溜、流通。
〔2〕不愈 正抄本、《素問》、《太素》均作不與,楊上善注:與,療也。《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云:氣不與經脉和調,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内,必生大病也。按全、楊二注,似亦欠妥。《説文通訓定聲需部》:愈,字亦作愉。《荀子君子》:心至愈。楊倞注:愈讀爲愉。愉,和也。《淮南子本經》:其心愉而不僞。高誘注:愉,和也。與亦和也。《戰國策燕策一》:内寇不與。鮑彪注:與,猶和。是不愈與不與,皆不和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與本文義亦同。
〔3〕見 音義同現。
〔4〕異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青黄赤白黑不同七字。
〔5〕經有常色 《太素》注:常謂五色見者,定是胳色也。然五藏六府之經,定屬五行,故藏府大經,各有常色。
〔6〕絡無常變 《太素》注:陰絡隨於陰經,色亦不改,陽胳雖屬陽,以是陽脉之陽,故隨時變也。《素問》王冰注:經行氣,故色見常應於時。絡主血,故受邪則變而不一矣。王注理難通,以經、絡分氣血,無據。今從楊注。
〔7〕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 《太素》注:胳有陰陽,陰胳是陰之陰,故隨經色不變。陽胳是陽之陽,故隨時變也。《類經》卷六第三十五注:此言絡有陰陽,而色與經應,亦有何異也。《脉度篇》曰:經脉爲裏,支而横者爲絡,絡之别者爲孫。故合經絡而言,則經在裏爲陰,絡在外爲陽。若單以絡脉而言,則又有大絡孫絡在内在外之别,深而在内者,是爲陰絡,陰絡近經,色則應之,故分五行以配五藏,而色有常也。淺而在外者,是爲陽絡,陽絡浮顯,色不應經,故隨四時之氣,以爲進退。而變無常也。觀《百病始生篇》曰: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内溢。其義可知。此解義明。
〔8〕四 《太素》無。
〔9〕凝 《太素》作涘。詳凝,經文《太素》均作涘,如《素問風論》:凝而不行。《太素諸風數類》作涘而不行。楊上善注:涘,義當凝也。又《素問五藏生成》:多食鹹則脉凝泣。本書卷六第九凝亦作涘。又《病源》卷十三上氣候:寒則經絡涘澀。是涘爲凝也。然涘,字書無凝義。疑爲凝之壞文成,又誤作涘。又涘與凝,古韻聲轉或通,然别類書未見例証,待考。
〔10〕淖 淖下明抄本有音卓二小字音注。,正抄本、《素問》、《太素》移均作澤。與澤通。《史記天官書》:其色大圜黄。裴駰集解:音澤。《素問》王冰注:淖,濕也。澤,潤液也。謂微濕潤也。
〔11〕此其常色者 《太素》同。《素問》作此皆常色。
〔12〕俱 《素問》作具。具與俱通。《詩小雅節南山》:民具爾瞻。毛亨傳:具,俱也。
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1〕也,内有五藏,以應五音、五色、五味、五時〔2〕、五位;外有六府,以合〔3〕六律〔4〕。主持陰陽諸經〔5〕,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6〕、十二節〔7〕、十二時〔8〕、十二經水〔9〕、十二經脉。此五藏六府〔10〕所以應天道也。夫十二經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11〕,學之所始,工之所止〔12〕;粗〔13〕之所易,上〔14〕之所難也。其離合出入〔15〕柰何?曰:此粗之所過〔16〕,上〔14〕之所悉〔17〕也。請卒言之〔18〕。
〔1〕天道 原作天地,《靈樞》、《太素》均作天道,下文亦云應天道,故據改。天,泛指自然界。道,規律。
〔2〕五時 《靈樞》、《太素》均在五味之前。
〔3〕合 《靈樞》、《太素》均作應,義亦同。然據上文云以應五音,則此似亦當作應。
〔4〕六律 古代樂音標準名,樂律有十二,陽六爲律,陰六爲吕。六律即黄鐘、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
〔5〕主持陰陽諸經 正抄本同。明抄本持作健。《靈樞》作六律建陰陽諸經,《太素》作六律建主陽,是本文連上句爲義,亦通。綜觀諸文,疑本經主持或係主建之誤。
〔6〕十二辰 指地支十二記時名。本經卷一第九云: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則此亦當指日十二辰。《周禮春官》:十有二辰。賈公彦疏:十有二辰者,謂子、丑、寅、卯之等。《國語楚語下》:十二辰以致之。韋昭注:十二辰,子至亥。
〔7〕十二節 一年二十四氣,在月首者爲節氣,在月中者爲中氣。《禮記月令》鄭玄注:凡二十四氣,按三統厤,正月節立春、雨水中,二月節驚蟄、春分中,三月節穀雨、清明中,四月節立夏、小滿中,五月節芒種、夏至中,六月節小暑、大暑中,七月節立秋、處暑中,八月節白露、秋分中,九月節寒露、霜降中,十月節立冬、小雪中,十一月節大雪、冬至中,十二月節小寒、大寒中。
〔8〕十二時 《左傳昭公五年》: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杜預注: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爲卿,鷄鳴爲士,夜半爲皂,人定爲輿,黄昏爲隸,日入爲僚,哺時爲僕,日昳爲臺。隅中、日出闕不在,第遵王公曠其位。杜注十二時名,爲古人對一晝夜十二個時間段的稱謂。
〔9〕十二經水 爲與十二經脉相對應的十二江河水名。詳見本經卷一第七。
〔10〕府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11〕起 《太素》注:經脉是動、所生,故病起也。病起,猶病發。《廣韻紙韻》:起,發也。又《靈樞五變》云:其病必起,所謂因時而生病。與本文義亦同。
〔12〕止 《太素》注:止,留也。止謂心之所止而不遷也。《書益稷》:安汝止。孔穎達正義:止謂心之所止。《禮記大學》:在止於至善。程頤章句:止者,心至於是而不遷之意。
〔13〕粗 粗工也,謂醫之愚者。
〔14〕上 正抄本、《靈樞》均同。明抄本、《太素》均作工,義並通。
〔15〕離合出入 《太素》注:經脉之别,曰離與出。復還本經,曰合與入。
〔16〕粗之所過 《太素》注:近學淺知謂之粗也。粗者志存名利之弊,假媒寄過而已。過,失誤也。《戰國策齊策》:君之謀過矣。高誘注:過,失也。《廣雅釋詁》:過,誤也。
〔17〕悉 《靈樞》、《太素》均作息。《集韻質韻》悉:古作,與息形相近,故誤。悉,知也。《後漢書周傳》:悉誰載藁入城者。李賢注:悉,猶知也。
〔18〕請卒言之 原作請悉言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請卒言之。按作悉,義雖通,然經文文例,多用卒或盡,故據改。《爾雅釋詁》:卒,終也、盡也、已也。請卒言之,請盡言之。
足太陽之正〔1〕,别〔2〕入於膕中,其一道〔3〕下尻五寸,别入於肛,屬於膀胱〔4〕,散之腎,循膂〔5〕,當心入散〔6〕。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7〕。此爲一經也〔8〕。
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别走太陽而合〔9〕,上至腎,當十四椎〔10〕,出屬帶脉。直者,繫〔11〕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爲一合〔12〕。《九墟》云:或以諸陰之别者,皆爲正也〔13〕。
足少陽〔14〕之正,或以諸陰别者爲正〔15〕。一本云:繞髀,入於毛際,合於厥陰〔16〕。别者,入季脇〔17〕之間,循胸裏,屬膽,散之肝,上〔18〕貫心,以〔19〕上俠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繫目系,合少陽於外眥〔20〕。
足厥陰之正,别跗〔21〕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别俱行〔22〕,此爲二合〔23〕。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24〕,入於腹裏,屬於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頞〔25〕,還繫目〔26〕,合於陽明。
足太陰之正〔27〕,則别〔28〕,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别俱行,上絡〔29〕於咽,貫舌本〔30〕,此爲三合〔31〕。
〔1〕足太陽之正 《太素》注:足太陽正者,謂正經也。《靈樞集注》張志聰注:正者,謂經脉之外,别有正經,非支絡也。此脉雖亦從經脉别出,與從經脉别出之支絡不同,此仍屬正經,故謂之正。
〔2〕别 此指正經之别行者,與别絡之别亦異。
〔3〕其一道 《太素》注:别者,大經下行至足小指外側,分出二道,一道上行至於膕中;一道上行至於尻臀,下入於肛。
〔4〕屬於膀胱 凡此手、足六陽之正,皆合於本腑,故足太陽之正,屬於膀胱。餘同此例。
〔5〕膂 此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
〔6〕當心入散 《太素》注:當心入内而散。指此脉行至當心處,散入於内。
〔7〕復屬於太陽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蓋從經而别行,復屬於太陽經脉,故名經别,謂經脉之别經也。此言别行之正經,復歸屬於本經經脉。
〔8〕此爲一經也 《太素》注:此爲一正經之别。《靈樞集註》:此爲一經别也。按十二經别中,唯本經有此文,餘皆無者,疑有誤。
〔9〕别走太陽而合 凡此手、足六陰之正,不合於本臟經脉,而是合於與本臟相表裏之腑經經脉,故足少陰之正,别走太陽而合。太陽,足太陽也。餘同此例。
〔10〕椎 《靈樞》作顀。《廣韻脂韻》:顀,項顀。此則泛指脊骨之椎。
〔11〕繫 原作系,義雖可通,然按本經文例,凡作動詞用者,皆作繫,故據《靈樞》、《太素》改。
〔12〕此爲一合 《太素》注:此太陽、少陰表裏以爲一合也。此所言合,指臟腑經脉之表裏相合。究其所合,實則臟經合於腑經也。餘同此例。
〔13〕《九墟》云:或以諸陰之别者,皆爲正也 《靈樞》作成以諸陰之别,皆爲正也大字正文,按成當爲或之誤。《太素》作或以諸陰之别,皆爲正大字正文,楊上善注:十二大經,復有正别。正謂六陽大經别行,還合府經。别謂六陰大經别行,合於府經,不還本經,故名爲别。足少陰、足厥陰,雖稱爲正生别經,不還本經也。唯此二陰爲正,餘陰皆别。或以諸陰爲正者,黄帝以後撰集之人,以二本莫定,故前後時有稱或,有言一曰,皆是不定之説。按楊注言足少陰、足厥陰爲正,餘陰皆别之説,與今本《太素》文亦同,然與《靈樞》及本經手足六陰皆稱爲正者有别,是《太素》定係另有傳本爲據。然就所謂合於府經,不還本經而論,則與《靈樞》等無異。從本文可知,古醫經早期傳本多有不同處。
〔14〕陽 原作陰,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15〕或以諸陰别者爲正 《靈樞》、《太素》均無此八字。按此當係足少陰之正條之文,錯落於此,故與《靈樞》、《太素》異也。
〔16〕一本云:繞髀,入於毛際,合於厥陰 髀,明抄本作髁。《靈樞》、《太素》均作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大字正文。按本文似屬正文,然云合於厥陰,與手、足六陽脉義不合,按一般規律,陽脉正别,無合於臟經者,而此云合於厥陰,疑有誤。故本文是否正文,尚有疑焉。
〔17〕脇 《太素》作肋。
〔18〕肝,上 二字原倒,據正抄本,參之足太陰之正散之腎、足陽明之正散之脾文例乙正。
〔19〕以 《太素》無。諸言上者,皆無此狀語,疑衍。
〔20〕眥 此下明抄本有音際二小字音注。《靈樞》有也字。
〔21〕跗 正抄本作膝。
〔22〕與别俱行 足厥陰之正與足少陽之正别相合而同行也。别,足少陽之正别。
〔23〕此爲二合 《太素》注:此足少陽厥陰表裏以爲二合。
〔24〕髀 正抄本作髁。義同。《説文骨部》:髁,髀骨也。
〔25〕頞 明抄本頞下有音褐二小字音注。下有音出。《九墟》云:上七字注文。
〔26〕目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系字。
〔27〕正 《太素》作别。
〔28〕則别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按此下言上至髀,與足陽明之正文同。故疑則别二字處,有脱誤。
〔29〕絡 原作終,《靈樞》作結。正抄本、嘉靖本、《太素》作絡,據改。
〔30〕本 《靈樞》作中。詳足太陰之脉,連舌本,當以作本爲是。
〔31〕此爲三合 《太素》注:此足陽明太陰表裏以爲三合也。
手太陽之正,指地〔1〕,别入〔2〕於肩解,入腋走心,繫小腸〔3〕。
手少陰之正,别〔4〕下〔5〕於淵腋〔6〕兩筋之間,屬於心〔7〕,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内眥〔8〕,此爲四合〔9〕。
手少陽之正,指天〔10〕,别於巔〔11〕,入於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12〕。
手心主之正,别〔13〕下淵腋三寸,入〔14〕胸中,别屬三焦,上〔15〕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爲五合〔16〕。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17〕,别〔18〕於肩髃,入柱骨,下〔19〕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
手太陰之正,别〔20〕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21〕肺,散之大腸〔22〕,上出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爲六合〔23〕。
〔1〕指地 《太素》注:地,下也。手太陽正,從手至肩,下行走心,繫小腸,爲指地也。《靈樞發微》注:其曰指地者,以其脉之自上而下行也。
〔2〕入 《靈樞》、《太素》均無。
〔3〕繫小腸 《太素》注:小腸即太陽也。手之六經,唯此一經下行,餘並上行向頭也。
〔4〕正,别 正,《太素》無,别字連上讀。
〔5〕下 《靈樞》、《太素》均無。
〔6〕淵腋 《太素》作泉掖,泉,乃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後同。掖與腋通。
〔7〕屬於心 原作屬心主。明抄本作屬於心主。《靈樞》、《太素》均作屬於心。按手少陰與手心主既並列,則心主不當屬少陰,故據《靈樞》等改。
〔8〕眥 此下明抄本有音際二小字音注。
〔9〕此爲四合 《太素》注:此手太陽少陰表裏以爲四合。
〔10〕指天 《太素》注:天,上也。手少陽正,提(按提下一字不清,據此前手太陽指地注文例,提或爲從之誤,提下疑爲手字)上顛,爲指天也。《靈樞發微》注:以其脉上别於顛,故曰指天也。指天,向上之義,如《莊子人間世》會撮指天,大宗師句贅指天,皆言上向。按十二經别中,單獨提出手太陽之正指地,手少陽指天,尚有何特殊意義,不甚明了。故謹引二家注,以資參考。
〔11〕别於巔 今經脉内容,手少陽之脉不至顛,此云别於巔者,不知所本,擬或古經有佚文,待考。
〔12〕散於胸中 《太素》注:下走三焦,即手少陽上散胸中也。三焦手少陽之脉,布膻中,散絡心包,此云散於胸中,合當此部。
〔13〕正、别 正,《太素》無,别字連上讀。
〔14〕入 此下《太素》有於字。
〔15〕上 原作出,《靈樞》同。《太素》、《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上,據改。
〔16〕此爲五合 《太素》注:此手少陽心主表裏以爲五合。
〔17〕從手循膺乳 正抄本無此五字,疑有脱文。《太素》作至膺乳,楊上善注:從手上行注於膺乳。據楊注則《太素》原文似亦有從手二字,至或作注。
〔18〕别 此下《太素》有上字。
〔19〕下 《太素》作之下二字,連上讀。按《太素》文雖通,然証之前文如手少陰之正曰上走喉嚨,手少陽之正曰下走三焦,則當以本經爲是。
〔20〕正,别 正,《太素》無,别字連下讀。
〔21〕走 明抄本作於。
〔22〕大腸 原作太陽,明抄本、《靈樞》同。按手太陰脉與太陽無涉,形近誤也。據正抄本、《太素》改。
〔23〕此爲六合 《太素》注:此陽明太陰表裏以爲六合。
按:
十二經正别,是由十二經脉分出别道而行之脉,仍屬正經。其作用雖與十二經脉同爲運行氣血的徑路,但其循行方向,則與十二經脉循行徑路有别,而是按十二經脉的表裏關係,分爲六個離合、陰經與陽經,互相配合,内外出入,大都從正經的四肢部分别出,深入内臟而後至頭頸。陽經别出,行過相表裏的臟器後,仍合於本經;陰經别出,行過所屬的本臟後,則合於與其表裏相應的陽經。從而輔佐十二經脉對内臟與體表的聯係,體現了手足三陰三陽表裏關係的離合出入和相互灌注,同十二正經、十五絡脉、奇經八脉等,構成了運行氣血的循行體係。對其重要意義,《類經》卷七第三注曾云:十二經脉已具前經脉篇,但其上下離合、内外出入之道,猶有未備,故此復明其詳。然《經脉篇》以首尾循環言,故上下起止有别,此以離合言,故但從四末始。雖此略彼詳,然義有不同,所當參閲。誠如是言。
奇經八脉第二
本篇自黄帝問曰:脉行之逆順柰何至然後可以明逆順之行也,見《靈樞逆順肥瘦》、《太素衝脉》。自衝脉任脉者至髭鬚不生焉,見《靈樞五音五味》、《太素任脉》。自任脉者,起於中極之上至脊强反折,見《素問骨空論》、《太素任脉》。自曰:人有傷於陰至故髭鬚不生,見《靈樞五音五味》、《太素任脉》。自《素問》曰:督脉者,起於少腹至督脉生病治督脉,見《素問骨空論》、《太素督脉》。自《難經》曰:督脉者至陽脉之海也,見《難經二十八難》。自曰:蹻脉安起止至不當數者爲絡也,見《靈樞脉度》、《太素陰陽蹻脉》。自《難經》曰:陽蹻脉者至交貫衝脉,見《難經二十八難》。自陽維陰維者至廻身一周,見《難經二十八難》。自又曰:陰維爲病至八脉之診也,見《難經二十九難》。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奇經八脉的循行路綫及其生理與病機。故以此名篇。奇者,異也,此脉異於十二正經,故名奇經。其主要内容有:手足三陰三陽脉循行走向之逆順;少陰脉之何以獨下行及其與衝脉的關係;奇經八脉的循行路綫、生理功能及發病証候等。
黄帝問曰:脉行之逆順〔1〕柰何?岐伯對曰:手之三陰從藏走手〔2〕,手之三陽從手走頭〔3〕,足之三陽從頭走足〔4〕,足之三陰從足走腹〔5〕。
〔1〕脉行之逆順 《太素》注:脉從身出向四支爲順,從四支上身爲逆也。
〔2〕手之三陰從藏走手 《太素》注:藏謂心肺,心肺在内,故爲陰也。心肺之陰,起於三脉,向手,故曰手之三陰從藏走手。此爲從陰之陽,終爲陽中之陰也。楊注藏謂心肺,實則包括心主手厥陰之脉,故下文云起於三脉。以心主可以代心,故言心而略乎心主。
〔3〕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太素》注:手之三陰之脉,從藏受得血氣,流極手指端已,變而爲陽名。手三陽從手上頭,此爲從陽之陽,終爲陽中之陽者也。
〔4〕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頭,原作項,據正抄本、《靈樞》、《太素》改。《太素》注:手之三陽,從頭曲屈向足,至足指端,從陽至陰,終爲陰中之陽也。
〔5〕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太素》:足之三陽,下行至足指極已,變而生足之三陰,上至胸腹,從陰之陰,終爲陰中之陰也。復從藏走手,如環無端。
曰:少陰之脉獨下行何也?曰〔1〕:衝脉〔2〕者,五藏六府之海也〔3〕,五藏六府皆稟焉。其上者〔4〕,出於頏顙〔5〕,滲諸陽灌諸陰〔6〕。其下者〔7〕,注少陰之大絡〔8〕,出於氣衝〔9〕,循陰股内亷,斜入膕中〔10〕,伏行胻骨〔11〕内,下至内踝〔12〕之後屬〔13〕而别。其下者,並〔14〕於少陰之經,滲三陰〔15〕。其前者〔16〕,伏行出跗屬〔17〕,下循跗〔18〕,入大指間〔19〕,滲諸絡而温肌肉〔20〕。故别絡〔21〕結則跗上不動,不動〔22〕則厥,厥則寒矣。曰:何以明之?曰:以言道之〔23〕,切而驗之〔24〕,其非必動〔25〕,然後可以〔26〕明逆順之行〔27〕也。
〔1〕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不然二字。
〔2〕衝脉 《太素》注:其氣壯盛,故曰衝脉。《難經二十八難》楊注:衝者,通也。言此脉下至於足,上至於頭,通受十二經之氣血,故曰衝焉。虞庻注:衝、街之義,俱且通也。諸注義似未善。《説文行部》:,通道也。,即衝。本經卷一第八云:衝脉者,爲十二經之海。是衝脉爲氣血運行之重要通道,故名衝脉。
〔3〕五藏六府之海也 也,明抄本無。本卷前篇言胃者,五藏六府之海,以胃受納水穀,化其精微,以營五臟六腑,故爲五臟六腑之海。本文言衝脉者,五藏六府之海,以衝脉受胃所化水穀之精,五藏六府皆稟焉,故亦爲海,二者文雖有别,義則不殊。又本卷前篇言衝脉者,十二經脉之海,乃就十二經脉與衝脉之關係而論,義亦同。
〔4〕其上者 《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其上行者,輸在於大杼,足太陽經也。本經卷一第八云:衝脉其腧上在大杼。故其上行者,指此以上也。
〔5〕頏顙 見本卷第一上肝足厥陰脉注。
〔6〕滲諸陽灌諸陰 陰,《靈樞》、《太素》均作精。楊上善注:衝脉氣滲諸陽,血灌諸精。精者,目中五藏之精。《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主滲灌諸陽之精。按楊注限精於目中,似欠妥。又灌諸陰與下文滲三陰之義似重,疑有誤。
〔7〕其下者 《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其下行者,並少陰之大絡,出陽明之氣街,由股入足。
〔8〕少陰之大絡 此當指足少陰之别絡,自大鍾當踝後繞跟,别走太陽而上行者。
〔9〕氣衝 亦作氣街,見本卷第一上胃足陽明脉注。
〔10〕斜入膕中 斜,《靈樞》、《太素》均無。按脉自陰股内亷入膕,必當斜行,本經義勝。
〔11〕胻骨 原作髀骨,《靈樞》作骭骨。《太素》作骨。証之前篇下云:循胻骨内亷,作胻骨是,據改。
〔12〕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跨五小字音注。
〔13〕後屬 《靈樞》同。後,《太素》無,義勝。屬,此指内踝骨與足相連屬處。《説文尸部》:屬,連也。
