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條
周字名義。
舊以《周禮》爲周官、周公作者,其謬誤顯著,不具論。考《周禮》十一言周,知鄭注云「周,猶徧也」,是《周禮》爲大統皇帝周知天下之書,與《周頌》、《周南》、《周易》同。《雅》以大、小分皇帝,亦如《南》以周、召分君、臣。《左》、《國》稱《周易》者,皆指一爻變而五爻不變,即《大傳》所謂「周流六虚」也。《詩經》以周爲三皇國號,「南北東西,無思不服」,「王國克生,維周之楨」。能解「周」字名義,則《周禮》爲皇帝之書,與《王霸記》、《王制》大小不同,不待煩言而解也。
《周禮》爲百世以後俟聖人之書。
西人海外天地大局諸説,中國於二千年以前早已著録,遺文墜典,散見各書。即如鄒衍談天之海外九州,九九八十一州,昔人駭爲異聞者,實乃《大行人》九州之外爲蕃國之師説,爲皇大九州之制。蓋孔子以《春秋》、《尚書》爲行,《詩》、《易》爲志,《論語》所謂「志道」,志即《詩》也。行以述往,志以開來。王伯之事,《王制》詳之;皇帝之事,著在《周禮》。《王制》與《周禮》同爲七十子之傳。六經之傳説,百世可知,必至今日海禁大開,而後《周禮》之説乃顯著也。
皇帝輿輻圖制。
凡講史學者,必先考地輿;凡治經學者,必先明疆宇。蓋必先定版圖之廣狹,而後政事由之而出。《王制》言疆域曰:「四海之内,方三千里。」《孟子》亦曰:「方千里者九。」蓋專爲春秋言之。《周禮》皇帝之書,其疆域有三萬里、二萬七千里與萬里七千里各等之分。「土圭一尺五寸,以求地中」,鄭注:「大地三萬里」。此三皇版圖方三萬里,經、注之明文也。《大行人》「九州之外爲蕃國」,方三千里爲一州,九九八十一州,合以《板》詩之六服,爲大五帝;一萬二千里開方,《時則訓》「五帝分司五極,各萬二千里」者,是也。提封萬里曰萬國,九畿以一萬里開方,方二千里爲一州,此小五帝方萬里之版圖也。邦畿方千里爲《禹貢》之制,四等輿圖,於《禹貢》或加三倍,或加八倍,或加三十五倍,統括地球而言,與《禹貢》僅就中國五千里地勢立制者大小不同。版圖既大,所有政事、典章由之而變,此所以與《王制》、《王霸記》王伯之法萬不相同者也。
與《王制》同爲五官大小兩峙表。
《王制》與《周禮》體例相同。《周禮》首天官而四輔,《王制》亦首天子自掌,而後四輔,二書體例全同,當分讀以判皇王,又當合讀以備終始。大約凡《王制》所已見,《周禮》不再見,故《周禮》大綱有缺略。鄭注皆據《王制》補之,是也。《王制》未詳,固可借證《周禮》,而《周禮》與《王制》互文隱見,尤關緊要。故二書非合讀則兩傷,故《王制》所有諸政典數目皆當加三倍、八倍、三十五倍推,以合於《周禮》。知二書互文隱見,則相得益彰。
五官法五帝。
