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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孝行章第十

2024-02-10 〔孝经译注〕 佚名 孝经 孝行 译注 佚名

本篇导读

所谓纪孝行,便是记录孝行,而孝行就是实践孝道的表现。本章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面讲孝行的准则,其中可概括为五要和三不。五要就是:一、平常侍奉父母时要恭敬;二、赡养父母要流露出喜乐;三、父母抱病时要忧心忡忡;四、父母辞世则神情哀伤;五、在致祭时要崇敬肃穆。三不是:一、处于上位时不要骄傲;二、处于下位时不要反叛;三、处于卑贱之位时不要互相争斗。以上的五要和三不,并不单纯要求孝子做什么,和不要做什么,而是点出了孝的内在要求。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1] ,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2]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3]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4] 。』

1 居:平日家居。致:尽。

2 严:肃穆的意思。

3 在丑:指处于低贱地位的人。

4 三牲:指宴会或祭祀用的牛、羊、豕。

译文

孔子说:孝子侍奉双亲,日常家居,要充分地表达出对父母的恭敬;供奉饮食,要充分地表达出照顾父母的快乐;父母生病时,要充分地表达出对父母健康的忧虑关切;父母去世时,要充分地表达出悲伤哀痛;祭祀的时候,要充分地表达出敬仰肃穆,这五个方面都能做齐全了,才算是侍奉双亲尽孝道。侍奉双亲,身居高位,不骄傲恣肆;为人臣下,不犯上作乱;地位卑贱,不相互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恣肆,就会灭亡;为人臣下而犯上作乱,就会受到刑戮;地位卑贱而争斗不休,就会动用兵器,相互残杀。如果这三种行为不能去除,即使天天用备有牛、羊、猪三牲的美味佳肴来奉养双亲,那也不能算是行孝啊!

赏析与点评

谈到孝,孔子曾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什么是不敬?敬与不敬都是我们心理状态的反映。由此可见,儒家讲孝,不在乎我们做了什么,或是不做什么,而是在乎我们心理状态如何。譬如本章的五要,扼要地从事生和事死两方面讲孝道的实践,准确地讲,应当是我们和父母相处时,身处不同处境所持有的不同态度。读这篇章的时候,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因为作者提醒我们,孝顺父母就是居则敬、养则乐、病则忧、死则哀、祭则严,以上一切,不是人之常情吗?既是人之常情,又何须如此郑重,另起一章来讲。

其实,本章所讲的道理很简单,但实践起来却不容易。因为《孝经纪孝行》要求我们把我放在次要的位置,而把父母放在首位。很多时候,父母为了子女放弃自己的工作、事业和理想,是我们常有所闻的当然,也不是必然的。然而,为人子女的,我们又有否把父母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呢?就如养则致其乐,指的是我们对父母要和颜悦色,不要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父母身上,但试问这一点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呢?又如三不所说的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也提醒我们凡事不可只以我为中心,还要从父母的角度想。在个人主义盛行的今天,要把自我放下谈何容易,似乎古人就此不厌其烦地讲,是不无道理的。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所谓孝道,并不是以物质生活的丰裕和贫乏来衡量的。若要尽孝,我们便要让父母生活得安心。父母的安心则是源于子女生活的安好。

更新于:7个月前

译文

十八章。作者各说不一。《汉书·艺文志》:“《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宋王应麟疑其为后人依托孔子、曾子而作。清纪昀以为是孔门后学七十子之徒所作。《孝经》有今文、古文之分。《古文孝经》有二十二章,《今文孝经》有十八章。《新论》说《古文孝经》有一千八百七十二字,今文经相异者有四百多字。唐代玄宗注《孝经》用今文本,邢昺疏亦用今文本,成为《十三经注疏》之一。宋朱熹《孝经刊误》又用古文本。删二百二十二字,分为经一章,传十四章。清吴澄《孝经定本》,又改用今文本,分经一章,传十二章。主旨宣扬封建孝道。以孝为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主张不亏体、不辱身、养志重于养体;并细分为庶人之孝、士之孝、卿大夫之孝、诸侯之孝、天子之孝等。是研究儒家伦理道德的重要参考书。

基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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