〔14〕並 原作至,據《靈樞》、《太素》及本卷前篇下改。
〔15〕滲三陰 《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自少陰以滲及肝、脾二經,是爲三陰。
〔16〕其前者 《太素》注:至此分爲二道:一道後而下者,並少陰經,循於小胳,滲入三陰之中;其前而下者,至跗屬,循跗下入大指間,滲入諸陽胳,温於足脛肌肉。
〔17〕跗屬 原作屬跗,《靈樞》、《太素》均作跗屬據改。詳見本卷前篇下注。
〔18〕跗 此下明抄本有下字,疑衍。
〔19〕間 此上明抄本有之字,與本卷前篇下同。
〔20〕滲諸絡而温肌肉 本卷前篇下作注諸絡以温足脛。
〔21〕别絡 《太素》注:衝脉之胳。
〔22〕不動 明抄本作之,疑係上文不動二字之重字符號誤作之字。
〔23〕以言道之 道,《靈樞》作導。《太素》作噵。均同。《集韻號韻》:導、道、衟,大到切。《説文》:導,引也。或作道、衟。又《皓韻》:噵,説也。通作道。此言醫者以言談加以誘導,以引發其内氣之動。
〔24〕切而驗之 切按其當通而不通處,以驗其通與不通。切,猶按也。
〔25〕其非必動 《太素》注:欲知衝脉下行常動非少陰者。《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其有素所必動,而今則非者。後説當是。非,不也。《漢書陳餘傳》:陳王非必立六國後。顔師古注:非,不也。此言别絡結則跗上不動,經導之、切之,其不動者必得而動。
〔26〕可以 《靈樞》作乃可。《太素》作乃可以。義均通,然《靈樞》文簡義勝。
〔27〕明逆順之行 明下明抄本有之字,疑衍。《太素》注:少陰逆而上行,衝脉順而下行,則逆順明也。《靈樞發微》注:明不動之爲逆,動之爲順,而其有邪與否明矣。此言明逆順之行,當指脉行之逆順,今從前説。
衝脉任脉者〔1〕,皆起於胞中〔2〕,上循脊裏〔3〕,爲經絡之海〔4〕。其浮而外者,循腹上一作右〔5〕。行〔6〕,會於咽喉,别而絡唇口〔7〕。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滲灌〔8〕皮膚,生毫毛〔9〕。婦人〔10〕有餘於氣,不足於血〔11〕,以其月水下〔12〕數脱血〔13〕,任衝並傷故也〔14〕。任衝之脉〔15〕,不營其口唇〔16〕,故髭鬚不生焉〔17〕。
〔1〕衝脉任脉者 者,《靈樞》、《太素》均無。又《太素》衝脉任脉相倒。楊上善注:此脉上行,爲經胳海。任維諸脉,故曰任脉。
〔2〕胞中 《太素》注:胞下爲膀胱,膀胱包尿,是以稱胞,即尿脬也。胞門與子户相近,任衝二脉起於中也。《靈樞發微》注:衝任二脉,皆起於受胎之胞宫中。《類經》卷三第十七注:所謂胞者,子宫是也。此男女藏精之所,皆得稱爲子宫,惟女子於此受孕,因名曰胞。按胞中之義,諸家説解以爲女子子宫。然於男子,則義不詳,楊注解作尿脬,欠妥,蓋尿脬與鬚之生否無關,故亦當與衝任二脉之起也無涉。詳下文言宦者,去其宗筋故無髭鬚。《太素》注:人有去其陰莖,仍有髭鬚,去其陰核,鬚必去者,則知陰核並莖爲宗筋也。是則與衝任相關者,陰核也。裹陰核者,囊也。囊,《五十二病方陰陽脉死候》有作者,今字書無,或係卵字,而《武威漢代醫簡》則有橐字,今《千金》卷十九第一作囊。橐、囊二字義互通。皆裹物者也,與包之義亦通,包、胞,古今字。陰囊者,裹核也。亦猶胞,且與任衝脉相關。故此所云胞中,在男子或當屬於陰囊之胞。
〔3〕脊裏 《靈樞》作背裏。《太素》同本經、楊上善注:脊裏,謂不行皮肉中也。
〔4〕爲經絡之海 絡,《病源》卷三十八漏五色俱下候作脉。按行文常例皆稱經脉之海,似作脉爲是。《太素》注:十二經脉,奇經八脉、十五胳脉、皮部諸胳,皆以任衝二脉血氣爲大,故爲海。
〔5〕右 明抄本作各。
〔6〕循腹上行 《太素》同。《靈樞》作循腹右上行,腹右之義似欠安,無循於右而棄乎左之理也。《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引《鍼經》作循腹各行,與明抄本校文同,於義爲勝,以言衝、任二脉也,故當各行。
〔7〕别而絡唇口 《太素》注任衝二脉從胞中起,分爲二道:一道後行,内著脊裏而上;一道前行,浮外循腹上胳唇口也。
〔8〕滲灌 《靈樞》、《太素》均作澹滲。
〔9〕生毫毛 《太素》注:生毫及毛。毛即鬚髮及身毛也。此析言之也,毫毛亦渾言體表之毛類。
〔10〕婦人 《靈樞》作今婦人之生。《太素》作今婦人生。《廣雅釋親》:女子謂之婦人。在此亦指成年女子。
〔11〕有餘於氣,不足於血 此就婦人月水時下數脱血者,與男子對比言。
〔12〕月水下 《靈樞》、《太素》均無。疑係下文數脱血之注文,誤入正文。月水,女子月經古稱,以其每月一至,血亦水類,故名月水。
〔13〕數脱血 數,頻也。脱,出也,如《管子霸形》:言脱於口。尹知章注:脱,出也。
〔14〕任衝並傷故也 《靈樞》無任衝並傷故五字,也字連上句。《太素》無任衝並傷四字,故也二字連上句。
〔15〕脉 此前原有交字,據《靈樞》、《太素》删。
〔16〕口唇 口,原脱,據《靈樞》、《太素》補。補後與上文别而絡唇口文合。
〔17〕髭鬚不生焉 焉,明抄本無。髭,《靈樞》、《太素》均無。《説文髟部》:髭,口上湏也。又鬚,頤下毛也。在此當爲渾稱。
任脉者,起於中極之下〔1〕以上毛際〔2〕,循腹裏,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3〕。衝脉者,起於氣衝〔4〕,並少陰之經〔5〕,《難經》作陽明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其言衝脉與《九卷》異〔6〕。任〔7〕脉爲病,男子内結七疝〔8〕,女子帶下〔9〕瘕聚。衝脉爲病,逆氣裏急。督脉爲病,脊强反折〔10〕。亦與《九卷》互相發明也〔11〕。
〔1〕中極之下 下,原作上,據《素問》及《太素任脉》楊上善注引本經、《難經二十八難》改。中極之下與前文云:衝脉任脉者,皆起於胞中。義亦不悖。言胞中者,爲具指,言中極之下者,爲泛指。《素問》王冰注:中極者,謂齊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極之下者,言中極從少腹之内上行而外出於毛際而上,非謂本起於此也。《類經》卷九第二十七注:中極,任脉穴名,在曲骨上一寸。中極之下,即胞宫之所,任衝督三脉,皆起於胞宫,而出於會陰之間。
〔2〕以上毛際 上,原作下。據《素問》及《太素任脉》楊上善注引本經、《難經二十八難》改。毛際,陰毛之邊際。
〔3〕上頤循面入目 面、目二字原倒,據《素問》乙正。正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難經二十八難》均無此六字,似本經原無此六字。又《太素任脉》注:又《明堂》言目下巨窌、承泣左右四穴,有陽喬脉任脉之會,則知任脉亦有分歧上行者也。按此説可參、抑或本經古本有别傳者,另具此文,今姑存之。
〔4〕氣衝 《素問》作氣街,義同。
〔5〕並少陰之經 少陰,正抄本、《素問》新校正引《難經》及本經均作陽明,與原校同。《難經二十八難》虞庻注:《素問》曰:並足少陰之經,《難經》却言並足陽明之經。況少陰之經,俠齊左右各五分。陽明之經,俠齊左右各二寸。氣街又是陽明脉氣所發。如此推之,則衝脉自氣衝起,在陽明少陰二經之内,俠齊上行,其理明矣。虞氏此説出自意斷,不可從。詳上文言起於氣衝,氣衝固爲陽明脉氣所發,似作並陽明之經,於理爲順。然本篇上文少陰之脉獨下行及前篇下言少陰何因而動論衝脉之下行者,皆爲並少陰之經。又卷三第二十所出十一穴,皆云:衝脉足少陰之會。足証古《明堂》以此脉爲衝脉,而《外臺》卷三十九則爲足少陰脉。亦支持衝脉並少陰之經之説。或古經原有並少陰與並陽明不同傳本,故見者各異。今姑存舊説,以待再考。
〔6〕其言衝脉與《九卷》異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7〕任 此前明抄本有又曰二字。
〔8〕七疝 《病源》卷二十七疝候云:七疝者,厥疝、癥疝、寒疝、氣疝、盤疝、胕疝、狼疝,此名七疝也。醫經無七疝之詳名,《病源》七疝,是否合本文之義。暫難論定。
〔9〕帶下 詳醫經中無詳明帶下如後世所言帶病者,《金匱婦人雜病脉證并治》云:婦人之病,因虚積冷結氣,爲諸此皆帶下,非有鬼神。是此帶下者,泛指婦人多種疾病。又《史記扁鵲傳》云:過邯鄲,聞貴婦人,即爲帶下醫。是明言爲婦科醫,非言只治帶下一病之醫。帶下之作爲一病之專名,據現存文獻所見,始於《病源》。是本文言帶下,當泛指婦科多種疾病。
〔10〕反折 《難經二十八難》作而厥。反折者,脊向後反屈也,即後世言反張。折,曲屈也。《淮南子覽冥》:河九折注於海。高誘注:折,曲也。《戰國策西周策》:周必折而入於韓。高誘注:折,屈也。
〔11〕亦與《九卷》互相發明也 明,原脱,據明抄本補。此九字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此下並有一本後第三節方出此條十小字注文。
按:
有關衝脉與任脉之起點,經文説法不一,這反映了古代醫家在認識上的差異,亦或係從不同角度論述所致,故有此歧義。詳衝、任二脉,與生育之事至關密切,如所言女子有帶下病,男子傷其衝任則髭鬚不生等皆是。是則衝任二脉之起點,當以起於胞中爲是。知乎此,則生育之病,所以治衝任二脉之理,亦自明矣。
曰:人〔1〕有傷於陰,陰氣〔2〕絶而不起,陰不爲用〔3〕,髭〔4〕鬚不去,宦者〔5〕獨去何也?曰:宦者,去其宗筋〔6〕,傷其衝脉,血瀉不復,皮膚内結〔7〕,唇口不營〔8〕,故無髭鬚〔9〕。天宦者〔10〕,其任衝之脉〔11〕不盛,宗筋不成〔12〕,有氣無血〔13〕,口唇不營,故髭〔14〕鬚不生。督脉者,經缺不具,見於營氣〔15〕曰: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骶〔16〕,是督脉也〔17〕。
〔1〕人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士字。
〔2〕陰氣 《靈樞發微》注作陰器。氣爲器之假借。詳見本卷第一篇上陰器注。
〔3〕陰不爲用 爲,《靈樞》、《太素》均無。《類經》卷三第十七注:陰不用者,陽痿不舉也。
〔4〕髭 《靈樞》、《太素》均作然其二字。
〔5〕宦者 《太素》作宫者。楊上善注:宫刑之法傷者。《漢書齊悼惠王劉肥傳》:齊有宦者徐甲。顔師古注:宦者,奄人。奄通閹。《周禮天官》:酒人,奄十人。鄭玄注:奄,精氣閉藏者,今謂之宦人。賈公彦疏:奄十人,以其與女酒及奚同職,故用奄人。又《後漢書宦者列傳序》:中興之初,宦者悉用閹人。是則宦與宫義亦同。若言刑,自爲宫,本文非言刑者,作宦義勝。
〔6〕宗筋 《太素》注:人有去其陰莖,仍有髭鬚,去其陰核,鬚必去者,則知陰核並莖爲宗筋也。
〔7〕皮膚内結 皮,明抄本、《太素》均作肉。楊上善注:膚肉結濇。《類經》卷三第十七注:皮膚内結而經道不通。此言經道不通義甚是,然皮膚内結則不若肉膚内結義勝。
〔8〕營 《靈樞》作榮,義同。
〔9〕無髭鬚 《靈樞》、《太素》均作鬚不生。
〔10〕天宦者 天,原作夫,據《靈樞》、《太素》改。宦,《太素》作宫。《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天宦者,謂之天閹,不生前陰,即有而小縮,不挺不長,不能與人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
〔11〕之脉 《靈樞》、《太素》無此二字。疑衍。
〔12〕宗筋不成 陰器及陰丸不完備也。成,完備也。《詩齊風猗嗟》:儀既成兮。鄭玄箋:成猶備也。
〔13〕血 此所言血,亦賅精氣也,如前注〔5〕宦者,鄭玄所謂奄,精氣閉藏者,亦具此義。
〔14〕髭 《靈樞》、《太素》均無。
〔15〕營氣 指本經卷一營氣篇。
〔16〕骶 此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17〕督脉者是督脉也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素問》曰:督脉者〔1〕,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2〕,女子入繫廷孔〔3〕。其孔,溺孔之端〔4〕也,其絡循陰器,合纂〔5〕間,繞纂後,别繞臋〔6〕,至少陰與巨陽〔7〕中絡者合〔8〕;少陰上股内後亷,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内眥〔9〕,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循肩髆内,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10〕;其男子循莖下至纂,與女子等〔11〕;其小〔12〕腹直上者,貫臍中〔13〕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繫兩目之中〔14〕。此生病,從小〔15〕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16〕,爲衝疝〔17〕;其女子不孕〔18〕,癃痔遺溺,嗌乾。督脉生病治督脉。
〔1〕督脉者 者,《太素》無。《素問》王冰注:所以謂之督脉者,以其督領經脉之海也。督又可訓中,以此脉居背之中央。《周禮考工記匠人》:堂涂十有二分。鄭玄注:分其督傍之修。賈公彦疏:名中央爲督。督者,所以督率兩旁。《莊子養生》:緣督以爲經。李頤注:督,中。李楨注:人身惟脊居中,督脉並脊而上,故訓中。《六書故人三》:督,人身督脉,蓋當身之中,貫徹上下。故衣縫當背之中,達上下者,亦謂之督。是督脉者,以居背中央,而統領諸脉,故名。又《難經二十八難》楊注:督之爲言都也、是人陽脉之都綱。此就其功用而言,義亦通。
〔2〕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 《素問》王冰注:督脉亦奇經也。然任脉、衝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經或謂衝脉爲督脉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古《經脉流注圖經》以任脉循背者,謂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謂之任脉,亦謂之督脉。是則以背腹陰陽别爲各(按道藏本作名,義勝)目爾。起非初起,亦猶任脉、衝脉起於胞中也。其實乃起於腎,下至於少腹,則下行於腰横骨圍之中央也。按督脉之起處,經文不甚明了,説解不一,尚有疑焉,姑存王注以備參,特别王氏提出一源而三歧之説,頗有意義。
〔3〕廷孔 《素問》王冰注:廷孔者,謂窈漏近所,謂前陰穴也。以其陰廷繫屬於中,故名之。
〔4〕溺孔之端 《素問》王冰注:孔則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謂陰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廷孔,陰户也。溺孔之端,陰内之産門也。王冰言窈漏,亦陰户也。窈,幽深也,故名之。
〔5〕纂 《靈樞》、《太素》均作篡。楊上善注:篡,音督。此□□□後也。蕭延平按:注音督,義未詳。又注此下所缺三字,平擬作兩陰前三字。楊注闕疑,待考。《素問識》:簡按李時珍八脉考釋音:篡,初患切,陰下縫間也。蓋篡,當作纂,《甲乙》爲是。《説文》:纂,似組而赤。蓋兩陰之間,有一道縫處,其狀如纂組,故謂之纂。又本經卷九第十二云:痔篡痛,飛揚、委中及扶承主之;痔篡痛,承筋主之。《千金》卷十九第二云:病苦心痛,若下重不自收,篡反出名曰腎膀胱俱虚也。卷三十第六云:飛揚,主痔篡傷痛。《外臺》卷三十九膀胱人:飛揚、委中、承扶均主痔篡痛,承山主篡反出,承筋主篡痛。從上文可以看出,乃屬肛門病類,每與痔並言。特别是篡反出,若釋爲會陰則義不通。若據篡反出、痔篡痛等文義,則篡當爲肛門周匝聚肌也。篡、纂、攢,古韻皆爲元部,篡纂當爲攢之假借。《説文通訓定聲乾部》:今之纂字又爲欑。《廣雅釋詁三》:欑,聚也。欑又通攢。攢亦聚也。《文選張衡西京賦》:攢珍寶之玩好。李善注薛綜曰:攢,聚也。以肛周爲肌肉聚攢之處,故名纂。今特再備此義以供參考。
〔6〕别繞臋 《太素》注:督脉之胳,出廷孔,别左右,循男女陰器,於篡間合,復繞於篡後也。從篡後復别兩箱繞臀。
〔7〕巨陽 太陽也。巨,大也,大即太也。
〔8〕合 《素問》王冰注:足少陰之絡者,自股内後亷,貫脊屬腎;足太陽絡之外行者,循髀(原作滑,據道藏本改)樞絡股陽而下,其中行者,下貫臀,至膕中與外行絡合。
〔9〕眥 此下明抄本有音際二小字音注。
〔10〕腎 此下《太素》有而止二字。
〔11〕等 等同也。《淮南子主術》:有法者而不用,與無法等。高誘注:等,同。
〔12〕小 明抄本、《太素》均作少,義同。
〔13〕中 原作中中,據《素問》、《太素》删。
〔14〕其小腹直上者上繫兩目之中 之中,《素問》、《太素》均作之下中央,義均通。楊上善注:督脉起於少腹以下至額前者。從少腹至腎上行,還來至腎而止。此從少腹直上至兩目之下也。貫齊貫心,入喉上頤,皆爲一道也。環唇以上復爲二道,各當目下直瞳子,故曰中央也。王冰注:自其少腹直上,至兩目之下中央,並任脉之行,而云是督脉所行,由此言之,則任脉、衝脉、督脉、名異而同體也。按督脉循行,因經文所言,似義不甚明,故注家説解,亦頗不同。由於現存此經條文不多,諸多疑義,尚難盡釋。然王氏所謂名異而同體之説,似不妥。雖經文所述,有時三脉,行當一綫,因上下層次有别,雖同綫不必同體,故王説自不能解三脉之疑。
〔15〕小 《素問》、《太素》均作少,義同。
〔16〕前後 亦稱前後溲,即小便與大便。《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令人不得前後溲。司馬貞索隱:前溲,謂小便。後溲,大便也。又《癸巳類稿持素篇》引《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不得前後注:謂大小便。
〔17〕衝疝 病由衝脉而發,症自少腹上衝心而痛,故名衝疝。
〔18〕孕 《太素》作字,義同。《説文子部》:字,乳也。《山海經中山經》:其上有木焉服之不字。郭璞注:字,生也。
《難經》〔1〕曰:督脉者,起於下極之俞〔2〕,並於脊裏,上〔3〕至風府,入屬於腦〔4〕,上巔循額至鼻柱〔5〕,陽脉之海也〔6〕。《九卷》言營氣之行於督脉,故從上下。《難經》〔7〕言其脉之所起,故從下上。所以互相發〔8〕也。《素問》言督脉,似〔9〕謂在衝,多聞闕疑,故并載以貽後之長者云〔10〕。
〔1〕《難經》 明抄本作《八十一難》。
〔2〕起於下極之俞 《難經集注》丁德用注:督脉起於下極之俞者,長强穴在脊骶,督脉絡、任脉絡會之所。下極者,極下也,相當軀幹之極下部。上文言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語雖不同,義亦無殊。《圖翼》卷三云:下極,兩陰之間,屏翳處也,即會陰穴。當合本義。
〔3〕上 此上《脈經》卷二第四有循背二字。
〔4〕入屬於腦 《脈經》卷二第四無此四字。《聖惠方》卷一作入屬腦。《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同本文。今《難經》無屬字。
〔5〕上巔循額至鼻柱 今《難經》、《脈經》卷二第四、《聖惠方》卷一均無此七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同本文。鼻柱,《太素諸風狀類》注:鼻鼽骨。按楊上善以鼽爲鼻形,故云鼻鼽骨者即鼻形骨也。《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鼻者,司臭之竅也。兩孔之界骨,名曰鼻柱。
〔6〕陽脉之海也 今《難經》、《脈經》卷二第四均無此五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同本文。《難經集註》吕廣注:督脉者,陽脉之海也。《聖惠方》卷一引此文,亦係注文。故本文究係注文混作正文,或今本《難經》有脱,尚待考。又《難經》衝脉吕廣注云:衝脉者,陰脉之海。正文亦無此義。或可推及本文爲注文之可能性較大。
〔7〕《難經》 明抄本作《八十一難》。
〔8〕發 此下據本卷第一下注文相發明也等文例,當脱明字。
〔9〕似 明抄本作悮,悮與誤同。
〔10〕《素問》言長者云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曰:蹻脉〔1〕安〔2〕起安止,何氣營也〔3〕?曰:蹻脉者〔4〕,少陰之别,起於然骨之後〔5〕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6〕上循胸裏,入缺盆,上循〔7〕人迎之前,上入鼽〔8〕,《靈樞》作頄字。屬目内眥〔9〕,合於太陽、陽蹻而上行〔10〕,氣相并相還〔11〕,則爲濡一作深目,氣不營〔12〕則目不合也〔13〕。
曰:氣獨行五藏,不營六府何也?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14〕。故陰脉營其藏,陽脉營其府〔15〕,如環之〔16〕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流溢之氣〔17〕,内溉藏府,外濡腠理。
曰:蹻〔18〕脉有陰陽,何者當其數〔19〕?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20〕,當數者爲經,不當數者爲絡也。
〔1〕蹻脉 《太素》作喬脉,下同。楊上善注:喬,亦作蹻。禁嬌反。皆疾健兒。人行健疾,此脉所能,故因名也。喬,高也。此脉從足而出,以上於頭,故曰喬脉。《難經二十八難》楊注:蹻,捷疾也。言此脉是人行走之機要,動足之所由,故曰蹻脉焉。喬爲蹻之假。《説文通訓定聲小部》喬:假借爲蹻。《廣雅釋詁二》:蹻,健也。是則楊氏釋喬爲高,義不妥。
〔2〕安 代詞,表示疑問。
〔3〕營也 《靈樞》作榮水,文義不屬。《太素》作營此,不若本文義順。
〔4〕蹻脉者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陰蹻者。據下文言蹻脉起止,似屬陰蹻,然經中無陽蹻具體起止,疑有脱文。
〔5〕起於然骨之後 《太素》注:《九卷》云:喬脉從足至目,各長七尺五寸,總二喬當一丈五尺。則知陰陽二喬俱起於跟,皆至目内眥。别少陰於然骨之後,行於跟中,至於照海,上行至目内眥者,名爲陰喬;起於跟中,至於申脉,上行至目内眥者,名曰陽喬。故《八十一難》曰:陰陽二喬,皆起跟中上行。陰喬至咽,交貫衝脉,陽喬入於風池。皆起跟中上行,是同入目内眥,至咽中與衝脉交。此猶言二脉行處,不言二脉終處,二脉上行終於目内眥以爲極也。然骨之後,即跟中也。《九卷》與《八十一難》左右並具,兩喬丈尺,義皆同也。楊氏根據《靈樞》與《難經》詳述陰陽蹻脉起止,義頗可參。
〔6〕入陰 《太素》注:入陰者,陰喬脉入陰器也。
〔7〕循 《靈樞》、《太素》均作出,義均通。
〔8〕鼽 《太素》同。《靈樞》作頄,同原校。鼽爲頄之假借。
