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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吉老学士两浙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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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送吉老学士两浙提刑
唐代
梅尧臣
七言律诗
重本恤刑天子圣,舟车持诏使臣贤。 部中汉吏无冤狱,葑上吴人益美田。 重过故乡逢故老,一闻鸣鹤访山川。 不须歌管唯诗酒,况有余杭白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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