皇三萬里,分爲五帝、五極,各萬三千四百里。《周禮》五官,五言「以爲民極」,即《地形訓》五極之説。按:《大戴禮》數言五官,《周禮》本經云五官奉六牲,是《周禮》本爲五官,以法五帝、五神。考《盛德篇》雖言六官,《千乘篇》只言四輔,是《周禮》言皇則爲六合,《曲禮》天官與五官並見。皇法天,帝司五極,六太爲天子自統,冢宰如黄帝居中央土,司徒司春,司馬司夏,司寇司秋,司空司冬,一定之制。帝則爲五土,天子有故,使司空宅百揆,攝冢宰,乃以司徒攝司空,宗伯攝司徒,合爲一中四方;除喪以後,仍爲四輔,以法五行。地官即冬官,經無缺文,不必以《考工記》補《冬官》也。《盛德篇》六官之説,除四輔外,冢宰、宗伯皆屬六太,蓋仿黄帝六相;冢宰、宗伯爲玄黄,四輔居四方,天玄地黄,同在中央。是《周禮》雖五六並見,實不必有六篇也。
《詩》、《易》義説。
《王制》與《周禮》皆爲典制之書。《王制》之與《春秋》、《尚書》三王,各經制度全同。以《王制》説《春秋》、《尚書》,三代無有不合。《周禮》之於《詩》、《易》、《尚書》、帝制,亦如《王制》之與《春秋》、三王、皇帝,各經非得《周禮》典制表圖,無從實證。《白虎通》:《詩》、《易》、《周禮》尤切於《王制》,以《春秋》、《尚書》文較《詩》、《易》爲明,初非以《周禮》爲證,則文義惝恍,無從指實。如《詩》之土地、鳥獸、草木、民生、風俗,皆從五土起例,以五土配五大州,動物即鳥獸,植物即草木,五民即蒸民,風俗性情非得《周禮》爲之起例,則混揉莫能遠别矣。皇以六千里爲京,尤爲《易》三十六宫之切證。
道德宗旨。
道家詳道德,儒家詳仁義。經詳道德而略仁義,以皇帝不用故也。經六夢文與《列子》同。日中測地中之説,義詳《地形》。四方民俗,《列》、《莊》亦有其文。他如上皇九洛、一轂三十輻、射九日,語五帝軼事,道家諸子甚詳。《周禮》爲經,道家實爲傳説,引以補入大統之制,乃爲詳備。《六家旨要》言道家統儒、墨,綜名、法,合陰陽,即一皇統五帝,上帝與五帝並見之實義也。
五土即五大洲。
西人五洲,近於經文之五土、五極。西人號曰亞、歐、美、非、澳,經則曰原隰、川、澤、山林、丘陵、墳衍,名異而實同。五極之説,以中國爲原隰,故《書》與《詩》、《易》同,以山、川、丘、墳、原隰五目爲例。五官各占一土,天官原隰,春川澤,夏丘陵,秋山林,冬墳衍。皇配天爲玄,五土、五色合爲六合,分爲五方,古今譯語不同。《周禮》大綱,此其最著也。《詩》多識鳥獸草木之名,即五土、五動物、五植物。《詩》與《離騷》同,鳥獸、草木皆當就《山海經》詳之。
三皇,天、地、人、神、示、鬼,又土國、山國、澤國。
《周禮》以五土爲五極,就五土中又歸重山川原三師、山澤土三國,即天地人,三統素青黄,不用紅紫紺緅之師説。故經中所稱三皇,與《書》、《詩》、《易》同,以山澤原代之。今故備用《書》、《詩》、《易》三統,三皇以釋《周禮》,證多事明。又再就其中立《三統表》,以彰明之,則天地人三統之説,與五帝、五瑞並行不悖。
中國皇極。
考東方開闢最早,孔子生於中國,六書經傳又爲中國所獨有。以地形論,蔥嶺、崑崙爲天下之中,乃《時則訓》所言五極;以中國爲皇帝所司,故《禹序》舊稱中國謂爲天下之中也。《周禮》爲皇帝之治,以中國爲地中,進退海外,以合中庸。以中國、亞洲爲原隰,美洲爲川澤,非洲爲山林,歐洲爲墳衍,澳洲爲丘陵,裁成損益,合乎中庸。秦改郡縣,即以中國爲皇畿之先聲;北周用周,即以神州爲大統之嚆矢。文質彬彬,君子之化,將來混一宇宙,有王者起,必來取法,其「周禮」之謂歟!