〔9〕眥 原作皆,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10〕陽蹻而上行 《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作其氣上行。按此前不言陽蹻,而此云合陽蹻上行者,疑有脱文。
〔11〕氣相并相還 《靈樞》、《太素》均作氣并相還。楊上善注:陰陽二氣相并相還。是《太素》原或與本經同。《類經》卷九第二十八注:陰蹻陽蹻之氣,并行迴還而濡潤於目。還,環繞也。《説文辵部》還,段玉裁注:還,今人還繞字用環,古經傳祇用還字。
〔12〕營 《靈樞》作榮,義同。下營字同。
〔13〕目不合也 也,《靈樞》、《太素》均無。陰陽二蹻脉俱上入目,與目之開合有關。若氣不相營,陽蹻氣盛,則目不合。本經卷十二第三論人之不得眠者,與此理本一致,可互參。
〔14〕不休 二字爲多文,疑衍。
〔15〕陰脉營其藏,陽脉營其府 《太素》注:三陰之脉,營藏注陽;三陽之脉,營府注陰。按據上文如日月之行不休及下文如環之無端文義,營當讀如環,營與環,古音與義並同,詳見卷一第九注。如是則與上下文相順。
〔16〕之 按經文用語常例,如本卷第四如環無端等,之字疑衍。
〔17〕流溢之氣 《太素》注:此謂二喬之氣。此當指陰陽經脉,不僅流於經,亦且溢於膚腠及他脉,故能内溉臟腑,外濡腠理。
〔18〕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19〕何者當其數 者,《靈樞》作脉。當,應也。當其數,《醫學綱目》卷一注:謂當脉度一十六丈二尺之數也。
〔20〕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 其陰,二字原疊,原校云:一本無此二字。據正抄本、《靈樞》、《太素》删,並删原校。楊上善注:男子以陽喬爲經,以陰喬爲胳;女子以陰喬爲經,以陽喬爲胳也。
《難經》〔1〕曰:陽蹻脉〔2〕者,起於跟中〔3〕,循〔4〕外踝〔5〕上行,入風池;陰蹻脉者,亦起於跟中〔6〕,循内踝上行,至咽喉〔7〕,交貫衝脉〔8〕。此所以互相發明也〔9〕。
〔1〕《難經》 明抄本作《八十一難》。
〔2〕脉 《脈經》卷二第四無。下陰蹻脉同。
〔3〕跟中 跟下明抄本有音根二小字音注。《難經本義》注:陽蹻脉,起於足跟中申脉穴。本經卷三第三十五云:申脉,陽蹻所生也。
〔4〕循 此下明抄本有於字,疑衍。
〔5〕踝 此下《脈經》卷二第四有而字。下内踝同。
〔6〕跟中 《難經本義》注:陰蹻脉,亦起於跟中照海穴。本經卷三第三十二云:照海,陰蹻脉所生。
〔7〕至咽喉 原作入喉嚨,據正抄本、《難經》、《脈經》卷二第四、《聖惠方》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改。
〔8〕交貫衝脉 脉,《脈經》卷二第四作。《説文永部》作當爲之訛。《難經集註》丁德用注:其又至目下承泣穴,是陰蹻脉始終也。本經卷三第十云:承泣陽蹻、任脉、足陽明之會。疑丁説有誤。
〔9〕此所以互相發明也 原作大字正文,據此前督脉爲病,脊强反折下小字注文文例改作小字注文。
又曰:陽維陰維〔1〕者,維絡於身,溢畜不能環流溉灌諸經者也〔2〕。故陽維起於諸陽會,陰維起於諸陰交也〔3〕。
又曰:帶脉者〔4〕,起於季脇,迴身一周〔5〕。自衝脉以下,是謂奇經八脉〔6〕。
〔1〕陽維陰維 《難經集註》楊注:維者,維持之義也。此脉爲諸脉之綱維,故曰維脉也。《太素陰陽維脉》注:陽維維於陽,綱維諸陽之脉也;陰維維於陰,綱維諸陰之脉也。
〔2〕溢畜不能環流溉灌諸經者也 諸經者,原脱,據正抄本、《難經》、《脈經》卷二第四、《聖惠方》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補。畜通蓄,積也。蓄,亦作稸。《太素陰陽維脉》注:諸經血脉隆盛,溢入八脉而不還也。《盧經裒腋》引王冰鑑曰:陽維者,維絡諸陽經,陰維者,維絡諸陰經,爲上下左右,一身陰陽經之綱維也。而其脉溢滿畜聚,無周流一定通路,不比他經能環流灌溉諸經也。
〔3〕故陽維起於諸陽會,陰維起於諸陰交也 會下明抄本、《難經》均有也字,與下句相對應,當是。《脈經》卷二第四作陽維者,起於諸陽之會。陰維者,起於諸陰之交。且在上文陽維陰維者一句之前,於義爲是。按八脉行文規律,應先言起止,後言功用,故《脈經》文序,或係古貌。《太素陰陽維脉》注:(陽維會)即陽交穴,陽維郄也。陰維會即築賓穴,陰維郄也。本經卷三第三十二云:築賓,陰維之郄。第三十四云:陽交陽維之郄。楊注當是本於此説。
〔4〕帶脉者 者,原脱,據《難經》、《脈經》卷二第四補。《太素帶脉》注:束帶腰腹,故曰帶脉也。《難經集註》楊注:帶之爲言束也,言總束諸脉,使得調柔也。當以前説義切,此言脉如帶,束於腰腹也。
〔5〕迴身一周 迴,明抄本作回。回與迴通,繞也。《太素帶脉》注:爲迴身一周,既言一周,亦周腰脊也。
〔6〕自衝脉以下,是謂奇經八脉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又曰:陰蹻爲病,陽緩而陰急〔1〕;陽蹻爲病,陰緩而陽急〔2〕。陽維維於陽,陰維維於陰。陰陽不能〔3〕相維,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4〕。帶之〔5〕爲病,腰腹縱容如囊水之狀〔6〕。一云:腹滿,腰溶溶如坐水中狀。此八脉之診〔7〕也。維脉、帶脉皆見如此。詳〔8〕《素問病論》〔9〕及見於《九卷》。
〔1〕陽緩而陰急 《難經集註》吕廣注:陰蹻在内踝上,病則其脉從内踝以上急,外踝以上緩也。按緩急渾言陰陽二蹻脉不能自相維持之矛盾現象。緩者言其常,急者言其變。故諸多反常者,皆可爲急,非專指一症而言。
〔2〕陰緩而陽急 《難經集註》吕廣注:陽蹻在外踝上,病則其脉從外踝以上急,内踝以上緩也。
〔3〕能 此下《難經》有自字。
〔4〕則悵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原脱,據《難經》補。正抄本持誤作指。《脈經》卷二第四無則字,溶溶作容容。《難經集註》吕廣注:悵然者,其人驚,驚即維脉緩,故令人身不能收持,驚則失志,善忘恍惚也。丁德用注:陽(此前疑脱陰字)維者,是陰陽之綱維也,而主持陰陽之脉。今不能相維者,是陽不能主持諸陽,陰不能主持諸陰,故言悵然失志也。溶溶者,緩慢。所以不能收持也。
〔5〕帶之 原脱,據正抄本、《難經》、《脈經》卷二第四補。
〔6〕腰腹縱容如囊水之狀 正抄本與原校同。《難經》作腹滿,腰溶溶若坐水中。《脈經》卷二第四作苦腹滿,腰容容若坐水中狀。按兩文義相近,均通。縱容,無約束也。以帶脉失其束帶之用,故腰腹弛緩如囊水焉。
〔7〕診 《難經》、《脈經》卷二第四均作爲病。
〔8〕詳 明抄本作於,疑誤。
〔9〕《素問病論》 今《素問》無此篇名,惟痿論有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爲之長,皆屬於帶脉,而絡於督脉一段,亦或指此。
按:
奇經八脉者,乃不拘正經之經脉,以其無臟腑相屬,無表裏配合,故謂之奇經。其雖不爲正經,但對十二正經之運行氣血,却有調節作用。當正經之脉隆盛時,可以蓄積於八脉之中,亦似溝渠之水過盛時,可以流入湖澤。故《難經二十七難》曾謂:奇經八脉者,不拘於十二經。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天雨降下,溝渠溢滿,當此之時,霶霈妄行,聖人不能復圖也。此絡脉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也。《二十八難》又云:比於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於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脉隆盛,入於八脉而不環周,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李時珍《奇經八脉考》亦曾概言之曰:奇經凡八脉,不拘制於十二正經,無表裏配合,故謂之奇。蓋正經猶夫溝渠,奇經猶夫湖澤,正經之脉隆盛,則溢於奇經。故秦越人比之天雨降下,溝渠溢滿,霶霈妄行,流於湖澤。此發《靈》、《素》未發之秘旨也。此可謂深得奇經八脉之要義。
脉度第三
本篇全文見《靈樞脉度》、《太素脉度》。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經脉的長度,故以此名篇。其内容有:手足六陰六陽脉及任脉、督脉、蹻脉的長度;經脉、絡脉、孫絡的區别;經絡病之治法等。
黄帝問曰:願聞脉度。岐伯對曰:手之六陽〔1〕,從手至頭,長〔2〕五尺,五六合三丈〔3〕。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4〕,長〔5〕三尺五寸,三六合〔6〕一丈八尺,五六合三尺,凡〔7〕二丈一尺。足之六陽,從頭至足〔8〕,長八尺〔9〕,六八合四丈八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10〕,長六尺五寸,六六合三丈六尺,五六合〔11〕三尺,凡三丈九尺。蹻脉從足至目,長〔12〕七尺五寸,二七合〔13〕一丈四尺,二五合一尺,凡一丈五尺〔14〕。督脉、任脉各長四尺五寸〔15〕,二四合八尺,二五合一尺,凡九尺。凡都合〔16〕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
〔1〕手之六陽 《太素》注:手陽明,大腸脉也。手太陽,小腸脉。手少陽,三膲脉也。三脉分在兩手,故有六脉,餘倣此。
〔2〕長 《太素》無,下同。
〔3〕五六合三丈 合,《靈樞》、《太素》均無,下同。《太素》注:計手六陽,從指端至目,循骨度直行,得有五尺。不取循繞並下入缺盆屬腸胃者,循骨度爲數,去其覆迴行者及與支别,故有三丈也。按每經只取直行尺寸之大數,其屈曲内行及支别者,均不計。又每經均以雙側合數,計入總長度數内。下均同。
〔4〕從手至胸中 《太素》注:手之三陰,皆以直循骨度,從手至胸,三尺五寸,不取下入屬藏胳府之者,少陰從心系上系目系及支别者,亦不取。《營衛運行考》:經言手之三陰,從心去手,此乃云從手至胸中者,此用根結篇説,以四肢爲根,頭胸爲結,一爲順行,一爲逆行,所以不同。
〔5〕長 《靈樞》無,下長字同。
〔6〕合 原脱,據上下文例補。
〔7〕凡 《靈樞》作合,下凡字同。
〔8〕從頭至足 《靈樞》作從足上至頭。《太素》作從足至頂。楊上善注:此數手足之脉長短,故皆從手足向内數之。楊氏所云爲本文行文範例,故手經皆從手始,足經亦應皆從足始。是則本文言從頭至足者,不合此例。証之《靈》、《太》,似應作從足至頭。又楊上善注:亦不取府藏及支别矣。
〔9〕八尺 《太素》注:計人骨度,從地至頂,七尺五寸。所謂八尺者何?以其足六陽脉,從足指端當至踝五寸,故有八尺也。
〔10〕從足至胸中 《太素》注:足六陰脉,從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太陰、少陰俱至舌下,厥陰至頂,及入藏府(此下有缺文,蕭延平按:又藏府下原缺五字,謹依上下注,作與支别亦不五字)。數之也。
〔11〕合 原脱,據上下文例補。
〔12〕長 《靈樞》、《太素》無。《太素陰陽喬脉》注引作各長,義勝。
〔13〕合 原脱,明抄本作長,與文例不合。今據上下文例補。
〔14〕凡一丈五尺 《靈樞發微》注:按蹻脉有陽蹻陰蹻,陽蹻自足申脉行於目,陰蹻自足照海行於目,然陽蹻左右相同,陰蹻亦左右相同,則蹻脉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則止二脉者何也?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則知男子之所數者,左右陽蹻,女子之所數者,左右陰蹻也。
〔15〕各長四尺五寸 《太素》注:(督脉起於少腹以下,)上行至頭,任脉唯至兩目之下,督脉上行至目,復上(顛,别下項,至下)極骶,行所其長與任脉不同,若爲皆有四尺五寸?然任脉(取其起胞中,)外循腹上行而胳唇口者,督脉取其起於下極之輸,(俠)於脊脊(按:應爲脊裏之誤),上至風府,以充四尺五寸之數。餘不入數。楊注是。括號内係原缺字,今悉以蕭延平擬補字聯接之。唯(俠)字,似應作並。括號内加按處,爲本次加。
〔16〕都合 總合。都,總也。
按:
本文所計脉之長度,僅爲手足六陰六陽、任、督、蹻等脉之總合,共十六丈二尺。若以經脉循行及晝夜循環的時間配合律之,則不甚符合,故歷來醫家頗有疑者。如《醫燈續焰》潘楫注云:據越人《二十三難》云:脉數總長十六丈二尺,任、督、二蹻在内,其始自中焦注於手太陰,終於足厥陰,厥陰復還注於手太陰。所謂如環無端者,不知二蹻、任、督,從何處接入。豈附行於足少陰太陽耶?附則不能在循環注接之内。當俟知者。蓋本文所計脉度,乃氣之大經隧之度,故脉僅十二經及任、督、蹻,長僅以骨度數直綫折合而得,缺脉缺數者,未計也。是所謂大經隧者,言經隧之大者,亦當爲數之大者。而本經卷一第九則云二十八脉,週身十六丈二尺,一日一夜五十營氣凡行八百一十丈,與營氣行及衛氣行均不合,且氣血循行之内行與支行者,亦均有長度與時間度,此亦可疑者之一。究其所以,已不可考,今且存疑。
經脉爲裏,支而横者爲絡,絡之别者爲孫絡〔1〕,孫絡之盛而有血者,疾誅之〔2〕。盛者瀉〔3〕之,虚者飲藥以補之〔4〕。
〔1〕絡之别者爲孫絡 從絡脉分出来的細小脉絡爲孫絡。别,分支也。《漢書揚雄傳上》:不知伯僑,周何别也。顔師古注:别,謂分系緒也。《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孫絡,小絡也。《類經》卷七第六注:絡之别者爲孫,孫者言其小也,愈小愈多矣。凡人遍體細脉,即皆膚腠之孫絡也。
〔2〕疾誅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孫絡有血而盛者,不去之則壅而爲患,故當疾誅之。誅,除也。此所謂誅之,包括刺絡血法。
〔3〕瀉 《太素》作徐瀉。
〔4〕虚者飲藥以補之 《太素》注:凡大小胳虚,皆須飲藥補之,不可去血,去血虚虚,不可不禁也。《類經》卷七第六注:虚則不宜用鍼,故《邪氣藏府病形篇》曰: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鍼而調以甘藥。即虚者飲藥以補之之謂。
十二經標本第四
本篇全文見《靈樞衛氣》、《太素經脉標本》。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十二經脉標本所在及頭、胸、腹四氣的氣街部位與主治,故以此名篇。
黄帝問曰: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1〕,六府者,所以受水穀而化物者也〔2〕。其氣内循於五藏而外絡支節〔3〕,其浮氣之不循於〔4〕經者,爲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爲營氣。陰陽相隨,外内相貫〔5〕,如環〔6〕無端,亭亭淳淳〔7〕乎,孰能窮之。然其分别〔8〕陰陽,皆有標本虚實所離之處〔9〕。能别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10〕。知〔11〕候虚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12〕。知六經之氣街〔13〕者,能知解結紹於門户〔14〕。能知虚實之堅濡〔15〕者,知補瀉之所在。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也〔16〕。
〔1〕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後者字原脱,者,結構助詞,據《靈樞》及下句文例補。《太素》注:腎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爲五藏本,所以不論也。
〔2〕六府者,所以受水穀而化物者也 而下《靈樞》、《太素》均有行字。楊上善注:膽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爲言耳也。
〔3〕内循於五藏而外絡支節 《太素》注:六府穀氣,化爲血氣,内即入於五藏,資其血氣,外則行於分肉、經胳、支節也。
〔4〕於 《靈樞》、《太素》均無。
〔5〕陰陽相隨,外内相貫 《太素》注:浮氣爲陽爲衛,隨陰從外貫内;精氣爲陰爲營,隨陽從内貫外也。
〔6〕環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7〕亭亭淳淳 《靈樞》同。《太素》作混乎。亭亭淳淳,即混混淳淳也,《太素》作混可証,惟《太素》此處當有脱文。混混淳淳,亦作渾渾沌沌。凡此等形況之詞,皆義存乎聲,故並通。此言混圓無窮也。故下文曰孰能窮之。
〔8〕分别 分辨。别,辨也。
〔9〕標本虚實所離之處 《太素》注:夫陰陽之氣在於身也,即有標有本,有虚有實,有所歷之處也。離,歷也。《史記蘇秦列傳》:我離兩周而觸鄭。張守節正義:離,歷也。
〔10〕知病之所生 《太素》注:十二經脉,有陰有陽,能知十二經脉標本所在,則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11〕知 原脱,據《太素》及此下文例補。
〔12〕能得病之高下 《太素》注:十二經脉,上實下虚病在下,下實上虚病在其上,虚實爲病,高下可知也。
〔13〕六經之氣街 經,《靈樞》、《太素》均作府。詳氣街,乃經脉之氣街,詳見後文,故當以本經爲是。
〔14〕解結紹於門户 紹,正抄本作紐。《靈樞》作契紹。《太素》作挈紹。紹,《説文糸部》:一曰紹,緊糾也。段玉裁注:緊者,纏絲急也。糾者,三合繩也。《荀子正名》:名實玄紐。楊倞注:紐,結也。是結紹、結紐,同義複詞,皆纏結不通也。此言解除脉氣運行門户之纏結不通也。
〔15〕虚實之堅濡 濡,《太素》作耎,音義皆同。楊上善注:知虚爲耎,知實爲堅,即能瀉堅補耎也。實,《靈樞》作石,實,古質部;石,古鐸部,一聲之轉,故相假。
〔16〕也 《靈樞》、《太素》均無。
岐伯對曰:博哉聖帝之論!臣請〔1〕悉言之。
足太陽之本〔2〕,在跟上五寸中〔3〕,標〔4〕在兩絡命門〔5〕。命門者,目也〔6〕。
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7〕,標在窗籠之前〔8〕。窗籠者,耳也〔9〕。《千金》云:窗籠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動者,是也。
足陽明之本,在厲兑,標在人迎,上頰俠頏顙〔10〕。《九卷》云:標在人迎頰上俠頏顙。
足太陰之本,在中封前四寸之中〔11〕,標在背腧與舌本〔12〕。
足少陰〔13〕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14〕,標在背腧與舌下兩脉〔15〕。
足厥陰〔16〕之本,在行間上五寸所〔17〕,標在背腧〔18〕。
〔1〕請 此下《靈樞》、《太素》有盡意二字。
〔2〕、〔4〕本、標 《太素》注:血氣所出,皆從藏府而起,今六經之本皆在四支,其標在掖、肝輸(按肝輸當爲腎輸之誤,以腎輸爲五臟輸之最下者)以上何也?然氣生雖從府藏爲根,末在四支,比天生物,流氣從天,根成地也。本,猶根也。標,猶末也。此以標本喻經脉上下之所在。本標本自相應,如《淮南子天文》:物類相動,本標相應。故《千金》論臟腑諸卷標皆作應,義屬乎此。
〔3〕跟上五寸中 《太素》注:跟上五寸,當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陽脉爲根之處也。《靈樞發微》注:在於足外跟以上,即附陽穴。按承筋去跟上過五寸多矣,不知楊注何據。附陽在外踝上三寸若以骨度言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計之,雖過五寸之數,然此言五寸中,當是指五寸範圍内,且餘處無穴,故合當應此。
〔5〕兩絡命門 《靈樞發微》注: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兩絡。
〔6〕命門者,目也 《太素》注:腎爲命門,上通太陽於目,故目爲命門。《素問陰陽離合論》王冰注:命門者,藏精光照之所,則兩目也。《靈樞集註根結》張志聰注:命門者,太陽爲水火生命之原,目竅乃經氣所出之門也。按諸家説解,似未盡義,且《内經》亦無腎爲命門之説。詳命爲明之假借,《易經賁》:君子以明庶政。陸德明釋文:明,蜀才本作命。又《易經繫辭下》:繫辭焉而命之。陸德明釋文:命,孟作明。是命門即明門。此與《素問脉要精微論》所謂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之義亦合。下同。
〔7〕竅陰之間 《太素》注:根在竅陰。間,隙也,亦孔穴之義。
〔8〕窗籠之前 《靈樞發微》注:即聽宫穴也。
〔9〕窗籠者,耳也 耳下正抄本有前字。《太素》注:以耳爲身窗舍,籠音聾,故曰窗籠也。
〔10〕上頰俠頏顙 原作上頰頏顙。原校云:《九卷》云:標在人迎、頰上俠頏顙。明抄本同底本,頏顙下分别有音亢、音桑四小字音注。正抄本作上頰挾頏顙。《靈樞》作頰挾頏顙也。《太素》作頰下,上俠頏顙。諸本各異,而底本文義難通,今據正抄本並參之别本補俠字,使文義稍安。頏顙,見本卷第一上注。
〔11〕中封前四寸之中 《太素》注:足太陰脉行於内踝下微前商邱,上於内踝,近於中封。中封雖是厥陰所行,太陰爲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靈樞發微》注:疑是三陰交穴。按楊注似與文義難合,而三陰交在内踝上三寸,中封當踝前跗上,與文義亦不盡合,然别無相當之位,姑存此説。
〔12〕背腧與舌本 《太素》注:末在背第十一椎兩箱一寸半脾輸,及連舌本,散在舌下也。
〔13〕足少陰 此條原在足少陽之前,與餘脉排列順序不合,據《太素》移此。
〔14〕内踝下上三寸中 《靈樞》同。《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無上字,三作二。楊上善注:足少陰脉起小指下,邪起趨足心,至内踝下二寸爲根也。《靈樞發微》注:即交信穴。《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復溜交信也。皆足少陰之本。諸説不一,疑經文有誤。《靈樞識》:簡案:據《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無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爲是。此説可參。
〔15〕背腧與舌下兩脉 《靈樞發微》注:其標在於背腎俞穴與舌下兩脉。據根結篇當是亷泉穴也。
〔16〕足厥陰 陰,原作陽,據明抄本、正抄本改。此條原在足太陰之前,與餘脉排列順序不合,據《太素》移此。
〔17〕行間上五寸所 《靈樞發微》注:疑是中封穴。
〔18〕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九椎兩箱一寸半肝輸也。
