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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正編撮要卷之五

2024-01-31 〔国朝史撮要〕 高春育 撮要 之五 高春 国朝史 國朝正編

翼宗英皇帝諱 〈左從日右從寺〉,又字洪 〈左從亻右從壬〉,憲祖章皇帝第二子也。母慈裕皇大后范登氏所出也。以明命十年己丑歲誕。紹治三年,封福綏公。辰安豐公洪保雖長而庶出,又寡學,徒事嬉遊。帝性仁孝,聰敏好學。憲祖眷注特異,數召入侍,訓以帝王爲學之道及民生稼穡之艱。又特賜聖製止善堂詩文會集一部,諭云:「皇祖授受心法,治平事業,端不出此。葢預有元良之托焉。」七年九月,聖躬不豫,遺詔以帝嗣統。在位三十六年,壽五十五,寧謙陵。

丁未,紹治七年冬十月己丑,即皇帝位于太和殿,以明年戊申爲嗣德元年,頒恩詔于天下。

以顧命良臣輔政大臣張登桂陞勤政殿大學士,晋封綏盛郡公;輔政大臣〈下同〉武文解晋封安遠侯;阮知方晋封壯烈伯;林維浹陞叶辦大學士。

令諸地方陳奏民間疾苦情狀。

十二月,署工部左參知張國用尚寔封陳言五事。〈一節財用,二卹刑獄,三淸吏治,四省文書,五正士習。〉又言:「民間財力,不及前年十之五六;而守土之臣,多務飭虛名。問戸口,則增加;問田禾,則豊收。欲侈民增歲稔之名,少復為德為民之意。近日虹霓數見,恐陰陽之氣或有未和。請敕有司省約繁文,戒虛敦寔。省工役,節徵科,寛兵民之財力,以固結人心為本,則和氣應而灾沴無自生矣。」帝諭廷臣閱議,覆奏行之。

初建賢良〈佐治諸臣〉、忠義〈死節諸臣〉二祠。

戊申嗣德元年〈淸道光二十八年〉春正月,辰上書言事多用密摺。閣臣阮伯儀等奏請臣工言事,若非籌戎謀國,及必不可宣洩之事,毋須密摺,以杜弊端。準著為例。〈盖慮其開告訐之風也。〉

給風難淸商船。〈每人各米一方。後諸难船皆炤此例賑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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