官府、邦國、都鄙十五服分三段。
鄭注以都鄙爲王畿,最爲乖謬。地望一差,諸説皆謬。考四等建州,皆分三段。《周禮》王畿稱官府,侯綏、九州稱邦國,要荒、外州稱都鄙,都鄙在邦國外,不在邦國内,經説最明。乃因都縣之文,誤以解都鄙,致使外州咸建五長之制失傳,最爲可惜。今爲考訂九畿,甸以内爲官府,甸以外爲邦國,蕃以外《板》詩六服爲都鄙,男在王畿外。蕃在九州外,皇帝所同。蓋帝五百里一服,皇千里一服,甸適同在畿以内,蕃適同在九州之外。
禮失求野。
皇帝制度,原爲俟聖而作。今考經文,有爲古制文籍失傳者,有中國從未舉行者。近今泰西政略與經暗合。《左傳》記孔子之言「禮失求野」,郯子爲五帝而發。《周禮》專爲皇帝之書,然則「求野」之言,專爲《周禮》而發。近今談時務者,多取西政以證《周禮》。今備爲采録,因此可見經非中國一隅之書,由今以後,經當大行,廢經之説,可以息矣。
五書近證。
行人以五***海外各邦風土、政教、吉凶、得失、安危。《列子》、《墨子》、《吕覽》、《淮南》於古四裔風俗略有徵録,再以近今泰西各國時事分别編纂,别爲一書。以其事有變更,故不附於經下。惟古書所言四方性情嗜好,由土著而生者,乃附經以傳。
《曲禮》舊題官屬表。
官職統屬,《董子象天篇》言之詳矣。百二十官外,合二百四十三下士,以象周天之數。冢宰言六官每屬六十,共三百六十人。然冢宰爲統括之詞,董子乃其詳盡之職。《曲禮》天子立天官,先立六太、五官、六府、六工數節,爲《周禮》官屬原題,本經分篇,用五帝分司官聯法,每篇雜有各官之屬。今用《曲禮》、《董子》説,細考五官諸「以」字,别立《官屬表》。司教之官皆歸司徒,兵刑之官皆屬司馬、司寇,掌地之官皆入司空,再以司士一官移入中宫,以當今之吏部。天官官屬、官聯二法並行不悖,必立此表,然後官屬之義昭著,庶不至如舊説誤認官聯爲官屬,以失經旨。
官聯分司。
《周禮》五官用分司不用官屬,故司徒所攝地官中有兵、刑與教之職。司馬掌兵,《夏官篇》中乃有司徒、司空屬員,世婦、環人等職,分見别篇。如《王制》中首天官,次四輔,則爲官屬專例。蓋《周禮》用五帝分司法,以五官分篇,以法五帝同時並見之制。言皇則一皇統五官,五官皆聚於王畿,各歸其屬,乃用官屬之法。五官篇首皆言「辨方正位,體國經野,以爲民極」,如五帝統各官,各居一方,爲分方,非一統。每帝分方,必兼有四輔,故互文見義,合之可爲一統,分方亦官職皆全,此所以五篇中不盡本官之屬員。故《王制》用屬常,周官爲分司。
寫訂傳記説。
《周禮》有經、傳、記之分,有詳有略,有絶無傳記者。蓋經貴簡略,傳記則宜詳備。記以補經不足,《考工記》以記名篇,是爲五官之記。如匠人二職爲量人之記,弓人、矢人爲司弓矢之記,亦猶《職方》「凡邦國」節四十七字爲記文也。使每官皆備文,當百倍今本。將經本分傳、記、説寫訂,其文散見《大戴》、《列》、《荘》、《吕覽》、《淮南》甚多。今仿原書傳記之例,略爲采補,雙行附後,庶皇帝典章制度藉以考證。傳則如《朝事篇》,經文外加説。又《盛德》、《千乘》、《管子》之文最多。《藝文志》有《周禮説》四篇,今其書不傳,或云鄭已附入經中,以省兩習,如《左傳説》之附入傳文。《考工記》首之序與序官下之府、史、胥、徒是也。
《大戴禮記》傳説。
皇帝王伯以大小爲標目。小學王霸之學,大學皇帝之學。大、小二戴之《記》是即二統之分。故《周禮》之説,單條孤證,無不見於《大戴》,如《五帝德》、《帝繫姓》、《盛德》、《千乘篇》之六官、四輔,而《朝事篇》備列大行人、司儀、典瑞、掌客之文,尤爲明證。故《大戴》全書多言皇帝海外,與《周禮》切合。鄭注失於采録,今備引其文,以爲傳説。
天官王自主司士備五官。