手太陽之本,在外踝之後〔1〕,標在命門之上一寸〔2〕。《千金》云:命門在心上一寸。
手少陽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3〕,標在耳後上角下外眥〔4〕。
手陽明之本,在肘骨中〔5〕,上至别陽〔6〕,標在顔下合鉗上〔7〕。
手太陰之本,在寸口之中〔8〕,標在腋下動脉〔9〕。
手少陰〔10〕之本,在兑骨之端〔11〕,標在背腧〔12〕。
手心主之本,在掌後兩筋之間〔13〕,標在腋下三寸〔14〕。
凡候此〔15〕者,主〔16〕下虚則厥,下盛則熱〔17〕;上虚則眩,上盛則熱痛〔18〕。故實者絶而止之〔19〕,虚者引而起之〔20〕。
〔1〕外踝之後 《太素》注:手腕之處,當大指者爲内踝,當小指者爲外踝也。《靈樞發微》注:疑是養老穴。
〔2〕命門之上一寸 一寸,《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三寸。楊上善注:其末在目上三寸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命門之上一寸,當是睛明穴上一寸,蓋睛明爲手足太陽之會也。張注睛明穴上一寸,已近攢竹穴,而攢竹爲足太陽脉氣所發,非手太陽之位。故究系一寸或三寸,尚待考。
〔3〕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 二寸,原作三寸,原校云:一作二寸。《靈樞》、《太素》均作二寸,今據改,並删原校。次指,明抄本無,疑脱。《靈樞發微》注:在手小指之四指間上二寸液門穴。
〔4〕耳後上角下外眥 明抄本作耳角下外眥。《太素》注:末在耳後完骨,枕骨下,出耳上角,下至外眥也。《靈樞發微》注:標在耳後之上角絲竹空。《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耳後上角,當是角孫穴。下外眥,當是絲竹空也。按本文義不甚明,絲竹空者,本經卷三第十云足少陽脉氣所發,且不當外眥,是亦未當。明抄本文似較勝,或當瞳子窌處,該穴在目外去眥五分,又爲手太陽、手足少陽之會。
〔5〕肘骨中 《靈樞發微》注:肘骨中曲池穴。
〔6〕别陽 《太素》注:背臑手陽明胳,名曰别陽。
〔7〕顔下合鉗上 《太素》作頰下合於鉗上,楊上善注:末在頰下一寸,人迎後,扶突上,名爲鉗。鉗,頸鐵也。當此鐵處,名爲鉗上。《靈樞發微》注:疑是胃經頭維穴。《類經》卷七第十二注:手陽明上挾鼻孔,故標在顔下,顔庭也。鉗上,即根結篇鉗耳之義。謂脉由足陽明大迎之次,夾耳之兩旁也。按本經卷三頭維足少陽、陽維之會,大迎足太陽脉氣所發。故馬、張二注,義似未切。《太素》文及楊注,義較勝。鉗,束頸鐵刑具也。《漢書高帝紀下》:自髡鉗爲王家奴。顔師古注:鉗,以鐵束頸也。此以頰下頸上加鉗之處爲鉗上也。頸部亦手陽明脉過處,如天鼎、扶突,皆當其位,且亦在頰下也。據此,似作頰下爲是。
〔8〕寸口之中 《靈樞發微》注:寸口之中即太淵穴。
〔9〕腋下動脉 原作腋下内動脉是也。《靈樞》作腋内動也。《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腋下動脉。楊上善注:末在掖下天府動脉也。此説是,據删内字及是也二字。
〔10〕陰 原作陽,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11〕兑骨之端 《太素》注:腕後兑骨之端神門穴爲根也。
〔12〕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半心輸。
〔13〕掌後兩筋之間 間下《靈樞》、《太素》均有二寸中三字。楊上善注:間使上下二寸之中爲根也。《靈樞發微》注:即内關穴。
〔14〕腋下三寸 《太素》注: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15〕此 《太素》注:此,謂本標也。下則本也,標即上也。
〔16〕主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
〔17〕下虚則厥,下盛則熱 熱下《太素》有痛字,與下文上盛則熱痛文同,疑是。楊上善注:諸本陽虚者,手足皆冷爲寒厥;諸本陽盛,則手足熱痛爲熱厥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本虚則厥,元陽下衰也;下盛則熱,邪熱在下也。兩説雖少異,義亦均通。又按本經卷七第三論厥或令人暴不知人則云:陰氣盛於上則下虚,下虚則腹滿;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矣。是亦寓下虚則厥之義,故本文言厥,或亦含暴不知人之厥。
〔18〕上虚則眩,上盛則熱痛 《類經》卷七第十二注:上虚則眩,清陽不升也;上盛則熱痛,邪火上熾也。
〔19〕實者絶而止之 實,《靈樞》作石,假借字,見前注。《太素》注:陰陽盛實,絶寫止其盛也。《靈樞發微》注:故盛者實也,當瀉之,所謂絶其邪氣而止之者是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石,實也。絶而止之,謂實者可瀉,當决絶其根而止其病也。諸注文雖異而義均通。言實者當瀉,以絶而止其盛。而,連詞,表示連貫。絶,斷也,止也。
〔20〕虚者引而起之 《太素》注:陰陽虚者,引氣而補起也。《靈樞發微》注:虚者當補之,所謂引其正氣而起之者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謂虚者宜補,當導助其氣而振其衰也。諸注義均通,言虚者當補,以引而起其衰。引,導也,宏也。起,振也。
按:
上文言經脉標本,是對經絡學説的補述,旨在說明經脉上下的相互關聯和本末關係。故上者應於下,下者應於上,其體用一也。文中所言具體部位,有三種情況:一者部位與穴位相當,諸注亦同。二者無相應穴位,故注者或言疑是某穴,或指穴不一。凡此當活看,知其位則可,不必强合某穴。蓋古者立此論時,或腧穴定位,尚未完全確定,故僅言位而不言穴。三者諸文差異較大,衆説不一,尚難定論,此或有訛誤,今已難明,不可强解,故需存疑待考。
請〔1〕言氣街〔2〕: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3〕氣有街。故氣在頭者,止之於腦〔4〕。氣在胸中者〔5〕,止之於膺與背腧〔6〕。氣在腹者,止之於背腧與衝脉於臍左右之動脉者〔7〕。氣在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下〔8〕。取此者,用毫鍼,必先按而久存之應於手〔9〕,乃刺而予之〔10〕。所刺〔11〕者,頭痛眩仆〔12〕,腹痛中滿〔13〕,暴脹,及有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14〕;積不痛者,難已也〔15〕。
〔1〕請 謙詞。
〔2〕氣街 《太素》注:街,道也。補寫之法,須依血氣之道,故請言之也。
〔3〕 《靈樞》作脛。《太素》作胻。均同。
〔4〕止之於腦 止,原作上,原校云:一作止,下同。據正抄本、《靈樞》、《太素》及原校改,並删原校,下止字同。《太素》注:腦爲頭氣之街,故頭有氣,止百會也。《靈樞發微》注:凡氣之行於頭者,止之於腦。止,居所也。如《墨子非攻下》:九鼎遷止。又《詩經商訟烈祖》:惟民所止。鄭玄箋:止猶居也。
〔5〕氣在胸中者 氣,原脱,據《靈樞》、《太素》及上下文例補。胸下原有中字,《靈樞》、《太素》均無,據上文言胸氣有街,是中字衍,據删。
〔6〕止之於膺舆背腧 於,原脱,據明抄本及前後文例改。《太素》注:膺中、肺輸,爲胸氣之街,故胸中有氣,取此二輸。《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胸之兩旁爲膺。氣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謂陽明少陰經分也。胸之後者,謂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陽經諸藏之腧,皆爲胸之氣街也。按楊注背腧爲肺輸,似過限。而張注言背部十一椎之上,又及於腹背,亦欠妥,此當以胸背部之腧穴爲是。
〔7〕止之於背腧與衝脉於臍左右之動脉者 者,據前後文例疑衍。《太素》注:脾輸及齊左右衝脉,以爲腹氣之街,若腹中有氣,取此二輸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腹之背腧,謂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陽經諸藏之腧皆是也。其行於前者,則衝脉並少陰之經行於腹,與臍之左右動脉,即肓腧、天樞等穴,皆爲腹之氣街也。按背腧當屬腹背部之穴。衝脉於臍左右,必以有動脉者爲是。今本經卷三臍左右腧穴,均未言有動脉應手,此或指腹部深處脉動處是也。
〔8〕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下 於,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上下原有以字,與上下文義難安,據《太素》删。楊上善注:三陰氣街,並與承山,至踝上下,以爲胻氣之街,若胻有氣,取此三處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此云氣街,謂足陽明經穴,即氣衝也,承山,足太陽經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氣街也。
〔9〕按而久存之應於手 《靈樞》、《太素》均作按而在久應於手。義均通,存亦在也。《公羊傳隱公三年》:有天子存。何休注:存,在。
〔10〕乃刺而予之 《太素》注:刺氣街法也,皆須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脉動,知已,然後予行補寫之。予通與。
〔11〕刺 《靈樞》、《太素》均作治。此言治,即刺也,以上文言取此者用毫鍼。作刺,爲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
〔12〕仆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13〕腹痛中滿 明抄本、《太素》均作腹中痛滿,義小異而均通。
〔14〕新積痛可移者,易已也 痛,原脱,據《靈樞》、《太素》補。《類經》卷二第十二注:新感之積,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氣所及,無固結之形,故治之易已。新,始也,初也。《淮南子齊俗》:而刀如新剖硎。高誘注:新剖,始製也。《廣雅釋言》:新,初也。
〔15〕積不痛者,難已也 《太素》注:積而不痛,不可移者,難已也。《類經》卷七第十二注:若其不痛,及堅硬如石不動者,其積結已深,此非毫鍼能治矣。據楊上善注,參之上文言可移者易已,疑痛下脱不可移三字。
按:
本文當與本卷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下所言四衝合參,四衝即四街。該篇總言四街之功能,本文析言四街之具體部位及主治病証,兩相結合,則四街之説具備。
經脉根結第五
本篇全文見《靈樞根結》、《太素經脉根結》。
提要:本篇爲論述經脉之根結,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三陰三陽根結部位及穴名;三陰三陽關、闔、樞的主要作用及關折、闔折、樞折所主疾病;經脉根、留、注、入之具體穴位及取治原則。
黄帝〔1〕曰:天地相感〔2〕,寒熱相移〔3〕,陰陽之數〔4〕,孰少孰多〔5〕?陰道偶而陽道奇〔6〕。發〔7〕於春夏,陰氣少而陽氣多,陰陽不調,何補何瀉?發於秋冬,陽氣少而陰氣多,陰氣盛而〔8〕陽氣衰,故〔9〕莖葉枯槁,濕雨下歸〔10〕,陰陽相離〔11〕,何補何瀉?奇邪離經,不可勝數〔12〕,不知根結〔13〕,五藏六府,折關敗樞,開闔而走〔14〕,陰陽大失,不可復取〔15〕。九鍼之要,在於終 始〔16〕,能〔17〕知終始,一言而畢〔18〕,不知終始,鍼道絶矣〔19〕。
〔1〕黄帝 《靈樞》、《太素》均作岐伯。
〔2〕天地相感 《太素》注:二儀之氣交泰,故曰相感。感,感應也。《易經咸》:天地感而萬物化生。王弼注:二氣相與乃化生也。孔穎達疏:天地二氣若不感應相與,則萬物無由得應化而生。
〔3〕寒熱相移 熱,《靈樞》作暖,《太素》作煖。《説文火部》:煖,温也。《説文通訓定聲乾部》:煖,字亦作暖。是暖與煖通,煖與熱義亦同。寒熱相移者,寒熱递遷也。移,遷也。
〔4〕數 《靈樞》、《太素》均作道。數,理也。道,亦理也。義並通。
〔5〕孰少孰多 陰陽之氣,隨時遞遷,多少不同。如《素問天元紀大論》云: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義與此同。
〔6〕陰道偶而陽道奇(jī基) 《太素》注:陽爲天道,其數奇也;陰爲地道,其數偶也。《類經》卷九第三十注:欲求其道,則陰陽有奇偶之分。奇者,數之單,如一三五七九是也;偶者,數之拆,如二四六八十是也。奇得其清,偶得其濁,所以成陰陽之象數。
〔7〕發 此指發病也。
〔8〕而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上句文例補。
〔9〕故 《太素》作則。故、則,在此均爲承接連詞,義同。
〔10〕陰氣盛而陽氣衰濕雨下歸 濕雨下歸,《太素》作濕而下。而,疑爲雨之誤。同浸。《史記建元已來王子侯者年表》:扶,城陽頃王子。司馬貞索隱:音浸。下歸、下,雖均可通,不若下義勝。又歸形相近,或相誤。又本文與上文發於春夏者例不同,亦疑古注之誤爲正文。
〔11〕陰陽相離 《靈樞》、《太素》均作陰陽相移。上文言寒熱相移者,言其常。本文言陰陽相離者,言其病。故當以本經爲是。陰陽相離與上文陰陽不調義亦同。離,不和也。《淮南子本經》:上下離心。高誘注:離者,不和也。
〔12〕奇邪離經,不可勝數 《太素》注:風寒暑濕,百端奇異。侵經胳爲病,萬類千殊,故不可勝數也。離,歷也。離,亦罹也。《史記管蔡世家》:無離曹禍。司馬貞索隱:離即罹也。罹,被也。
〔13〕根結 《太素》注:根,本也。結,繫也。《靈樞發微》:所起爲根,所歸爲結。按《素問陰陽離合論》三陰三陽之根,均作根起,是根寓起義也。有起則有止,則結即止也。《文選東京賦》:結徒營。李善注:結,止也。《廣雅釋詁四》:結,終也。終猶止也。
〔14〕折關敗樞,開闔而走 《太素》注:良以不知根結,令關樞闔不得有守。折、敗、開,動詞。關闔樞,名詞,詳見下文。走,出也。《儀禮士相見禮》:將走見。鄭玄注:走,猶出也。此言闔開則氣不内守,故出走也。
〔15〕不可復取 《太素》注:陰陽失於綱紀,病成不可復取也。取,治也。《老子》:取天下者,常以無事。王弼注:取,治也。
〔16〕九鍼之要,在於終始 《太素》同。《靈樞》作九鍼之玄,要在終始。楊上善注:終始,根結也。《靈樞發微》注:九鍼玄妙之法,其要在終始篇。當以後説爲是。
〔17〕能 《靈樞》作故能。《太素》作故。
〔18〕一言而畢 《太素》注:知根結之言,即一言也。
〔19〕鍼道絶矣 《靈樞》作鍼道咸絶。《太素》作鍼道絶滅。此前爲韻文,當以本文爲是。
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1〕。命門者,目也〔2〕。
陽明根於厲兑,結於頏顙〔3〕。頏顙者,鉗大。鉗大者,耳也〔4〕。
少陽根於竅陰〔5〕,結於窗籠〔6〕。窗籠者,耳也〔7〕。
太陽爲關,陽明爲闔,少陽爲樞〔8〕。故關〔9〕折則肉節潰緩而暴病起矣〔10〕。故候〔11〕暴病者,取之太陽,視有餘不足〔12〕。潰緩者,皮肉緩膲而弱也〔13〕。闔折則氣無所止息而痿病起矣〔14〕。故痿病〔15〕者,取〔16〕之陽明,視有餘不足。無所止息者,真氣稽留〔17〕,邪氣居之也。樞折則骨摇而不能安於地〔18〕。故骨摇者,取之少陽,視有餘不足。骨摇者〔19〕,節緩而不收也〔20〕。當〔21〕覈其本〔22〕。
〔1〕根於至陰,結於命門 《太素》注:此太陽根結與標本同,唯從至陰上跟上五寸爲本有異耳。根,《素問陰陽離合論》作根起,下根字同。命門,即明門。詳參上篇足太陽之標注。
〔2〕命門者,目也 《太素》無此五字。又據此後三陰根結文例,此或係注文,誤入正文。
〔3〕結於頏顙 《靈樞》、《太素》均作顙大。按上篇《十二經標本》言:足陽明之本在厲兑,標在人迎上頰俠頏顙。與本文義同。今仍從本經。
〔4〕頏顙者,鉗大。鉗大者,耳也 《靈樞》、《太素》均作顙大者,鉗耳也。據此後三陰根結文例,此或係注文,誤入正文。上篇手陽明之標,合鉗上。是鉗大或爲鉗上之誤。又大或爲釱之假。《説文金部》:釱,鐵鉗也。段玉裁注:鐵,《御覽》作脛。平準書:釱左趾。釱,踏腳鉗也。《急就篇》卷四:鉗釱,顔師古注:以鐵錔頭曰鉗,錔足曰釱。若是,則鉗釱亦偏義複詞,主言鉗頸處也。究屬何義,俟再考。
〔5〕竅陰 上篇十二經標本云:足少陽之本,在竅陰之間。與此文少異義則同。
〔6〕窗籠 上篇十二經標本言標在窗籠之前,與此文異,位亦相近。
〔7〕窗籠者,耳也 《太素》無此五字。據此後三陰根結文例,此或係注文誤入正文。
〔8〕太陽爲關,陽明爲闔,少陽爲樞 關,原作開。《太素》作關。《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云:按《九墟》太陽爲關《甲乙經》同。《太素陰陽合》亦作關,按關,古醫籍多有作閞者,與開形近致誤。又前文亦明言折關敗樞,開闔而走。是作開爲誤明矣,今據改。楊上善注:三陽離合爲關闔樞,以營於身也。夫爲門者,具有三義。一者門關,主禁者也。膀胱足太陽脉,主禁津液及於毛孔,故爲關也。二者門闔,謂是門扉,主關閉也。胃足陽明脉,令真氣止息,復無留滯,故名爲闔也。三者門樞,主轉動者也。膽足少陽脉,主筋,綱維諸骨,令其轉動,故爲樞也。
〔9〕故關 故,《太素》無。關,原作開,據《太素》及《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引《九墟》及本經改。
〔10〕肉節潰緩而暴病起矣 肉節潰緩,原作内節潰緩,正抄本、《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引《九墟》均作肉節潰緩,據改。《靈樞》作肉節瀆。《太素》作肉節殰。潰,敗壞也。《荀子議兵》:當之者潰。楊倞注:潰,壞散也。瀆與殰,亦敗壞也。《説文通訓定聲需部》:瀆,叚借爲殰。《太玄難》:凍冰瀆。範望注:瀆,敗也。《説文歹部》:殰,胎敗也。引申爲敗壞。是潰、瀆、殰,均敗壞也,義同。緩,鬆弛不收,與下文弱字應。病,《太素》作疾,義同。《類經》卷九第三十注:太陽爲陽中之表,故氣在肌肉爲肉節瀆也。表主在外,邪易入之,故多新暴病也。
〔11〕候 《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引《九墟》及本經與本文同。《靈樞》、《太素》均無。
〔12〕視有餘不足 視,察也。《管子四時》:無時則必視。房玄齡注:視,謂觀而察之。有餘,實也。不足,虚也。
〔13〕潰緩者,皮肉緩膲而弱也 《靈樞》作瀆者,皮肉宛膲而弱也。《太素》作殰者,肉宛燋而弱。燋,當爲膲之假借。膲,皮肉不豐滿。《淮南子天文》:月死而蠃硥膲。高誘注:膲,肉不滿。緩膲者,緩弱而不充滿也。宛通菀。《詩經唐風山有樞》:宛其死矣。毛亨傳:宛,死貌。釋文:本亦作菀。馬端辰通釋:宛即菀之叚借。是宛膲者,皮肉枯萎而不充實,義亦通。
〔14〕氣無所止息而痿病起矣 痿,明抄本作,此下並有亦作痿不病不同七字校文。《説文歹部》:,病也。《玉篇歹部》:,病也。亦作痿。是同痿。病,《太素》作疾,義同。楊上善注:陽明主肉主氣,故肉氣折損,則正氣不能禁用,即身痿厥,痿而不收,則知陽明闔折也。
〔15〕痿病 痿,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委二小字音注。病,《太素》作疾。義均同。
〔16〕取 此前原有皆字,據《靈樞》、《太素》及前後文例删。
〔17〕稽留 同義複詞。《説文禾部》:稽,留止也。
〔18〕骨摇而不能安於地 《靈樞》、《太素》摇均作繇,無能字。繇通摇。《史記蘇秦列傳》:二日而莫不盡繇。司馬貞索隱:繇,音摇。摇,動也。《太素》注:少陽主筋,筋所以约束骨節。骨節氣弛,無所約束,故骨摇,骨摇則知少陽樞折也。
〔19〕骨摇者 原脱,據《靈樞》、《太素》及此前文例補。
〔20〕而不收也 而,明抄本無。也,原作者,《太素》無,明抄本、《靈樞》均作也。者,結構助詞,在此義不安。也,陳述助詞,合於本義,據改。
〔21〕當 此前《靈樞》有所謂骨繇者,摇故也,《太素》同,惟無故字。
〔22〕覈其本 覈,《靈樞》作窮。《太素》作竅,楊上善注:竅,音核。診候研竅,得其病源,然後取之也。是知《太素》本作覈,傳抄致誤。覈通核,核實、檢驗也。《説文部》:覈,實也。考事笮,邀遮其辤,得實曰覈。竆同窮。尋根究源也,如《史記酷吏列傳》:皆窮根本。按作覆義雖可通,然據《内經》行文慣例,似當作窮,如上篇云孰能窮之等,故疑窮先誤作竅,再誤作覈。
太陰根於隱白〔1〕,結於太倉〔2〕。
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3〕,絡於膻中〔4〕。
少陰〔5〕根於湧泉,結於亷泉〔6〕。
太陰爲關,厥陰爲闔,少陰爲樞〔7〕。故關〔8〕折則倉廩無所輸,膈洞〔9〕。膈洞者,取之太陰,視有餘不足。故關〔10〕折者,則氣不足而生病〔11〕。闔折〔12〕則氣弛而善悲〔13〕。善〔14〕悲者,取之厥陰,視有餘不足。樞折則脉有所結而不通〔15〕。不通者,取之少陰,視有餘不足。有結者,皆取之〔16〕。
〔1〕隱白 《太素》蕭延平按:隱白,《甲乙經》作陰白,恐誤。按蕭氏《太素》例言曾云:《甲乙經》用正統本、吴勉學嘉靖刊本、醫統正脉本。然今知上述三種版本均作隱白,另有存存軒本作陰白,此或蕭氏據校之本。陰亦隱之假借。《公羊傳莊公二十五年》:求乎陰之道也。唐石經作隱。
〔2〕太倉 本經卷三第十九云:中脘,一名太倉。
〔3〕玉英 本書卷三第十四云:玉堂,一名玉英。
〔4〕絡於膻中 絡,《太素》作終。按此文與他條殊異,且玉英與膻中,二穴相近,一者爲結,一者爲絡,義不明,待考。
〔5〕少陰 本條《靈樞》、《太素》均在厥陰之前。按前文三陽排列,以關闔樞爲序,根結後言病,亦以關闔樞爲序,故當以本經爲是。
〔6〕亷泉 本經卷三第十二云:亷泉舌本下,陰維、任脉之會。此古《明堂》説也。《素問刺瘧》云:刺舌下兩脉出血。舌下兩脉者,亷泉也。《素問氣府論》云:足少陰舌下各一。是則亷泉亦當足少陰也。
〔7〕太陰爲關,厥陰爲闔,少陰爲樞 關,原作開,據《太素》與《太素陰陽合》、《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引《九墟》與本經改。楊上善注:三陽爲外門,三陰爲内門。内門亦有三者,一者門關,主禁者也。脾藏足太陰脉,主禁水穀之氣,輸納於中不失,故爲關也。二者門闔,主開閉者也。肝藏足厥陰脉,主守神氣出入通塞悲樂,故爲闔也。三者門樞,主動轉也。腎藏足少陰脉,主行津液通諸經脉,故爲樞者也。