《曲禮》: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本五官,又别見。是天官爲天子自掌之事,别有五官,故爲六。合《周官》五土、六合二法並見。六合則以天爲上方,地官居中爲下方,别有四輔,以配六合。五官法五帝,則中央天官,即託爲皇,司空居北,爲四輔。又五官之司士在夏官中,如備六官,則司士在中,如昔之吏部、冢宰所掌六典官府,皆司士本職也。
地官即司空。
司空主地,地官即司空本職。司空攝冢宰,故以司徒攝司空耳。今地官中兩見司空文,是其明證。司空度地居民,以司市、量人爲之佐,職聯各官,非有缺篇。舊説以冬官缺司空者,固誤。宋俞氏雜取各官之文,别立司空篇,亦不知地官即司空本職。經用官聯,不用官屬,司空屬官不必聚在一篇。
《考工》别記。
《考工》以「記」爲名,乃記,非經。《曲禮》六府、六工在五官外,府、工當全爲冢宰司會所掌。六太之太士當爲工,則不當以百工爲冬官,明矣。古説作序,以記爲經,補成六篇,是爲謬誤。今考司弓、司矢各職,皆言督工之事,是記當分附各職下,如弓人、矢人附司弓矢、天子之弓云云,同可證。函人附司甲,而匠人二職之爲量人之記,尤爲明切顯著。今力闢冬官缺亡之説,而以記文分附各職,則文順而法舉矣。
官府、邦國、都鄙三官表。
舊説以五官專主王官者,誤矣。本爲一統之書,故兼舉侯國。諸侯都家如司几,王與諸侯同見,言其差等。蓋中有皇畿之官、侯國之官及都鄙之官,春秋二官之末附都家是也。而官之以大小名者,大爲皇官,小爲帝制。而事之以大小名者,乃爲輕重目。其事易涉牽混,故立官府、邦國、都鄙三官表以發其例。
測量天地用新法考。
保章測天,量人度地,古法失傳,舊解多誤,如土圭地中十二分野之類。西人精於測量,又皆包舉全球,故大地三萬里,非西書莫能盡其術。《周禮》不止言中國,固非中法所能盡。鄭注以中國爲分野,潁川爲地中,皆失其旨。
小大同異。
經專爲皇帝之書,與《王制》大小並峙,乃傳文多引小統立説,其中有文同實異者。如州有大小,同名九州。諸侯封地,由百里而方二百里、方三百里、方六百里,此變其實者也。然而四等同爲九州,每州同爲二百一十國,公、卿、大夫、士同爲百二十人,爵命同爲九錫、九命。故凡每一事必立四等之差,其中有實異、有實同、有名異、有名同實同不變者。如君一人,三公三人,小大不能改者。天子娶十二人,亦不推多。大約經傳所言天子之制多爲皇帝言,王者習用其法,至大一統制度不能加,則侯服各國當避尊少減。孟子「有王者起,則魯在所損乎,在所益乎」,如六國各用《王制》立東西二帝,則率從藩服。
驗小推大表。
「諸公方五百里」一節,舊以爲不合孟、荀。今按:封地由州地而起,州方千里者大國百里。若方二千里則加三倍,爲方二百里;方三千里加八倍,爲方三百里;方五千里加二十四倍,爲方五百里。五等迭降,約舉之辭,可由州地推之。《大行人》「九州本三千里」上云「邦畿千里」,則皇千里一畿之説,畿内爲甸,千五百里帝,三千里一州,三萬里皇,六千里一州。蠻、夷、鎮三服,《大行人》統曰要服,以要屬各服之中,内爲帶,以上之衣,外爲帶,以下之裳。
因見求隱。
土圭測景之法,千里差一寸。考地球升降之説,二分與日平,二至一升一降,與日平。是冬至日平南極,由南半球測景,千里差一寸,至赤道中線而一尺五;夏至北半球測景,千里差一寸,至地中而尺五寸。日至當指二至而言。測地有異,經云日南景短、日北景長,則專就中國言測法,而不得尺五寸之實矣。傳家囿於目見,故兼有南短北長之説。不知土圭之法合全球言,南北同爲尺五寸。鄭君本注不詳,注緯最詳明,當據爲定解,非地球開通以後不知此義。
稽數表。
《尚書》四表、四隩、四海、九州、九山、九川、九澤、十二州、十有二牧、十有二師、十二山、十二川,皆合州、隅以爲一名。《周禮》經文所有四、五、六、八、九、十二,皆同此法。傳乃多立細節名目,蓋合計則通,單舉則别,其中政事,不能確分數門者,皆由傳説數舉之故。如九法、九貢既言九畿之貢,九畿之法,則九指九畿,非九事。而一傳以爲九事,六爲同指六卿,一傳又别指六事,其中有得有失,所當細考。
大小名實參差等表。
舊説誤以《王制》、《周禮》同爲中國周代之制,千載長夜,互鬭不休,典考諸書,以爲魔障。今以皇帝王伯四統立表,則二書不厭其不同,正求其不同矣。惟其中有文同而實異者,如九州之四等,皇帝二統,畿同爲甸,九州之外同爲藩。以巡守言,一年爲王,五年爲小帝,十二年爲大帝,一世爲皇。諸傳記之文,或據王小統之文以立説,而文同實異。當由小推大,以備四等典制。如畿内千里,推之爲二千里,又推爲三千里,終之以六千里,而經文只一見千里之文,此不可以望文生訓者也。
證誤存真。
舊説之誤,除商榷外,别輯爲專書詳矣。真解古義,即隨文補入。如孤之爲世子,民之爲海外國名;世之爲三十年;殷爲海外,即《詩》之殷商五篇;民極即五極;王之當讀爲皇;「鄉射」之即《儀禮》饗射;《周易》爲《左傳》一爻變五爻不變,《連山》爲三爻變,《歸藏》爲八;賦、比、興之即商、齊、二南;官府之爲王畿,邦國之爲九州,都鄙之爲要荒;伍人爲伍,用聯以爲合十數,同《國語》六鄉、六遂之爲六郊、六遂;九分其國,以爲九分,九分 注 即九軍,國九分,尚有十五分其鄙之文;要服之爲要荒,包蠻、夷、鎮三服而言;吉服五凶服五齊服五之爲十五服;百二十女皆爲命官之妻;閏月居門,即《玉藻》「闔左扉,王立門中」,「終月」之爲歸餘於終。凡改正誤説不下千百條,皆求古説,以明經旨。
《周禮》誤説考。
《周禮》經少,而記説文繁,記傳有已入正文者。《考工記》序官、《考工記》序職方四十六字是也。有在注疏者,鄭、賈諸家是也。有别行者,《尚書》之僞《周官篇》、《詩》、《書》古文家諸説是也。大抵是少誤多,如鄭注以九州爲七千里,孤爲三孤,三公爲師保之類。除商榷以外,别撰專書,以明其誤。所有疑難,皆歸於説,不再疑經。
《逸禮》、《周禮》。
《周禮》終西漢之世未立學官,傳習者稀,師説甚微,淵源不具,實出孔壁,即劉歆《移書》所稱之《逸禮》也。《藝文志》:「《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 注 文相似,多三十九篇。」漢師因此三十九篇,釐爲六篇,乃爲今本《周禮》。詳於制度,如今之《政要》、《搢紳》舊説。雖有數名,當以《周禮》爲正。《儀禮》爲禮經,乃司徒所掌之六禮。篇中稱五禮,禮本可兼制度言,但各有正名,宜從其朔。
教别宜俗考。
《禮記》「禮從宜,使從俗」。《王制》「不易其俗」,「不易其宜」。中國道一風同,故小統之書,立教之事多有分别。惟《周禮》則不然,即如以色言,四正四色,四隅又四色,《考工》備言之,則合中黄爲九矣。如以拜言,各方之拜不同,或異或同,不能指實,經非中國一家之書,不能盡改外國之拜而不用。又如九祝,各國各有方章、儀節之不同,不能獨取中國。故經曰九拜、九祝,九指九州,但言拜祝,雖九州不必懸殊,各有九等,而儀由地異者,可類推矣。
推類省文。
經凡數官比聯,文多相同,其中但本職爲異,如鄉遂、川澤、山原之類,可以類推。經文小司馬、輿司馬、軍司馬,舊皆以爲缺文,實則省文互見,推類可知。蓋其文可省,故經下有官無文。今仿各官例,推類補説,不必爲缺文也。
常聯别出考。
考各官有本職,有差使。本職爲官常,兼攝爲官聯。每官除一本職外,以六聯爲差使標目。今於各職分别本職、差使,故凡六儀之文,皆另行提出,以明官常、官聯之分。
四等名物同異表。
皇帝王伯四等典制,有同有異。同者如百二十官、十二女、千七百國之類,小大雖殊,數目則同。凡異者皆由疆域而出,地有廣狹,故實有多少之殊。今悉分别同者一表,異者另立。
禮樂中和表。
《孝經》:「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傳記言禮樂之宗旨者詳矣。《周禮》以禮樂分天産地産、陰教陽教,蓋禮樂爲三統之分,剛柔仁義風土不同,政俗相反,各以所偏者言之,顛倒反覆,裁成進退。宗旨不同,教化所以異也。