〔8〕故關 故,《太素》及《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無。關,原作開,據《太素》、《素問陰陽離合論》新校正引《九墟》及本經改。
〔9〕倉廩無所輸,膈洞 輸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膈,《太素》作鬲,膈與鬲通。楊上善注:太陰主水穀以資身肉,太陰脉氣關折,則水穀無由得行,故曰倉無輸也。以無所輸,膈氣虚弱,洞洩无禁。《類經》卷九第三十注:膈,隔塞也。洞,如《邪氣藏府病形篇》曰: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也。脾傷則運行失職而爲是病。似以後説義勝,膈、鬲、隔三字古通,常混用。
〔10〕關 原作開,據《太素》改。
〔11〕則氣不足而生病 則,《太素》無。病下正抄本、《靈樞》均有也字。楊上善注:洞洩无禁,故氣不足而生病也。
〔12〕闔折 闔下明抄本有音合二小字音注。折,原脱,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補。
〔13〕氣弛而善悲 弛下明抄本有音豕二小字音注。《靈樞》作氣絶而喜悲。《太素》作氣施而喜悲。施通弛。《説文通訓定聲隨部》:施,叚借爲弛。善、喜,義亦同。弛,懈弛也。厥陰之氣懈弛,則神失所禁,情不自主,故善悲。
〔14〕善 《靈樞》、《太素》均無。當以本經爲是。
〔15〕脉有所結而不通 少陰之樞,主行津液而通經脉,故樞折則脉有所結而不通。
〔16〕之 此下《靈樞》有不足二字,疑涉上而衍。
按:
本文論三陰三陽關闔樞,楊上善以門之義加以闡發,文安義得,甚合經旨。詳《内經》曾數言人體氣門,如《素問生氣通天論》云:日西而陽氣已虚,氣門廼閉。王冰注:氣門,謂玄府也,所以發泄經脉營衛之氣,故謂之氣門也。王氏此説,尚未盡義。又《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云:凡此少陽司天之政五之氣,陽廼去,寒廼來,雨廼降,氣門廼閉。《靈樞官能》云:知補虚瀉實,上下氣門,明通於四海。等等。然氣門者何?義不甚明,今有本論,則氣門之義,詳而且盡。蓋氣門者,實人體防衛之屏障也。關闔樞者,門之結構,亦示門之功用也。三陽主乎外,爲外門。三陰主乎内,爲内門。即所以成内外兩道屏障,既司氣血運行之啟閉,又應邪氣犯體之出入。是三陰三陽之關闔樞,實經絡學説一重要内容。又本文言三陰三陽根結,與前篇言十二經脉標本,有同有異。所謂同者,兩文皆以四末爲根本,以頭面胸背等處爲標結,其走向同,基本思想亦同。然兩文中所言部位,有的差異較大。這反映了古代醫家兩種學派的觀點。故兩文只可互參,不得强合。究其所以,有待進一步研討。
足太陽根於至陰〔1〕,流〔2〕於京骨,注於崑崙,入於天柱、飛揚〔3〕。
足少陽根於竅陰〔4〕,流於丘墟,注於陽輔,入於天容〔5〕、疑誤。光明。
足陽明根於厲兑,流於衝陽,注於下陵〔6〕,入於人迎、豐隆。
手太陽根於少澤,流於暘谷〔7〕,注於少海〔8〕,入於天窗、疑誤〔9〕。支正。
手少陽根於關衝,流於陽池,注於支溝,入於天牖、外關。
手陽明根於商陽,流於合谷,注於陽谿,入於扶突、偏歷。
此所謂根十二經者〔10〕,絡盛者當取之〔11〕。
〔1〕根於至陰 《太素》注:流注以所出爲井,此爲根者,井爲出水之處,故根即井也。此所謂根者,皆井穴也。餘仿此。
〔2〕流 《靈樞》作溜,義同。
〔3〕入於天柱、飛揚 《太素》注:天柱,俠項大筋外亷陷中,足太陽之正經也。飛揚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之大胳也。按所入兩穴,一在頸部,一爲本經絡穴。餘仿此。
〔4〕陰 原作陽,據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5〕天容 原校云:疑誤。《靈樞發微》注:入於天衝之在頭者。按本經卷三第十二云:天容,在耳曲頰後,手少陽脉氣所發。此《明堂》之穴位歸經,故疑誤者,據此也。然《靈樞本輸》言頸部腧穴位次云:四次脉足少陽也,名曰天容。此可証天容,古醫籍爲足少陽,故不誤。
〔6〕下陵 《靈樞本輸》:胃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是下陵即足三里也。按足太陽、足少陽、手少陽、手陽明四脉之所注,均當五腧穴之經穴,而本經言下陵,與餘脉不合,故《靈樞發微》注云:注於解谿之經。蓋由乎此。
〔7〕暘谷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作陽谷。暘通陽,如《尚書洪範》:時暘若。《漢書五行志》作時陽若。《靈樞發微》注:流於陽谿之經。按足太陽、足少陽、手少陽、手陽明四脉之所流,均當五腧穴之原穴,而手太陽之原穴當爲腕骨,馬注疑非是。
〔8〕少海 少海爲手少陰之合穴,固非是,而《類經》卷九第三十改作小海,雖爲手太陽之合穴,亦欠妥。詳足太陽、足少陽、手少陽、手陽明四脉之所注,均當五腧穴之經穴。而手太陽之經穴則爲陽谷,故疑該穴誤錯入上文,而又增少海一穴。是否,待考。
〔9〕疑誤 按上文天窗不誤,故此二字,疑在少海之下,誤錯於此。
〔10〕此所謂根十二經者 原作此所謂十二經絡也。明抄本作此所爲十二經者。《太素》作此所謂根十二經者,《靈樞》同,惟無根字。今據《太素》等改。爲與謂通。《經傳釋詞》卷二:爲,猶謂也。楊上善注:此謂根者,皆是正經。
〔11〕絡盛者當取之 絡盛,《太素》作盛胳。者下《靈樞》、《太素》均有皆字。之下明抄本有也字。楊上善注:循此十二正經,傍有胳脉之盛者,皆當其部内量而取之。
按:
上文所謂經脉之根、流、注、入,與十二經脉五腧穴之出、流、注、行、入不同。五腧穴皆在肘膝以下,而本文所言之入有兩穴,其中之一,皆在頸項。對此,楊上善曾作過對比分析,其謂:輸穴之中,言六陽之脉,流井滎輸原經合五行次第,至身爲極。今此手足六陽,從根至入,流注上行,與本輸及《明堂》流注有所不同。此中根者,皆當彼所出;此中流者,皆當彼所過,唯手太陽流,不在完(按當係腕之誤)骨之過,移當彼經陽谷之行,疑其此經異耳;此中注者,皆當彼行,唯足陽明不當解谿之行,移當彼合下陵,亦謂此經異耳;此中入者,並與彼不同,六陽之脉,皆從手足指端爲根,上胳行至其别走大胳稱入,入有二處,一入大胳,一道上行至頭入諸天柱,唯手足陽明至頸,於前人迎、扶突。究其所以爲異者,當出自兩種學術體係,非一家之言也。此正反映經脉流注之另一學説。又本文之所以僅有手足六陽脉者,楊上善云:此根入經,唯有六陽,具而論者,更有六陰之脉,言其略耳。詳此文應是一個完整的理論學説,不比諸論説之舉例,可以有詳有略,故楊氏言其略之説,未盡義也。疑古經必係脱簡,剩此殘文。
經筋第六
本篇全文見《靈樞經筋》、《太素經筋》。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經筋之始末及其病症、治法等,故以此名篇。其内容主要説明十二經筋皆起於四末,結於關節,上於頸項,終結於頭面,不聯内臟;經筋爲病,寒則筋急,熱則筋縱;治經筋病之大法爲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腧。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1〕小指之上〔2〕,結〔3〕於踝,斜〔4〕上結於膝;其下者,從足外側〔5〕,結於踵;上循跟〔6〕,結於膕〔7〕。其别者〔8〕,結於腨〔9〕外,上膕中内亷,與膕中並〔10〕,上結於臀,上俠脊上項。其支者,别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11〕,上頭下額〔12〕,一作顔。結於鼻。其支者,爲目上綱〔13〕,下結於鼽〔14〕。《靈樞》作頄字。其下〔15〕支者,從腋後外亷,結於肩髃〔16〕。其支者,入腋下,出〔17〕缺盆,上結於完骨〔18〕。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入〔19〕於鼽。其病小指支踵跟痛〔20〕,一作小指支踵痛。膕攣急〔21〕,脊〔22〕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23〕紐痛〔24〕,不可左右摇。治在燔鍼劫刺〔25〕,以知爲數〔26〕,以痛爲腧〔27〕。名曰仲春痺〔28〕。
〔1〕足 明抄本、《太素》均無。
〔2〕之上 原作上,連下句讀。明抄本、《太素》均作之上,連上句讀。參之後文足少陽、足厥陰、手太陽等筋文例,以明抄本等爲是,今據改。
〔3〕結 《太素》注:結,曲也。筋行迴曲之處,謂之結。《類經》卷七第四注:結,聚也。今從後説。
〔4〕斜 《靈樞》、《太素》均作邪。邪與斜通。下同。
〔5〕從足外側 從,《靈樞》、《太素》均作循,義均通。側,《靈樞》作踝。
〔6〕結於踵;上循跟 《類經》卷七第四注:踵即足跟之突出者。跟即踵上之鞕筋處也。《説文足部》:跟,足歱也。段玉裁注:歱,各本作踵,誤。止部曰:歱,跟也。《釋名釋親》:足後曰跟,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又謂之踵。踵,鍾也。鍾,聚也。體之所鍾聚也。又《禮記玉藻》:舉前曳踵。孔穎達正義:踵謂足後跟也。是歱與踵通,歱踵即跟也。而張注釋踵、跟之義,不知何據。詳本文言結於踵;上循跟,或係行文之變用,未必爲二也。
〔7〕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
〔8〕其别者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即大筋之旁出者,别爲柔耎短筋,亦猶木之有枝也。後凡言别者支者,皆放此。
〔9〕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又音善五小字音注。腨,腨腸,即腿肚也。
〔10〕與膕中並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自外踝别行,由足腿肚之下尖處,行少陽之後,結於腨之外側絡穴飛揚之分,乃上膕内亷,合大筋於委中而一之也。
〔11〕枕骨 《釋骨》:顛之後横起者,曰頭横骨,曰枕骨。
〔12〕額 《靈樞》、《太素》均作顔,與原校同。額與顔義同。
〔13〕目上綱 綱,明抄本作剛,剛,假借爲綱。《戰國策秦策二》:號爲剛盛君。《史記範睢蔡澤列傳》作綱。《太素》、《聖濟總錄》卷一百九十一同本經。《靈樞》作網。《類經》卷七第四注:網,綱維也,所以約束目睫,司開闔者也。此支自通頂入腦者,下屬目本,散於目上,爲目上網。是綱、網義亦互通。下足陽明之筋目下綱亦同。
〔14〕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頄。《太素》同本經,楊上善注:鼽中出氣之孔,謂之鼻也。鼻形謂之鼽也。按鼽爲頄之假借,如《素問氣府論》:鼽骨下各一。王冰注:鼽,頄也。頄,面顴也。故楊注非是。下同。
〔15〕下 《靈樞》無,《太素》同本經。
〔16〕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隅二小字音注。
〔17〕出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18〕完骨 《釋骨》:玉枕骨其旁下高以長在耳後者,曰完骨。
〔19〕入 《靈樞》、《太素》均作出。
〔20〕支踵跟痛 正抄本同。明抄本均作支腫跟痛。《靈樞》、《太素》均作支跟腫痛。按本文諸書不同,義亦難解,持有本文及後文諸多支字,義不詳。《靈樞識》:簡案,支字諸家不釋。蓋支、枝通,謂小指枝梧於跟而腫痛。下文支缺盆、小指次指支并同。此説亦難盡釋諸文,似欠妥。詳手太陽之筋有云小指及肘内兑骨後亷痛者,及,《靈樞》作支,故疑支或爲及之誤。
〔21〕急 《靈樞》、《太素》均無。
〔22〕脊 明抄本無,疑脱。
〔23〕中 《靈樞》、《太素》均無。
〔24〕紐痛 紐,此下明抄本有音紉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謂轉展痛也。《廣韻有韻》:紐,結也。紐痛者,結痛也。結者,不通,不通則痛。
〔25〕燔鍼劫刺 燔,燒也。《説文火部》:燔,熱也。《玉篇火部》:燔,燒也。劫,迫也。《淮南子精神訓》:不可劫以死生。高誘注:劫,迫也。劫刺者,迫刺也。又劫,劫奪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燔鍼,燒鍼也。劫刺者,如劫奪之勢刺之即去,無迎隨出入之法。
〔26〕以知爲數 《太素》注:所以惟知病差爲鍼度數。如病筋痛,一度劫刺不差,可三四度,量其病差爲數也。知,病愈或少愈也。《方言》卷三:差、間、知,愈也。南楚病愈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
〔27〕以痛爲腧 《太素》注:輸,謂孔穴也。言筋但以筋之所痛之處,即爲孔穴,不必要須依諸輸也。輸與腧義同。
〔28〕仲春痺 《太素》注:聖人南面而立,上覆於天,下載於地,總法於道,造化萬物。故正月即是少陽,以陽始起,故曰少陽;六月少陽,以陽衰少,故曰少陽。二月大陽,以其陽大,故曰大陽;五月大陽,以陽正大,故曰大陽。三月四月陽明,二陽相合,故曰陽明。七月足之少陰,始起,故曰少陰;十二月手之少陰,以其陰衰,故曰少陰。八月足之大陰,以其陰大,故曰大陰;十一月手之大陰,以其陰正大,故曰大陰。九月足之厥陰,十月手之厥陰,交盡,故曰厥陰。《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仲春痺者,足太陽之經,應二月之氣也。此與《陰陽繫日月篇》義同。但以彼以左足右足分十二經,以主十二月。此以手六經足六經分主十二月。蓋以辨陰陽盛衰之義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在外者,皮膚爲陽,筋骨爲陰。病在陰者,名曰庳。庳者,血氣留閉而爲痛也。此以手足陰陽十二經分主十二月,又以春夏秋冬四時之孟仲季月,命痺名也。後仿此。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上〔1〕,結於〔2〕外踝,上循胻外亷,結于膝外亷。其支者,别起於〔3〕外輔骨,上走髀〔4〕,前者結于伏菟,後者結於尻〔5〕。其直者,上乘季脇〔6〕,上走腋前亷,繫〔7〕於膺乳,結于缺盆。其〔8〕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9〕,下走頷,上結於鼽〔10〕。其支者,結於目外眥〔11〕,爲外維〔12〕。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13〕筋急,前引髀,後引尻,上乘季脇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14〕,上過右角〔15〕,并蹻脉而行〔16〕,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17〕。治在燔〔18〕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孟春痺。
〔1〕之上 之,《靈樞》無。上字連下句讀。《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當以本經等爲是。
〔2〕結於 結上《太素》有上字。於,《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
〔3〕别起於 别,《太素》無。於,《靈樞》無。顧觀光校勘記云:起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走。此顧氏校本,有作走者,此説可參。
〔4〕髀 《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髀者,膝上之大骨也。上端如杵,接於髀樞,下端如錘,接於胻骨也。
〔5〕前者結於伏菟,後者結於尻 菟下明抄本有音兔二小字音注,尻下有音敲二小字音注。菟通兔。《楚辭天問》:而顧菟在腹。王逸注:菟,一作兔。洪興祖補注:菟與兔同。《靈樞》作兔,可証。《太素》注:其支者,起外輔骨,凡有二支也。故前支上結伏菟,後支上走髀,結於尻前也。
〔6〕上乘季脇 乘,明抄本無。下有音停二小字音注。《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上乘季脇,於義爲勝。《説文桀部》:椉,覆也。段玉裁注:加其上曰椉,人乘車,是其一端也。椉即乘字。乘季脇者,加於季脇之上也。若上乘季脇,則上字應爲乘字狀語,義即上覆於與季脇,亦通。,季脇下空軟處也。《太素》注:,季脇下也。《素問玉機真藏論》:中清。王冰注:者,季脇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太素骨度》注:季肋曰季脇。《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脇下盡處短小之肋,是爲季脇。季,小也。《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季脇者,脇之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
〔7〕繫 《千金》卷十一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俠。
〔8〕其 原脱 據《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9〕交巔上 《類經》卷七第四注:交太陽之筋於巔上。
〔10〕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11〕目外眥 眥下明抄本有音祭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目眥。《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爲是。目外眥,即目鋭眥也。
〔12〕外維 《太素》注:太陽爲目上綱,陽明爲目下綱,少陽爲目外維。《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者,從顴上斜趨結於目外眥,而爲目之外維。凡人能左右盻視者,正以此筋爲之伸縮也。維,綱維也,是足太陽、足少陽、足陽明三筋,共爲目眶之綱維,而司其動。
〔1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膕中。
〔14〕從左之右,右目不開 《太素》注:此筋本起於足,至項上而交至左右目。故左箱有病,引右箱目不得開,右箱有病,引左箱目不得開也。
〔15〕上過右角 角,額角也。過,病也。此言病位在上,額之右角。
〔16〕並蹻脉而行 《太素》注:喬脉至於目眥,故此筋交巔,左右下於目眥,與之並行也。
〔17〕維筋相交 《太素》注:筋既交於左右,故傷左額角,右足不用,傷右額角,左足不用,以此維筋相交故也。
〔18〕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1〕結於跗〔2〕上,斜〔3〕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亷,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脇,屬脊〔4〕。其直者,上循骭〔5〕,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於〔6〕少陽。其直者,上循伏菟,上結於髀,聚於陰器〔7〕,上腹而布〔8〕,至缺盆而結,上頸,上俠口,合於鼽,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爲目上綱,陽明爲目下綱〔9〕。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脚跳堅〔10〕,伏菟轉筋,髀前腫,疝〔11〕,腹筋乃〔12〕急,引缺盆及頰〔13〕,卒口僻〔14〕,急者目不合〔15〕。熱則筋〔16〕弛縱不勝〔17〕,目不開〔18〕。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19〕;有熱則筋弛縱不勝收〔20〕,故僻,治之以馬膏〔21〕膏其急者〔22〕,以白酒〔23〕和桂塗其緩者〔24〕,以桑鈎鈎之〔25〕,即以生桑炭〔26〕置之坎〔27〕中,高下與坐等〔28〕,以膏熨急〔29〕頰,且飲美酒〔30〕啖炙肉〔31〕,不飲酒者〔32〕,自强也〔33〕。爲之三拊而已〔34〕。治在燔鍼〔35〕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輪。名曰季春痺。
〔1〕中三指 《太素》注:刺瘧者,刺足陽明十指間。是知足陽明入於中指内間外間,脉氣三指俱有,故筋起於中指並中指左右二指,故曰中三指也。有本無三字。按經中餘文無中三指之説,楊注引别本無三字,與後文其病足中指之義同。詳經筋起處,與經脉起止點同,足陽明脉,其支者下足跗,入中指内間。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别,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故中三指義亦通。
〔2〕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
〔3〕斜 明抄本、《靈樞》均作邪,邪通斜。
〔4〕屬脊 連屬於脊。《説文尾部》:屬,連也。足太陽之筋上俠脊,足陽明之筋與脊相連,故曰屬脊。
〔5〕骭 《類經》卷七第四注:骭,足脛骨也。
〔6〕於 原脱。經文凡此類語句,均有介詞於字,如下文上合於太陽,今據《太素》補。
〔7〕陰器 即生殖器。
〔8〕上腹而布 《太素》注:布,謂分布也。此言足陽明之筋,分布於全腹。
〔9〕太陽爲目上綱,陽明爲目下網 《太素》注:太陽爲目上綱,故得上眥動也。陽明爲目下網,故得下眥動也。眥,此指目眶。《説文目部》:眥,目匡也。
〔10〕脚跳堅 《靈樞發微》注:其脚之筋跳而且堅。《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跳者,跳動。堅者,堅强也。馬、張之注,義均欠安。按跳堅,與本書卷八第九之睾跳騫、《醫心方》卷二之陰臯跳蹇等義同。跳可訓爲上。《廣雅釋詁》:跳上也。郝懿行義疏:班固《西都賦》云:遂乃風舉雲摇。是摇爲上也。《方言》,跳也。《爾雅》:扶摇謂之。李巡注云:暴風從下升上。《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七跳驀注:上調遼反。《考聲》云:上也,躍也。堅與摼通,摼,古牽字。《易經小畜》:牽,復去。漢帛書本作堅。《漢書楊雄傳》:摼象犀。顔師古注:摼,古牽字。作騫及蹇者,與牽一聲之轉,故相假。脚,脛也。《説文肉部》:腳,脛也。腳即脚。是脚跳堅者,脛部筋肉,向上牽引也。