五州異儀異服表。
一拜跪之儀,各地不同;一衣服之章,各地不同;一言語之節,各國不同。雖有萬國公法,不能使萬國必遵,而《周禮》實則將來皇帝大統之公法。皇帝既分天下爲九州,既位不畫一,又未必裁成九數。然皇帝大統之書,不僅録中制。故凡以九爲目 注 ,多爲九州;以八爲目,多指八方;以六爲目,多指六合。九州之拜,八州之法,六官之典,以數爲别者,别其地,非就中法中分爲九爲八也。此當就地球中各之分異名異節立爲一表,分法在上,以下各由其方而列。凡注《周禮》,各引其方之異以注之。此讀《周禮》當以全球言之,非以中國一名一物空分爲八、九也。
釋疑考。
經文疑義,歷代師儒各有所陳,與先儒以爲劉歆僞撰諸條,今悉發明本義,以解舊疑。
中國神州圖考。
天下有二中:以地球論,則崑崙爲中;以教化論,則中國爲中。故五極黄帝所司,萬二千里,《淮南》以爲中國,不以爲崑崙;鄭注祀地示有神州、崑崙之不同,職是故也。黄帝爲神州,故四面皆爲鬼方。以神州爲中,則以西爲東,以東爲西,所謂顛倒衣裳;如美爲西極月,亞爲東極日,故《詩》曰「匪東方明」則月光,「匪雞鳴」則蠅聲。月光、蠅聲,《邶風》於西方言「中露」、「泥中」,即所謂「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四方各有本性,一經顛倒,以東爲西,以西爲東,即仁義合並,水火既濟,化德爲才之義。人皇南面,爲黄衣狐裘;天皇西面,爲緇衣羔裘;地皇東面,爲素衣麑裘。
一以一屬。 如《會典》每部立各司。
五官爲長,其職文同《王制》。凡一「以」字爲一司,如司寇,卿也;以五刑爲司刑職,以五刺爲司刺,以圜土爲司圜,以五禁爲司禁,以五民爲司民,如清刑部分立五司。就此推之,則官屬實有明文,其屬或在本官,或在别編,皆由此而推。大約諸卿、大夫、長官每長各自有屬員。今分别上下,寫全目次,以見本屬。傳説多不在本條下,如地官之宅土、度地,既别出量人於司馬,匠人二職,且在《考工》。今故詳考本篇,著以本屬,而文在别篇者,尤宜詳審。
傳説歧出。
《易》乾坤傳説有歧異之條,《周官》尤多。如司寇以五刑糾萬民,即指五刑而言,乃本職。傳以野宰鄉官立説,司刑則以肉刑當之。如此之類,不一而足。九法,一傳以爲九畿之法,一傳又以九事當之。九貢,本爲《禹貢》,一傳以爲九畿之貢,即《大行人》九服之貢;一傳又别指九事。此蓋不止一師,故人各異説,亦如《公》、《穀》之「傳曰」、「或曰」。必明此例,而後異義可道。
教宗。
地球各地,凡有政即有教。政以行事,教以繫心。小統詳於政,風土不殊;大統詳於教,以性情相反,蓋教有由地分者。今天下教多,大統一尊,必合爲一,以尊至聖。然孔子教中又分宜俗,故九兩、十二教皆與九流大同小異,各持 注 一端,以待時好。《周禮》 注 九兩與十二教皆屬教。九兩主九州,十二教主十二土、十二風,未必能分疆畫界。每州各就一門言之,合讀則通、分讀則别之義也。
息兵盟會。
春秋盟會,即今泰西兩君相見之禮。或諸臣會盟,和紛争,定條約,有所謂密約者。大約發議即盟主,故《周官》特設司盟等官。又息兵、恤災、慶賀諸事,亦詳之。他如賽奇,即聚天下之物,觀新物知其利害。西國行事,亦由時勢而出,皆合於經傳。
語言文字。
中國通商,以繙譯爲切要;行人使才,亦以此爲初基。抵掌而談,折衝樽俎,使必由繙譯官,彼此陳説則難矣。《列子》言皇帝能盡通鳥獸之語,何况外國方言。《周禮》於象胥之外,别立監鳥獸之官,則《周禮》爲皇帝之書,所以非中法所能盡。《大行人》九歲於聲音文字之學包括無遺矣。
刑律。
今西律各有不同,故《周禮》有三等之分。西人無肉刑,故肉刑爲苗民之法。《周禮》之傳有之者,襲《吕刑》傳文耳。經言納贖、納矢、盟詛,亦見《管子》。蓋西方有其俗,用以治疑獄。又人之疑《周禮》者,以爲富人不死。不知大統之法,貧富兼均,中法不可行,西人行反多效者,以國勢異也,故不當以中人疑《周禮》。