〔11〕疝 《靈樞》作疝。《太素》作頹疝。義均同,詳見本卷第一上注。
〔12〕乃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
〔13〕及頰 及,《太素》無。頰字連下句。
〔14〕卒口僻 正抄本、《靈樞》均同。明抄本、《太素》卒口二字倒。僻,又《太素》作噼。僻,斜也。卒口僻者,猝然口歪斜也。
〔15〕目不合 《太素》注:急則目綱上下拘急,故開不得合也。
〔16〕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17〕弛縱不勝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施通弛。
〔18〕目不開 《太素》注:熱則上下緩縱,故合不得開。
〔19〕引頰移口 《太素》注:足陽明筋俠口過頰,故曰頰筋。移,謂引口離常處也。此謂因筋急牽引頰部並使口偏斜移位。
〔20〕弛縱不勝收 《靈樞》作縱緩不勝收。《太素》作施縱緩不勝。
〔21〕馬膏 《太素》注:馬爲金畜,剋木金也,故馬膏療筋急病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馬膏,馬脂也。《説文肉部》:膏,肥也。段玉裁注:按肥當作脂。是馬膏即馬脂。《本草綱目獸部》馬:鬐膏,氣味甘平有小毒用療偏風口喎僻。
〔22〕膏其急者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同。明抄本作膏之,急者。膏,名詞動用。
〔23〕白酒 古無白酒專稱,此當渾指米釀成之白色酒,非如今日蒸餾之白酒。《周禮天官酒正》: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鄭玄注: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如今酇白矣。《太平御覽飲食部》引《禮記外傳》曰:一曰泛齊,酒之初成有泛者,泛泛然,俗爲白醪。三曰盎齊,一名醆酒,狀如葱白色,今之白醝酒也。孫詒讓《周禮正義》:《齊民要術》引《食經》有作白醪法,以秫米與麴合作之,云酒甘如乳。則泛齊與醴齊,同爲甜酒,但稍濁耳。蓋此言泛齊、盎齊,以其色如葱白或如乳白,即白酒類也。齊,劑也。
〔24〕塗其緩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塗上均有以字。有以其緩者連下文爲句者,又一説也。
〔25〕以桑鈎鈎之 《太素》注:以新桑木粗細如指,以繩繫之,拘其緩箱,挽急箱。《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桑之性平,能利關節,除風寒濕痺諸痛,故以桑鈎鈞之者,鉤正其口也。
〔26〕生桑炭 炭,原作灰,據《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改。楊上善注:坎中生桑炭火。生桑炭,新鮮桑木所燃之炭火也,非乾枯桑木炭。生,新鮮者,如《詩小雅白駒》:生芻一束。
〔27〕坎 坑也。《説文土部》:坎,陷也。即陷下之坑也。
〔28〕高下與坐等 與,《靈樞》作以,義同,均爲介詞。《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高下以坐等者,欲其深淺適中,便於坐而得其煖也。
〔29〕急 明抄本作及。
〔30〕美酒 佳釀也。如《戰國策燕策》:爲子之遠行來之,故爲美酒。
〔31〕啖炙肉 《靈樞》作噉美炙肉。《太素》作噉美炙。噉同啖,食也。《集韻部》:啖、啗、噉、餤、嚪,杜覽切。《説文》:噍,啖也。或作啗、噉、餤、嚪。美,又同美。《老子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美,亦同羔。《廣雅釋獸》:羙皮冷角。王念孫疏證:羔羊之皮,可以爲裘。疑原或作啖羙炙,即食燒炙之羊羔肉也。
〔32〕者 明抄本無。
〔33〕自强也 自行强飲之。
〔34〕三拊而已 《太素》注:如此摩拊飲噉,爲之至三,自得中平。拊,摩也,音撫。《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三拊而已,言再三拊摩其患處,則病自已矣。按三,多也,不必僅於三次。三拊明抄本作三時,言膏熨飲啖之治,三時則病已,義亦通。今仍從其舊。
〔35〕治在燔鍼 《醫學綱目筋》:治在燔鍼之上,當有其病轉筋者五字,如足厥陰行水清陰氣之下所言也。蓋燔鍼但宜施於筋寒轉筋之病,其筋熱緩縱者,則不宜也。
按:
本文治口僻之方,後世醫家如樓英《醫學綱目》、王子接《古方選註》均曾收載。李時珍《本草綱目》亦云:世人不知此方之妙,竊謂口頰喎僻,乃風中血脉也。手足陽明之筋,絡於口,會太陽之筋,絡於目。寒則筋急而僻,熱則筋緩而縱,故左中寒則逼熱於右,右中寒則逼熱於左,寒者急而熱者緩也。急者皮膚頑庳,榮衛凝滯。治法,急者緩之,緩者急之。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以摩其急,以潤其痺,以通其血脉;用桂酒之辛熱急束,以塗其緩,以和其榮衛,以通其經絡;桑能治風痺,通節竅也;病在上者,酒以行之,甘以助之,故飲美酒噉炙肉云。此説於理論上之闡發,義頗可取,可謂善師古法也。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内側,上結於内踝。其直者,上絡〔1〕於膝内輔骨〔2〕,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3〕。循腹裏,結於脇〔4〕,散於胸中。其内者,著於脊〔5〕。其病足大指支内踝痛,轉筋〔6〕,膝〔7〕内輔骨痛,陰股引髀〔8〕而痛,陰器紐痛,上引臍〔9〕,兩脇〔10〕痛,膺中〔11〕脊内痛。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仲秋〔12〕痺。
〔1〕上絡 上,《靈樞》無。絡,《太素》作結。
〔2〕内輔骨 《太素骨度》注:内輔,膝下内箱骨,輔脛也。按内輔,即内輔骨。
〔3〕臍 明抄本、《太素》均作齊。《説文通訓定聲履部》:齊,叚借又爲臍。《爾雅釋言》:齊,中也。
〔4〕脇 《靈樞》作肋。
〔5〕其内者,著於脊 者,明抄本無。《類經》卷七第四注:其内行者,由陰器宗筋之間,並陽明少陰之筋而上著於脊。
〔6〕轉筋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字。
〔7〕膝 原脱,按上文言膝内輔骨,是當以有膝字爲是,據《靈樞》、《太素》補。
〔8〕髀 此下明抄本有音箄。又音彼五小字音注。
〔9〕上引臍 原作上臍。《靈樞》作下引臍。《太素》作上引齊。此言陰器紐痛向上牵引臍,《太素》文是,故據補引字。
〔10〕脇 明抄本作筋。
〔11〕中 此下《太素》有與字。
〔12〕仲秋 原作孟秋,《靈樞》同。明抄本作孟春。《太素》作仲秋,楊上善注:有本以足太陰爲孟春誤也。按《靈樞陰陽繫日月》云: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八月爲仲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爲是,據改。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入足心〔1〕,並足〔2〕太陰之筋〔3〕,而〔4〕斜走内踝之下,結於踵〔5〕。與〔6〕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内輔〔7〕之下。並太陰之筋〔8〕,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膂内俠脊〔9〕,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10〕太陽之筋合。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11〕皆痛及轉筋。病在此者,主癎瘈〔12〕及痙〔13〕病。病〔14〕在外者,不能俛〔15〕,在内者,不能仰〔16〕。故陽病者〔17〕,腰反折不能俛,陰病者〔18〕,不能仰。治在燔〔19〕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在内者,熨引飲藥〔20〕。此筋折紐,紐〔21〕發數甚者,死不治。名曰孟秋〔22〕痺。
〔1〕入足心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
〔2〕足 《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
〔3〕之筋 原脱,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及此下文例補。
〔4〕而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
〔5〕踵 《太素》作踝。按上文已言斜走内踝之下,此若復云結於踝,則非是。當從本經。
〔6〕與 此前原有則字,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删。
〔7〕内輔 膝内輔骨也。
〔8〕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膂内俠脊 膂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膂、脊二字互倒。
〔10〕足 《千金》卷十九第一無。
〔11〕所過而結者 《靈樞發微》注:所過之處而凡有結者。結即上文言筋結處,如結於踵、結於内輔之下、結於陰器、結於枕骨等皆是。
〔12〕癎瘈 瘈,《靈樞》作瘛。《太素》作痸。義互通。《説文疒部》:瘛,小兒瘛瘲病也。《集韻霽韻》:瘛或作瘈。《玉篇疒部》:痸同瘛。癎,楊上善注:在小兒稱癎,在大人多稱癲。《玉篇疒部》:癎,小兒瘨病。《病源癎候》:癎者,小兒病也。十歲以上爲癲,十歲以下爲癎。其發之狀,或口眼相引,而目睛上摇,或手足掣縱,或背脊强直,或頸項反折。
〔13〕痙 原作,痓,經文痙字,多有誤作痓者。據《靈樞》、《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又《太素》注:痓,擎井反。身强急也。據反切音《太素》原亦作痙,傳抄致誤也。
〔14〕病 《靈樞》、《太素》均無。
〔15〕在外者,不能俛 俛下明抄本有音免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背爲外爲陽也。故病在背筋,筋急故不得低頭也。
〔16〕在内者,不能仰 《太素》注:腹爲内爲陰也。病在腹筋,筋急不得仰身也。
〔17〕陽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陽病者,即在外者也。
〔18〕陰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病者,即在内者也。
〔19〕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20〕熨引飲藥 《太素》注:痛在皮膚筋骨外者,可療以燔鍼。病在腹胸内者,宜用熨法及通引並飲湯液藥等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熨引所以舒筋,飲藥所以養血。
〔21〕紐 《靈樞》同。明抄本作緩。正抄本、《太素》均無。
〔22〕孟秋 原作仲秋,《靈樞》同。《太素》作孟秋。《靈樞陰陽繫日月》云: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七月爲孟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爲是,據改。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結〔1〕於内踝之前。上循胻〔2〕,上結於〔3〕内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4〕,絡諸筋〔5〕。其病足大指支内踝之前痛,内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内則不起〔6〕,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7〕。治在行水清陰器〔8〕。其病轉〔9〕筋者,治在〔10〕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季秋痺。
〔1〕結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2〕循胻 原作衝胻。《靈樞》、《太素》均作循脛。據改衝爲循。脛胻義同。
〔3〕於 原脱,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陰器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器者,前陰之具也。
〔5〕絡諸筋 筋,原作經,原校云:一作筋。《靈樞》、《太素》均作筋,據改,並删原校。絡上《太素》有結字,疑衍。楊上善注:足三陰及足陽明筋,皆聚陰器,足厥陰屈胳諸陰,故陰器名曰宗筋之也。《類經》卷七第四注:陰器者,合太陰、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衝、任、督之脉,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6〕傷於内則不起 傷於房事則陰器不舉。内指房事。起,舉也。
〔7〕縱挺不收 《太素》注:婦人挺長爲病,丈夫挺不收爲病。按挺爲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詳見本卷第一下注。是縱挺不收者,陰莖縱放而不收也。楊注言婦人挺長爲病,疑非是。
〔8〕行水清陰器 器,《靈樞》、《太素》均作氣。《聖濟總録》清陰器作瀆之,瀆,疑爲清之誤。楊上善注:陰氣,即丈夫陰氣,謂陽氣虚也。陽氣虚故縮或不收,得陰即愈。《靈樞發微》注:行其水以清陰氣。《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清,理也。此言當以藥治之,在通行水藏而調陰氣,蓋水則肝之母也。按諸家説解,似未盡義。蓋行水者,長流水也。《素問五常政大論》:乘金則止水增,味廼鹹,行水減也。王冰注:止水,井泉也。行水,河渠流注者也。《素問》該篇又云:治以寒凉,行水漬之。王冰注:行水漬之,是湯漫漬也。此以行水治熱之証也。本文當是對上文傷於熱則縱挺不收而言,氣爲器之假借,詳見本卷第一上注。行水清陰器者,取行水之寒凉,以清陰器之熱。
〔9〕轉 《太素》無。
〔10〕治在 《太素》無此二字。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1〕於腕。上循臂内亷,結於肘内兑骨〔2〕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3〕,入〔4〕結於腋下。其支者,從腋走後亷〔5〕,上繞臑外亷,上肩胛〔6〕,循頸,出足〔7〕太陽之筋前,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其〔8〕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9〕。上屬目外眥。其病小指及〔10〕肘内兑骨後亷痛,循臂陰〔11〕,入腋下,腋下痛,腋後亷痛,繞肩〔12〕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能視,頸筋急則爲筋瘻〔13〕頸腫,寒熱在頸者〔14〕。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其爲腫者,復而兑之〔15〕。名曰仲夏痺。原本復而兑之下,有本〔16〕支者,上曲牙〔17〕,循耳前,屬目外眥,上頷〔18〕,結於角。其痛〔19〕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一段〔20〕。
〔1〕結 此上《太素》有上字。
〔2〕肘内兑骨 《太素》注:肘兑,謂肘内箱尖骨,名曰兑骨。兑同鋭,《靈樞》正作鋭。
〔3〕彈之應小指之上 應下《太素》有於字。《類經》卷七第四注:但於肘尖下兩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則痠麻應於小指之上,是其驗也。
〔4〕入 此上《太素》有上字。
〔5〕從腋走後亷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後走腋後亷。《靈樞》顧觀光校勘記:走上後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别。似本經義勝。
〔6〕上繞臑外亷,上肩胛 胛下明抄本有音甲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上繞肩胛。
〔7〕足 《靈樞》作走。
〔8〕其 原脱,據《太素》及此前文例補。
〔9〕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太素》作顑。顑通頷。又如本經卷二第一下入絡腦,出頷,之頷,《靈樞動輸》作顑。
〔10〕及 《靈樞》作支。《太素》作支痛。
〔11〕臂陰 臂之内側爲臂陰。
〔12〕肩 此下《太素》有肩字,連下句。
〔13〕筋瘻 瘻,原作痿,當係與瘻之俗體瘻形近而誤,據《靈樞》、《太素》改。《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筋瘻頸腫,即鼠瘰之屬。
〔14〕寒熱在頸者 本經卷八第一云:曰:寒熱瘰癧在於頸腋者,何氣所生?曰:此皆鼠瘻寒熱之毒氣,稽於脉而不去者也。鼠瘻之本,皆在於藏,其末上出頸腋之間。正爲本文的説明。蓋寒熱者,病也,鼠瘻亦屬之。
〔15〕復而兑之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刺而腫不退者,復刺之,當用鋭鍼,即鑱鍼也。復,《太素》作傷,於義爲勝。傷可訓刺或鍼。《廣雅釋詁二》:傷,箴也。王念孫疏證:《西山經》:浮山,多盼木,枳葉而無傷。注云:枳,刺鍼也,能傷人。是古謂箴爲傷也。箴通鍼。《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策。是策可引申爲刺。傷而兑之,即以鋭鍼刺之。本書卷八第一去鼠瘻之法亦云:請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絶其寒熱。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已。亦可爲証。
〔16〕本 《太素》作其。
〔17〕牙 《太素》作耳。
〔18〕頷 《太素》作額。
〔19〕痛 《太素》作病。
〔20〕原本復而兑之下以痛爲輸一段 明抄本無此校,且正文中亦無校文所言之經文。此中所言經文四十一字,《靈樞》、《太素》均作大字正文。詳此四十一字,與此下足少陽之筋文亦同,故《靈樞》守山閣校本,以爲係該文復衍於此,應删。其説甚是。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亷,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上當曲頰〔1〕,入繫於舌本〔2〕。其支者,上曲牙〔3〕,循耳前,屬目外眥,上乘額,結於角〔4〕。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5〕,舌卷。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季夏痺。
〔1〕曲頰 《太素》注:曲頰,在頰曲骨端。《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鈎者也。
〔2〕入繫於舌本 《太素》注:足少陽筋,循頸向曲頰後,當曲頰入繫舌本,謂當風府下,舌根後,故風府一名舌本也。
〔3〕曲牙 《太素》作曲耳。《釋骨》:其自齒左右轉勢微曲者,曰曲牙。
〔4〕上乘額,結於角 額,原作頷。《太素》作頜。頜亦頷也。按上文已言循耳前屬目外眥,此復言上乘頷,其誤甚明。乃此前手太陽之筋錯簡本文中,《太素》作額是。《類經》卷七第四注:頷,當作額。蓋此筋自耳前行外眥,與三陽交會,上出兩額之左右,以結於額之上角也。今據改作額,與下文結於角,義亦合。
〔5〕即支轉筋 即,《太素》無。按本文既不合文例,義亦難安。律以下文手太陰、手心主、手少陰諸筋云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疑即字衍。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1〕。上繞〔2〕臑,結於髃。其支者,繞肩胛,俠脊。其直者,從肩髃〔3〕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鼽〔4〕。其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5〕。其病當所過者,支〔6〕一本下有痛字及字〔7〕。轉筋痛〔8〕,肩不舉,頸不可左右視〔9〕。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孟夏痺。
〔1〕外 原脱。手太陽之筋,結於肘内,則此當結於肘外,今據《靈樞》、《太素》補。
〔2〕繞 《靈樞》、《太素》均無。
〔3〕肩髃 髃,原作髀,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太素》注:肩髃,肩角也。
〔4〕鼽 正抄本、《靈樞》均作頄,義同。
〔5〕上左角,絡頭,下右頷 頷,《太素》作顑,義同。楊上善注:今經不言上右角,胳頭,下左顑。或可但言一邊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此舉左而言,則右在其中。如經脉之左之右、右之左也。故右行者,亦上額右角,交絡於頭下左頷,以合於太陽少陽之筋。《癸巳類稿持素脉篇第一》注:案筋雙出,此有上右角,交顛,下左頷之筋,文脱。《靈樞識》:簡案,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又虚里之動,獨應於左。則經筋之有偏於左者,不可言無也。張注難凭。兩説不同,今並存之。
〔6〕支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及二字,與原校同。
〔7〕一本下有痛字及字 明抄本無。
〔8〕痛 《靈樞》、《太素》均無。
〔9〕頸不可左右視 《太素》注:其筋左右交胳,故不得左右顧視。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1〕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2〕,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於〔3〕肘中。上臑内亷,入腋下,上〔4〕出缺盆,結肩前髃〔5〕。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裏〔6〕。散貫賁〔7〕,合脇下〔8〕,抵季肋〔9〕。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10〕,脇急吐血。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仲冬痺。
〔1〕大 此上《千金》卷十七第一有手字。
〔2〕魚後 原作魚際後。《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作魚際後,據改。
〔3〕於 原脱,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上 《靈樞》、《太素》均無。
〔5〕肩前髃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肩髃前。《太素》注:肩端之骨名肩髃,是則後骨之前,即肩前髃也。按楊氏雖有此解,然肩髃乃一專用名詞,故似不若《千金》文義勝。
〔6〕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裏 正抄本作上結於胸裏。於,《靈樞》、《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太素》作上結缺盆,下胳胸裏。按上文既言上出缺盆,此復云上結缺盆,義似欠安,據正抄本文,參之《太素》,亦或作下胳於胸裏。
〔7〕散貫賁 《太素》注:賁,謂膈也。筋雖不入藏府,仍散於膈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散貫於胃上口賁門之分。當以前説爲是。如本經卷一第五云:肺下則逼賁迫肝。《太素五藏命分》注:賁,當隔也。本經卷五第三云:氣上走賁上。《太素量繆刺》注:賁,膈也。與此義同,亦可証。
〔8〕合脇下 脇,《靈樞》、《太素》均作賁。《千金》卷十七第一無此三字。
〔9〕抵季肋 《靈樞》作抵季脇。《太素》作下抵季肋。《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下抵季脇。
〔10〕甚成息賁 《太素》作其成息賁者。甚下《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有則字。楊上善注:息,謂喘息也。肺之積名息賁,在右脇下,大如杯,久不愈,令人洒淅振寒熱,喘欬,發肺癰也。按息賁之義,楊注本《難經五十六難》,詳《内經》數言息賁,如《素問陰陽别論》、《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等,義均同。今從此説。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1〕並行,結於肘内亷。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2〕,俠脇。其支者,入腋〔3〕,散胸中,結於賁〔4〕。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及胸痛〔5〕,息賁。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名曰孟冬痺。
〔1〕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2〕下散前後 《類經》卷七第四注:當天池之次下行,前後布散。
〔3〕入腋 《太素》作入腋下。律以上文云結腋下,似《太素》義勝。
〔4〕賁 原作臂。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賁。又此脉乃自臂而下,返結於臂,理不通,故據改。
〔5〕支轉筋及胸痛 原作支轉筋痛手心主前及胸痛。《靈樞》作支轉筋前及胸痛。《太素》作支轉筋及胸痛。按手心主前,經文中未曾用此稱謂,且與下文胸義亦重,或係注文之竄入者,今據《太素》,參之《靈樞》删改。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内側,結於兑骨〔1〕,上結肘内亷。上入腋,交太陰〔2〕,挾乳裏〔3〕,結於胸中。循賁〔4〕,下繫於臍。其病内急〔5〕,心承伏梁〔6〕。下爲肘綱〔7〕。其病〔8〕當所過者,支〔9〕轉筋〔10〕痛。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爲數,以痛爲輸。其成伏梁吐〔11〕膿血者,死不治。名曰季冬痺〔12〕。
〔1〕兑骨 《太素》注:兑骨,謂掌後當小指下尖骨也。
〔2〕交太陰 《類經》卷七第四注:上入腋極泉之次,交手太陰之筋。
〔3〕挾乳裏 《太素》作伏乳裏,楊上善注:交手太陰已,伏於乳房之裏,然後結於胸也。此説可參。
〔4〕賁 原作臂,據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
〔5〕其病内急 本條用其病文兩次,與餘筋文例不合,疑爲下句心承伏梁之注文誤入正文。
〔6〕心承伏梁 《太素》注:心之積,名曰伏梁,起齊上,如臂,上至心下。其筋循膈下齊,在此痛下,故曰承也。據手太陰筋甚成息賁文例及此後其成伏梁吐膿血者,死不治文義,此文似當作甚成伏梁。心疑爲甚之壞文,甚之下部,行書近似心字。承與成通。《儀禮士昏禮》:承我宗事。《荀子大略》引作成。如此則文安義順。又此句據手太陰筋文例,似應在下文支轉筋痛下。
〔7〕下爲肘綱 綱,《靈樞》作網。《太素》注:人肘屈伸,以此筋爲綱維,故曰肘綱也。按此文與上文不屬,疑當在前文上結肘内亷之下,或錯簡於此。
〔8〕其病 本條連用其病者二,體例殊異,疑有誤。
〔9〕支 此前《太素》有則字。
〔10〕筋 《靈樞》、《太素》此字疊。
〔11〕吐 《太素》作唾。唾,吐也。《韓非子外儲説左上》:不能釂則唾之,亦效唾之。
〔12〕名曰季冬痺 原在後文無用燔鍼劫刺之下,《太素》注:此之一句,屬手少陰筋也。此説是,今移此。
凡〔1〕經筋之病,寒則反折〔2〕筋急,熱則筋縱緩〔3〕不收,陰痿不用。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4〕。焠刺〔5〕者,刺寒急也〔6〕。熱則筋縱不收〔7〕,無用燔鍼劫刺〔8〕。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9〕,筋急則口目爲之僻〔10〕,目〔11〕眥急,不能卒視〔12〕。治此〔13〕皆如右方也〔14〕。
〔1〕凡 《靈樞》、《太素》均無。
〔2〕反折 《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下而衍。
〔3〕縱緩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義均通。
〔4〕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 《太素》注:人背爲陽,腹爲陰。故在陽之筋急者,反折也;在陰之筋急,則俛而不伸也。
〔5〕焠刺 焠刺者,燒鍼之刺也。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6〕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7〕不收 《太素》無此二字。
〔8〕劫刺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
〔9〕手之太陽 《太素》注:檢手太陽有耳中鳴、引頷、目瞑之言,無口目噼,亦可引頷即口目噼也。
〔10〕爲之僻 僻下明抄本有音辟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爲噼。《太素》作爲辟。義均同。噼、辟通僻。
〔11〕目 《靈樞》無。
〔12〕不能卒視 不能猝然而視也。與前文手太陽之筋云目瞑良久乃能視之義同。
〔13〕此 《靈樞》、《太素》均無。
〔14〕皆如右方也 也,《太素》無。楊上善注:皆用前方寒急焠刺也。《靈樞發微》注:治之者,用燔鍼劫刺之,以知病爲刺痛數,以痛處爲輸穴,故曰治法如右方也。前俱詳言,而又申言之,叮嚀之意也。按本文承上文口目爲之僻,目眥急,不能卒視而來,所言治此,即治此病。故所云皆如右方者,具指也,非言治筋病諸方。馬注非是。
按:
經筋爲人體組織結構一重要内容,有關其部位、作用及與十二經脉之異同等,前人均有概括性論述。楊上善云:十二經筋與十二經脉,俱稟三陰三陽行於手足,故分爲十二。但十二經脉主於血氣,内營五藏六府,外營頭身四支。十二經筋,内行胸腹郭中,不入五藏六府。脉有經脉、胳脉;筋有大筋、小筋、膜筋。十二經筋起處與十二經脉流注並起於四末,然所起處有同有别。其有起維筋、緩筋等,皆是大筋别名也。張介賓云:十二經脉之外,而復有所謂經筋者何也?蓋經脉營行表裏,故出入藏府,以次相傳。經筋聯綴百骸,故維絡周身,各有定位。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脉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谿谷之間爲最。以筋會於節也。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爪甲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繫於膝關,聯於肌肉,上於頸項,終於頭面,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别横絡之筋皆柔細也。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於内,其筋多柔。而足三陰陽明之筋,皆聚於陰器。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此又筋之大會也。然一身之筋,又皆肝之所生,惟足厥陰之筋絡諸筋,而肝曰罷極之本。此經脉經筋之所以異也。楊、張之論,多能闡發經義,對學習本篇内容,頗有參考意義。
十二經筋之病,概言之有二,即寒者筋急,熱則筋縱。至其發病,因部位而異,亦有多樣。由於筋病,各有定位,故刺治之法,遂以病之局部爲腧穴,此即後世所謂天應穴、阿是穴之原義也。至於十二月之言痺,乃應人與天地相參之義。不可拘泥。
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細而沉者多氣,見《靈樞骨度》、《太素骨度》。自曰:願聞六府傳穀者至廻曲環反三十二曲,見《靈樞腸胃》、《太素腸度》。自曰:人不食七日而死至故七日死矣,見《靈樞平人絶穀》、《太素腸度》。
提要:本篇主要説明軀體各部之骨度;胃、腸之長度、廣度及容量;七日不食而死的原因等。故以此名篇。
黄帝問曰:脉度〔1〕言經脉之長短,何以立〔2〕之?伯高〔3〕對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4〕,而脉度定矣。
曰:人長七尺五寸〔5〕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知〔6〕各幾何?曰:頭一作頸〔7〕。之大骨圍〔8〕二尺六寸,胸圍〔9〕四尺五寸,腰圍〔10〕四尺二寸,髮所覆者,顱至項〔11〕一尺二寸,髮以下至頤〔12〕長一尺。君子參又作三,又作終〔13〕。折〔14〕。
〔1〕脉度 《太素》注:脉度,謂三陰三陽之脉所起之度。按今《靈樞》有《脉度》篇,亦係源於古醫籍。據下文言字義,此當指古醫學文獻言,故楊注非是。若下文脉度定矣之脉度,則爲脉之度數也。度,計長之則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釋文:度,丈尺也。《漢書律曆志上》: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
〔2〕立 確定也。《後漢書郎顗傳》:主名未立。李賢注:立猶定也。
〔3〕伯高 此下明抄本有《九墟》作皮伯五小字注文,皮爲歧之誤。今《靈樞》、《太素》均同本經。
〔4〕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 《太素》注:人之皮肉可肥瘦增減,骨節之度不可延縮,故欲定脉之長短,先言骨度也。
〔5〕人長七尺五寸 《太素》注:衆人之中,又爲三等。七尺六寸以上,名爲大人;七尺四寸以下,名爲小人;七尺五寸,名爲中人。今以中人爲法,則大人小人皆以爲定。何者?取一合七尺五寸人身量之,合有七十五分。則七尺六寸以上大人,亦準爲七十五分;七尺四寸以下乃至嬰兒,亦準七十五分。以此爲定,分立經脉長短,並取空穴。《類經》卷八第十八注:常人之長,多以七尺五寸爲率。如《經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禮考工記》亦曰人長八尺。乃指偉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數也。楊、張二注言葼懶人或常人身高爲準定爲七尺五寸之説爲是。此言尺、寸,亦古制也。至度穴分寸之用,則僅爲等矩數,非度量衡標準,即楊氏所謂七十五分。分者,份也。
〔6〕知 明抄本作者,連上句讀,疑非是。《靈樞》、《太素》均無。
〔7〕一作頸 明抄本無。
〔8〕頭之大骨圍 《太素》注:自頸項骨以上爲頭顱骨,以爲頭大骨也。當其粗處,以繩圍也。圍,周邊長度也,如《周禮考工記》鳧氏》:以其甬長爲之圍。楊注以繩圍也,義爲動詞,非是。
〔9〕胸圍 《太素》注:缺盆以下,骬以上,爲胸。當中圍也。
〔10〕腰圍 《太素》注:當二十一椎腰輸之中圍也。《類經》卷八第十八注:平臍周圍曰腰。《靈樞識》:簡案:平臍周圍無骨,此蓋謂腰髖骨之周圍。按丹波氏之説,與楊注義近,然此處之圍長數不應小於胸圍,似與四尺二寸之數不合。張注平臍周圍説,對後部腰椎骨而言,雖周圍無骨,亦合腰圍之義,且與四尺二寸數合。亦通。
〔11〕髮所覆者顱至項 《太素》注:頭顱骨,取髮所覆處,前後量也。《類經》卷八第十八注:髮所覆者,謂髮際也。前髮際爲額顱,後髮際以下爲項。
〔12〕髮以下至頤 《太素》注:髮際以下至頤端。此當指自前髮際至頤下方。
〔13〕又作三,又作終 明抄本無。
〔14〕君子參折 參,《靈樞》作終。《太素》注:一尺面分中,分爲三。三分謂天地人。君子三分齊等,與衆人不同也。參,三也。《類經》卷八第十八注:終,終始也。折,衷也。言上文之約數雖如此,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當約其終始,而因人以折衷之。此雖指頭胸爲言,則下部亦然矣。楊氏三分説,義不可解。張注據《靈樞》作終始折衷之解,近乎臆斷,不足爲訓。詳《内經》中言君子者數四。如《素問六元正紀大論》少陽司天之政,五之氣,民避寒邪,君子周密。太陰司天之政,五之氣,君子周密,民病皮腠。是君子與民對舉。《靈樞通天》陰陽和平之人,衆人皆曰君子。是君子與衆人對舉。本篇人長七尺五寸者之前,《靈樞》原有願聞衆人之度六字,而本經無者,略之也。可証本文言君子,亦與衆人對舉。是前言衆人之度,此復言君子參折之。參折者,以衆人之度爲率,參驗而裁定之。參,驗証也。如《春秋繁露立元神》:察其好惡以參忠佞。折,裁定也。如《法言吾子》:衆言淆亂,則折諸聖。
結喉以下至缺盆中〔1〕,長四寸。缺〔2〕盆以〔3〕下至骬〔4〕,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5〕。骬以下至天樞〔6〕,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7〕。天樞以下至横骨〔8〕,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9〕。
〔1〕結喉以下至缺盆中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爲結喉。《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結喉者,喉之管頭也。其人瘦者,多外見頸前,肥人則隱於肉内,多不見也。《太素》注:結喉端至缺盆中,不取上下量。《類經圖翼》卷三注: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按楊注不取上下量之説,似非是,若横量則與下文四寸之數不合,張注指爲天突穴處爲是。義謂左右缺盆之中。
〔2〕缺 此上原衍至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删。
〔3〕以 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及此下文例補。
〔4〕骬 此下明抄本分别有音曷、音于,又音旱七小字音注。《類經》卷八第十八注:骬,一名鳩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
〔5〕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 滿,明抄本作過,注云:一作滿。《太素》注:心肺俱在胸中,心在肺間,故不言大小也。《類經》卷八第十八注:缺盆之下,鳩尾之上,是爲胸,肺藏所居,故胸大則肺亦大,胸小則肺亦小也。
〔6〕天樞 明抄本作臍,注云:一作天樞。按天樞適當臍旁,與臍平行,故兩義均通。然據下文復以天樞爲標點,而不言臍者,當作天樞爲是。
〔7〕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 過下明抄本有者字,疑衍。及,明抄本及《太素》均作滿。《太素》注:八寸之中亦有脾藏,以其胃大,故但言胃大小。《類經》卷八第十八注:骬之下,臍之上,是爲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長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
〔8〕横骨 《太素》注:横骨,在陰上横骨。《釋骨》:骬直下横兩股間者,曰横骨,曰骨際骨。其中央兩垂而壓陰器者,曰曲骨。
〔9〕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 長,明抄本作大小,疑有誤。狹,《太素》無。《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自天樞下至横骨,是爲下焦,迴腸所居也。故小腹長大者,迴腸亦大,小腹短狹者,迴腸亦小也。
横骨長六寸半,横骨上亷以下至内輔〔1〕之上亷,長一尺八寸。内輔之上亷以下至下亷〔2〕,長三寸半。内輔之〔3〕下亷以下〔4〕至内踝〔5〕,長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膝膕以下〔6〕至跗屬〔7〕,長一尺六寸。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故骨圍大則大過,小則不及〔8〕。
〔1〕内輔 《太素》注:内輔,膝下内箱骨,輔脛之也。
〔2〕内輔之上亷以上至下亷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此言輔骨之上下隅也。此指膝内輔骨粗隆部之上下邊際。
〔3〕之 原脱,據《太素》及上句文例補。
〔4〕以下 原脱,《靈樞》有下字。據《太素》及上句文例補。
〔5〕内踝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足跟前兩旁高骨爲踝骨,内曰内踝,外曰外踝。
〔6〕膝膕以下 《太素》注:從膝以下,當膝曲處量也。
〔7〕跗屬 《類經圖翼》卷三:跗屬者,凡兩踝前後脛掌所交之處,爲跗之屬也。
〔8〕骨圍大則大過,小則不及 《太素》注:故頭骨圍大,則過於身骨,頭骨圍小,不及身骨也。《靈樞發微》注:上節頭之大骨爲圍,此節腰骨爲圍者,大則以下之數皆太過,小則以下之數皆不及。《類經》卷八第十八注:凡上文所言,皆中人之度,其有大者過之,小者不及也。下文同法。按前文言頭圍、胸圍、腰圍者,專指該部之横長度也。此言骨圍者,當係泛指諸骨圍也。骨圍大者,骨有餘也,骨圍小者,骨不足也。大過,太過,有餘也。不及,不足也。楊、馬注以頭骨、腰骨爲準,以度諸骨之過與不及,疑非是。
角〔1〕以下至柱骨〔2〕,長一尺。一作寸。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3〕。腋以下至季脇,長一尺二寸。季脇以下至髀樞,長六寸〔4〕。髀樞以下至膝中〔5〕,長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6〕,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7〕,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1〕角 《太素》注:後額角。《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角,頭側大骨,耳上高骨也。楊注指額角,張注指頭側角,兩説不同。額角,當指前髮際左右兩側曲角處。本文言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若以前文髮所覆者顱至項一尺二寸之數相較,似當以額角爲是。
〔2〕柱骨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肩骨之上,頸項之根也。
〔3〕行腋中不見者,長四寸 《太素》注:排手而行,取腋下不見處以上至柱骨,四寸也。《靈樞發微》注:肩上脇下際爲腋。自柱骨行於腋下之隱處,長四寸。《類經》卷八第十八注:此自柱骨下通腋中,隱伏不見之處。按諸注皆云自柱骨至腋下不見處爲四寸,實難通也。自柱骨至腋下一段,若以餘處尺度相較,長有尺餘,非止四寸也。四寸之地,若僅指腋中不見處,義尚通。若作柱骨至腋下解,從軀體骨度分段而論,義可取,然行上,按文例當有柱骨以下等字樣,四寸上,或脱一尺二字。故本文疑有脱誤,待考。