六宗表。
人學以天下爲六合。天學之六官,實取法六宗,合上下與四方。凡以六爲目者,如六官、六色、六牲,樂之六變,皆取法焉。六合與五方名異實同,皆在六合之内,一涉天學,則三才上下不在六合以内,此《周禮》所以以天地、四時分篇,而經只五篇,以地官攝北、冬,司空不在立官之事例也。 十二土、十二月以分配外十二州。《淮南時則訓》十二月合爲六合:孟春與孟秋合,仲春與仲秋合,季春與季秋合,孟夏與孟冬合,仲夏與仲冬合,季夏與季冬合。分别彼此,不相通合。樂則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六吕配十二月合樂,即所謂六合之樂。他如子與丑合,寅與亥合,辰與酉合,午與未合,申與巳合,戌與卯合,六吕相合,爲斗與日躔之六合。
地中圖考。
土圭測日景,即地四游法。故鄭注引四游古説爲證。日南爲冬,日北爲夏,日東爲秋,日西爲春。謂地四游,繞日之四旁,即今西人四游圖説。日至之景尺有五寸,就地球四游立表,四方皆萬五千里,則春秋致月,冬夏致日之法。其經云南景短、北景長者,則南指赤道,北指黑道。合地中言,日中無景,兩赤皆短,兩黑皆長。《詩》以上南爲地中,北爲兩黑道,與《周禮》同。
靈素類編。
《内經》分治國、治身。其中黄帝當讀爲皇帝,總統《周禮》之三皇五帝而言。凡言三才者,皆爲三皇例,五行者爲五帝例。五運、六氣、二十二歲,即五官之正歲、正月、五土之民,推詳二十五民。九州應九竅,言九九八十一者數十見,即大九州、九畿。終於鎮,鍼法九九八十一鍼,鍼、鎮名異數符,合九鍼爲二萬七千里。三才之天地,即天地二官。四方、四時即四帝、五行之官。《大學》以修身比治國,故經全以人身配天地。今取其醫家治病之説以注天官。醫官外所有五運、六氣、九州、二十五人、南向、北向、朝夕、寒暑,皆引《内經》以爲注。並將原書分爲二類:專言治病即爲治身;五運、六氣、三才、五行、九大論,則别爲皇帝專書。所謂同類異名,即辨方正位之師説。就一身之中分别陰陽、五行、六合、八風,則全爲三五師説。唯醫家治病,則無須多立名目。本經爲典墳專書,《内經》即爲師説。是本經遺文墜典,皆有證據,而醫學亦可借以大明。五運六氣升降,上下左右司天在泉,即地球四游、東西南北、朝夕、寒暑。蓋統地球言,一時之中全有十二時之里差,一朔之中全有十二月之朔令,每一辰各有司天在泉、上下左右之節候,周而復始,循環無端。蓋地球三萬里,陰陽寒暑顛倒不同,不能專就一隅言之。
注 九分九分:疑衍一「九分」。
注 與十七篇:原作「學七十篇」。顧實《漢志講疏》引劉敞曰:「學七十篇」,當作「與十七篇」。據改。
注 以九爲目:原作「以九爲甘」,據上下文例改。
注 持:原作「特」,據文義改。
注 周禮:「禮」字原爲墨丁,九兩、十二教出自《周禮天官冢宰》,據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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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平
周礼订本略注周礼,凡例,廖平,周禮新義廖平周禮新義凡例_周礼订义,四十七條周字名義。舊以《周禮》爲周官、周公作者,其謬誤顯著,不具論。考《周禮》十一言周,知鄭注云「周,猶徧也」,是《周禮》爲大統皇帝周知天下之書,與《周頌》、《周南》、《周易》同。《雅》以大、小分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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