〔4〕六寸 按季脇至髀樞一段,相當於章門至環跳垂直尺寸,今皆作九寸計,似與餘部之尺寸亦合,故疑古經作六寸,或有誤也。
〔5〕至膝中 《太素》注:當膝側中。此指膝側部正中處。
〔6〕至外踝 《太素》注:至外踝之中也。此指外踝正當中處。
〔7〕京骨 《太素》注:外踝下如前高骨,名曰京骨。《釋骨》:足外側大骨曰京骨。京,高大也。《説文京部》:人所爲絶高丘也。段玉裁注:按釋詁云:京,大也。其引申之義也。凡高者必大。此處有穴,亦名京骨,因骨而得名也。
耳後當完骨〔1〕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2〕者,廣一尺二寸〔3〕。一作三寸〔4〕。兩顴〔5〕之間,廣〔6〕七寸〔7〕。兩乳之間,廣九寸半〔8〕。兩髀之間,廣六寸半〔9〕。
〔1〕當完骨 相當於完骨處。《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耳後高骨曰完骨。足少陽穴名,入髮際四分。《釋骨》:玉枕骨其旁下高以長在耳後者,曰完骨。《醫宗金鑑》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耳後之棱骨名曰完骨,在玉枕下兩旁之棱骨也。
〔2〕當耳門 相當於耳門處。耳門,穴名,詳見本書卷三第十一。
〔3〕二寸 《靈樞》、《太素》均作三寸,與原校同。
〔4〕一作三寸 明抄本無。
〔5〕顴 此下明抄本有音權二小字音注。
〔6〕廣 《靈樞》、《太素》均作相去二字,與上下文例不合,疑非是。
〔7〕七寸 原作九寸半,原校云:《九墟》作七寸。《靈樞》、《太素》均作七寸。律以上文言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二寸,而此作九寸半,兩廣度相較,其差數決不止二寸半,是此誤明矣,故據改,並删原校。
〔8〕兩乳之間,廣九寸半 《類經圖翼》卷三注:當折八寸爲當。按本書卷三胸穴膻中居中,傍開二寸爲神封,神封傍開二寸爲乳中。是則乳至中綫爲四寸,兩側合爲八寸。此古《明堂》數也,與本文所言有差。亦或經文有誤,待考。
〔9〕兩髀之間,廣六寸半 《太素》注:兩髀取中也。《類經圖翼》卷三注:此當兩股之中,横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按楊注取中説,似不取外、内側,而取手中,此亦難合六寸半之數。張注取横骨兩瑞,應髀骨内亷,當是。
足長〔1〕一尺二寸,廣四寸半。肩至肘〔2〕,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節〔3〕,長四寸。本節至其末〔4〕,長四寸半。
〔1〕足長 《太素》注:取足中指至足跟端量之。
〔2〕肩至肘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肩,肩端也。臂之中節曰肘。此取肩端至肘下端。
〔3〕本節 《太素》注:指有三節,此爲下節,故曰本節。《類經》卷八第十八注:本節,指之後節根也。本,根也,本節,根節也。
〔4〕末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末,指端也。
項髮〔1〕以下至脊骨〔2〕,長三〔3〕寸半。一作二寸〔4〕。脊骨〔5〕以下至尾骶〔6〕二十一節,長三尺。上節〔7〕長一寸四分〔8〕分之一,竒分在下〔9〕,故上七節下至膂骨〔10〕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衆人〔11〕骨之〔12〕度也,所以立經脉之長短〔13〕也。是故視其經脉〔14〕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15〕,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沈者,多氣〔16〕。乃經之長短也〔17〕。
〔1〕項髮 《太素》注:從後髮際下至脊端量之也。
〔2〕脊骨 《靈樞》作背骨。《太素》作膂骨。《説文肉部》:背,脊也。吕部:吕,脊骨也。部:脊,背吕也。吕通膂。是背、脊、膂,渾言之,義亦互通。《釋名釋形體》:脊,積也。積續骨節終上下也。亦謂脊骨通上下而言。《釋骨》:項大椎之下廿一節,通曰脊骨,曰脊注,曰膂骨,曰中。其以上七節曰背骨者,則第八節以下乃曰膂骨。沈氏後説,乃據後文上節下至膂骨之義立論。背骨之詞,僅見《靈樞》本文,别書不載,或誤。
〔3〕三 《太素》同。《靈樞》作二,與原校同。
〔4〕一作二寸 明抄本無。
〔5〕脊骨 《靈樞》、《太素》均作膂骨,義同。
〔6〕尾骶 此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尾骶者,脊骨之最下端骨也。《素問刺熱》:榮在骶也。王冰注:脊節之謂椎,脊窮之謂骶。《釋骨》:末節曰尻骨,曰骶骨,曰尾骶。亦曰骶,曰尾屈,曰撅骨,曰窮骨。
〔7〕上節 《太素》注:舉上一節以爲例,餘皆同也。
〔8〕分 此下原衍分之七奇四字,據《靈樞》、《太素》删。
〔9〕奇分在下 《類經》卷八第十八注:故上之七節共長九寸八分七釐,其有餘不盡之奇分,皆在下部諸節也。按此文義不甚明,張注似難盡義,待考。
〔10〕上七節下至膂骨 《靈樞發微》注:膂骨以下計有七節,乃自膈俞而上至膂骨之數也。《類經》卷八第十八注亦指上七節乃二十一節之上七節。按馬、張兩家均認爲膂骨即脊骨,膂骨至尾骶二十一節,然與本文所謂上七節下至膂骨之文義不合,既云膂骨二十一節,則所謂下至膂骨者,定當在二十一節膂骨之上,方合文義。《釋骨》云:云上七節至於膂骨,則上七節皆背骨,而膂骨自八節以下明矣。沈氏此説,於經文中,尚無佐証。以爲既言上七節下至膂骨,則此七節必在二十一節之上,且上文雖有項髮以下至脊骨之長度,然無頸椎之骨度。頸椎正七節,又居膂骨之上,是本文當是言頸椎七節也。若此則與文中言上下之義,亦合拍矣。
〔11〕衆人 衆,多也。衆人者,多數人,即今言一般人。
〔12〕骨之 《太素》作之骨。
〔13〕所以立經脉之長短 《太素》注:此以衆人骨度多同,以立經脉長短也。《靈樞發微》注:此經言骨度可以定脉度之長短。此復言以骨度爲則,以定脉度,至於脉行之屈曲迴還,支别絡屬,皆未計也。
〔14〕脉 《太素》作胳。
〔15〕堅 此上明抄本有在字,疑衍。此下《太素》有者字。
〔16〕多氣 《太素》作少氣。楊上善注:或作多氣也。氣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17〕乃經之長短也 《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系後人注文誤爲正文。
按:
上文是故視其經脉之在於身也細而沈者,多氣一段,雖《靈樞》、《太素》與本經亦同,終嫌其與本篇内容義不相屬。或系古經錯落致誤。《素問識》:簡案:此一節與骨度不相涉,疑是他篇錯簡。又本篇言骨度,除爲定脉度之準則外,亦爲腧穴定位所取分寸之主要依據。至其所言具體長度,乃系古制,與今尺有别。
曰:願聞六府傳穀者〔1〕,腸胃之大小長短,受穀之多少奈何?曰〔2〕:穀之〔3〕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4〕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5〕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6〕深三寸半,大容五合〔7〕。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8〕重十兩,廣二寸半〔9〕,至胃〔10〕長一尺六寸〔11〕。胃紆曲屈〔12〕,伸之〔13〕長二尺六寸〔14〕,大一尺五寸,徑〔15〕五寸,大容三一作二〔16〕。斗五升。小腸後附脊〔17〕,左環迴周〔18〕葉一作疊,下同。積〔19〕。其注於迴腸者〔20〕,外附〔21〕於臍上,迴運環反〔22〕十六曲,大二寸半〔23〕,徑八分分之少半〔24〕,長三丈二尺〔25〕。一作三尺〔26〕。迴腸當臍,左環〔27〕迴周葉積而下,迴運環反十六曲〔28〕,大四寸〔29〕,徑一寸寸之少半〔30〕,長二丈一尺〔31〕。廣腸〔32〕傅〔33〕脊,以受迴腸〔34〕,左環葉積〔35〕。一作脊〔36〕。上下辟〔37〕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38〕,長二尺八寸。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39〕,迴〔40〕曲環反三十二曲。
〔1〕六府傳穀者 《太素》注:三膲府傳於穀氣,膽府受於穀精,三腸及胃傳穀糟粕。傳糟粕者,行穀之要,故腸胃有六種之别者。
〔2〕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請盡言之四字。此等字樣,本經删削甚多,明抄本或係後人據《靈樞》等補入。
〔3〕之 《靈樞》無。
〔4〕出入淺深遠近長短 《太素》注:穀行從口曰入,洩肛曰出,自脣至齒爲淺,從咽至腸曰深,穀至於胃曰近,從胃向曰遠,腸十六曲曰長,咽一尺六寸曰短也。
〔5〕口廣 口,原脱,據《靈樞》、《太素》、《難經四十二難》補。口廣者,口之横長度也。
〔6〕會厭 《太素》注:會厭,舌後喉嚨上,出氣入鼻口之孔,上有肉壓蓋孔,開闔氣之出入也。《類經》卷四第二十六注:會厭在咽喉之上,乃所以分水穀,司呼吸,不容其相混者也。
〔7〕大容五合 此言口之大,可受五合之容量。本文言合及下文言升、斗,亦皆古制,與今制不同。
〔8〕咽門 《太素》注:咽,會厭下食孔也。《難經四十二難》楊注:咽,嚥也。言可以嚥物也。又謂之嗌,言氣之流通要之處也。咽爲胃之系也。咽者,水穀入胃之通孔,若門户焉,故曰咽門。
〔9〕廣二寸半 《難經四十二難》同。《太素》作咽大二寸半,義亦同。《靈樞》作廣一寸半,而胡氏古林書堂本及道藏本等,均同本經。故疑一寸半説非是。
〔10〕胃 此下《外臺》卷十六咽門論及傷破聲嘶方有管字。
〔11〕寸 此下《難經四十二難》有喉嚨重十二兩,廣二寸,長一尺二寸,九節一段十六字。《素問識》簡案:恐本經脱之也。按《難經》此文,《靈樞》、《素問》、《太素》及本經均不載,然《難經》亦必據古醫籍爲文,故丹波氏疑脱,義有可取。然不當脱於此下,以喉嚨爲氣道,與水穀無涉,亦或骨度中應有此文,待考。
〔12〕胃紆曲屈 此言胃彎曲也。紆,亦曲屈也。《説文糸部》:紆,詘也。詘,彎曲也。《説文言部》:詘,詰詘也。段玉裁注:二字雙聲,屈曲之意。又《淮南子本經》:盤紆刻儼。高誘注:紆,曲屈。
〔13〕伸之 《太素》注:胃中央大,兩頭小,伸而度之,二尺六寸也。以骨體曲屈,故伸而度其長。
〔14〕六寸 正抄本作一寸,疑誤。
〔15〕徑 《類經》卷四第二十六注:徑言直過之數,餘準此。即今言直徑。
〔16〕一作二 明抄本無。
〔17〕附脊 附著於脊。附,著也。《詩小雅角弓》:如塗塗附。毛亨傳:附,著也。
〔18〕左環迴周 迴周,《太素》無。據下文言大腸文,以本經爲是。左環迴周者,言小腸向左屈曲環繞運轉也。環、周,繞也。迴,迂曲也。《廣韻隊韻》:迴,曲也。
〔19〕葉積 《太素》同。正抄本、《靈樞》、《難經四十二難》:《千金》卷十四第一均作疊,與原校同。葉,聚積也,《説文通訓定聲謙部》:《方言》三:葉,聚也。按叢也。疊,累積也。是葉積與疊積,義可互通。
〔20〕其注於迴腸者 《難經四十二難》楊注:大腸即迴腸也。以其迴曲,因以名之。小腸與大腸相接處,非直接對合,尚有闌門爲遮。故言其注於迴腸者,以示有别。
〔21〕附 明抄本、《太素》均作傅。《説文通訓定聲豫部》:傅,叚借爲附。
〔22〕迴運環反 反,原作及,據正抄本、《太素》及下文文例改。迴運環反者,反復迂曲環繞運轉也。
〔23〕大二寸半 《千金》卷十四第一作二寸四分。
〔24〕分之少半 《難經四十二難》楊注:三分有二爲大半,有一爲少半。《史記項羽本紀》:漢有天下太半。韋昭注:凡數三分有二爲太半,一爲少半。太同大。
〔25〕三丈二尺 《靈樞》、《太素》、《難經四十二難》均同。《千金》卷十四第一作二丈四尺。原注云:《難經》、《甲乙》云:長二丈二尺,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疑注文二丈爲三丈之誤。故仍當以本文爲是。
〔26〕一作三尺 明抄本無。
〔27〕左環 《難經四十二難》、《千金》卷十八第一、《素問奇病論》王冰注引《靈樞經》均作右環。
〔28〕十六曲 《千金》卷十八第一作十二曲。
〔29〕大四寸 《千金》卷十八第一作廣六寸。
〔30〕一寸寸之少半 寸之,《太素》無。《千金》卷十八第一作一寸半。
〔31〕二丈一尺 《靈樞》、《太素》均同。正抄本、《千金》卷十八第一均作一丈二尺。
〔32〕廣腸 《太素》注:廣腸,白也,附脊以受大腸糟粕。《類經》卷四第二十六注:廣腸,大腸下節也,亦名直腸。,《靈樞淫邪發夢》:客於胞,則夢溲便。是廣腸即,直腸也。
〔33〕傅 原作胻,原注:一作傅。《靈樞》、《太素》均作傅,據改,並删原校。傅,附也。
〔34〕以受迴腸 《太素》注:上受大腸之處,下出洩處。
〔35〕葉積 正抄本作疊積。《靈樞》作葉脊,與原校同。據前後文例,本經是。
〔36〕一作脊 明抄本無。
〔37〕上下辟 《太素》注:辟,着脊也。《靈樞發微》注:上下盤辟。《類經》卷四第二十六以辟與下文大字相連爲文,與《素問奇病論》王冰注引《靈樞經》文斷句同,張注云:辟,闢同。以其最廣,故云辟大八寸。按如此斷句,與全篇文例不符。辟通襞,亦疊也。言其上下疊也。《文選張協〈七命〉》:萬辟千灌。李善注:辟謂疊之。《説文通訓定聲解部》:辟,叚借爲襞。又《素問生氣通天論》:辟積於夏。楊上善注:辟積,辟疊停廢之謂也。義與此同。
〔38〕二寸寸之大半 寸之,《太素》無。《難經四十二難》作二寸半。
〔39〕六丈四寸四分 《難經四十二難》云: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楊注:據《甲乙經》言,腸胃凡是六丈四寸四分。所以與此不同者,《甲乙經》從口至腸而數之,故長。此經從胃至腸而數之,故短。亦所以互相發明,非有謬也。按《難經》不計從唇至胃一段二尺四分,故得此數,楊説是。
〔40〕迴 此上《太素》有其字。
人不食〔1〕七日而死者〔2〕何也?曰:胃大一尺五寸,徑〔3〕五寸,長二尺六寸,横屈〔4〕,受水穀〔5〕三斗五升〔6〕。其中之穀常留者二斗,水一斗五升〔7〕而滿。上焦泄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8〕。下焦下溉,泄諸小腸〔9〕。小腸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二尺,受〔10〕穀二斗〔11〕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迴腸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12〕穀一斗,水七升半〔13〕。廣腸大八寸,徑二寸寸之〔14〕大半,長二尺八寸,受穀〔15〕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腸胃之長,凡五丈八尺四寸〔16〕,受水穀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17〕。此腸胃所受水穀之數也。
〔1〕人不食 《靈樞》、《太素》均作人之不食。《難經四十三難》作人不食飲,據後文言故平人不飲不食七日而死文義,當以作人不食飲爲是。
〔2〕者 《靈樞》、《太素》均無。
〔3〕徑 《千金》卷十六第一作俓,俓同徑。《老子五十三章》:而民好俓。馬叙倫校詁:宋河上徑作俓。
〔4〕横屈 此言胃體屈曲横居。
〔5〕水穀 《太素》無此二字。
〔6〕三斗五升 五升,《太素》無,與前文言胃大容三斗五升之數不合,疑非是。
〔7〕一斗五升 五升,《太素》無,與胃容量之數不合,疑有誤。
〔8〕出其精微,慓悍滑疾 慓悍下明抄本分别有音票、音旱四字音注。《太素》注:上膲之氣,從胃上口而出,其氣精微,慓悍滑疾,晝夜行身五十周,即衛氣也。按楊氏此解,亦可証衛出上焦之義。
〔9〕泄諸小腸 諸,正抄本無,疑脱。《靈樞》、《太素》均作諸腸,連上句讀。《千金》卷十六第一同本經。
〔10〕受 此下《太素》有一斗三合合之大半八字。
〔11〕二斗 《太素》無,疑脱。
〔12〕受 此下《太素》有一斗七升升之半七字。
〔13〕七升半 《太素》作七升升之半。
〔14〕寸之 《太素》無。
〔15〕受穀 穀,《太素》無。《難經經釋四十二難》注:按廣腸止言受穀而不及小,義最精細。蓋水穀入大腸之時,已别泌精液,入於膀胱,惟糟粕傳入廣腸,使從大便出,故不云受水多少也。
〔16〕凡五丈八尺四寸 《太素》作凡長六丈四寸四分。按《太素》所言,包括從唇至胃一段之長度,然上文既言腸胃之長,且水穀不常留於口咽及胃管等處,故當以本經之數爲是。
〔17〕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 《太素》作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難經四十二難》作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
按:
上文所言腸胃受水穀各具體數及總合數,本經與《靈樞》盡同,而與《太素》差異較大。與《難經四十二難》各具體數相同,而總數則有别。今詳《太素》文,胃受水穀三斗,小腸受水穀一斗三合之大半,迴腸受水穀一斗七升升之半,廣腸受水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計得六斗七升有餘,與其總數六斗六升六合八分合之一小有差。詳本經文,胃受水穀三斗五升,水腸受水穀三斗三合合之大半,迴腸受水穀一斗七升半,廣腸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計得九斗二升一合有餘,與其總數基本相等。是則《難經》作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者,當有誤也。然本經及《靈樞》等與《太素》之何以有差,尚待考。
平人則不然,胃滿則腸虚,腸滿則胃虚,更滿更虚〔1〕,故氣得上下〔2〕,五藏安定,血脉和利,精神乃居〔3〕。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4〕。故腸胃之中〔5〕,常〔6〕留穀二斗〔7〕,水一斗五升〔8〕,故人〔9〕一日再至後〔10〕,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11〕,五七三斗五升,而留〔12〕水穀盡矣。故平人不飲不食〔13〕七日而死者,水穀精氣津液皆盡〔14〕,故七日而〔15〕死矣。
〔1〕更滿更虚 《太素》注:欲資水穀之味,故須盈也。欲受水穀之氣,故待虚也。更,遞也。
〔2〕氣得上下 《太素》注:食滿胃中,則胃實腸虚也,腸虚故氣得下也。糟入腸中,則胃虚腸實也,胃虚故氣得上也。以其腸胃盈虚,氣得上下之也。上下,猶升降也。此言氣機升降有序也。
〔3〕精神乃居 《太素》注:藏安脉和,則五神五精居其藏也。按楊注訓居爲居處之義,似不妥。居,安也。《史記秦始皇本紀》:其勢居然也。居然,安然也。《玉篇尸部》:居,安也。
〔4〕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太素》注:水穀精氣,養成五神,故水穀竭,神乃亡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
〔5〕腸胃之中 《難經四十三難》作人胃中。按此下所言容量數,僅指胃也,故此文似不當有腸。《難經》文義勝。
〔6〕常 《靈樞》、《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當。當與常通。《墨子明鬼下》:當晝日中處乎廟。孫詒讓閒詁:當,吴鈔本作嘗,古字通用。常,本爲嘗之假借。
〔7〕二斗 此下原有四升二字,《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同。《靈樞》、《難經四十三難》均無此二字。按此前亦云胃中常留者,穀二斗,且若作二斗四升合下文水一斗五升,計得三斗九升,與三斗五升之數亦不合,故據删。又《太素》、《千金》亦與其前文言二斗之數不合,故並誤。
〔8〕一斗五升 《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一斗一升。按《太素》與其前文言一斗之數不合,《千金》與其前文言一斗五升之數不合,疑並誤。
〔9〕人 《太素》、《難經四十三難》均作平人。
〔10〕一日再至後 《靈樞》、《太素》均作日再後,義同。《難經四十三難》作日再至圊。《千金》卷十六第一同本經,原校云:《甲乙》作圊。與今本《甲乙》不同。圊,厠也。本文後,亦便厠也,義亦同。
〔11〕七日 原脱。若無此二字,則下文五七三斗五升之七字無着落矣,故據《靈樞》、《太素》、《難經四十三難》、《千金》卷十六第一補。
〔12〕留 《難經四十三難》無。
〔13〕不飲不食 《靈樞》、《太素》、《難經四十三難》均作不食飲。《千金》卷十六第一同本經。
〔14〕精氣津液皆盡 精氣,《難經四十三難》無。《太素》注:命門所藏,謂之精也。上膲宣五穀味,薰膚充身澤毛,如霧露之溉,遂謂之氣。腠理發洩出汗,謂之津。穀氣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淖澤補益腦髓,皮膚潤澤,謂之爲液。水穀既盡,精氣津液四物皆盡,故七日死。楊氏此解,義較局限,此當概言通體之精氣津液。
〔15〕而 原脱。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及前文文例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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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谧
针灸甲乙经校注校注,之二,针灸,皇甫,甲乙皇甫谧卷之二_卷之二草部,十二經脉絡脉支别第一上本篇自雷公問曰:禁服之言至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見《靈樞經脉》、《太素經脉連環》。自足少陰氣絶至水勝火也,見《靈樞經脉》。自《靈樞》云:少陰終者至上下不通而終矣,見《靈樞終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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